立陶宛政府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下令國有鐵路公司不得與中國擁有的西班牙橋樑建商簽約。法新社圖片來源:蘋果新聞網
路透報導,立陶宛總理髮言人告訴波羅的海通訊社(BNS),立陶宛政府周三(1/5)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下令國有鐵路公司不得與中國擁有的西班牙橋樑建商簽約。
立陶宛鐵路公司(Lithuanian Railways)去年表示,在西班牙註冊的「Puentes y Calzadas Infraestructuras」以6250萬歐元(約19.52億元台幣)的最低出價贏得一項橋樑建設標案後,該公司已要求政府對合約內容進行審查。
報導指出,「Puentes y Calzadas Infraestructuras」在其網站將「中國路橋集團國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China Road and Bridge Corporation)列為母公司。立陶宛鐵路公司將「與中國的聯繫」列為合約風險之一。
自立陶宛外交部允許我國以「台灣」名稱在首都維爾紐斯設立駐立陶宛代表處後,中國正透過經濟、貿易、外交等方面打壓立陶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