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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江澤民是共產黨瓜分中國經濟罪魁禍首

—六中全會《決議》掩蓋不了的滔天大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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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江澤民搞得這套黑社會性質的悶聲發大財和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一分錢關係都沒有,但江澤民集團操縱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出台的《決議》,卻拿鄧小平先富帶後富的企改作了江澤民帶領共產黨人哄搶公有制瓜分國家資源犯罪的替罪羊。《決議》替江澤民掩蓋罪行的陰謀必須揭穿。

第二章(上篇)

江澤民在共產黨瓜分中國經濟問題上究竟犯的是什麼罪?

今天的中國人提起江澤民,都會說他和他兒子江綿恆栓在一起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倆個貪污犯。筆者認為:這個定位有善良人的感情在裏面,但也有中共大外宣的因素在。要知道,在中共黨文化歪理邪說中:貪污與合法腐敗系同義詞。全世界都知道:江澤民集萬千大罪於一身,單拿貪污罩着江澤民,涉嫌是中共黨媒用官商一體的江綿恆經商替江澤民擋罪,這是大外宣的誤導。其實,江澤民家族財富打底的鋪墊並不是江綿恆弄來的,江綿恆沒這本事,都是江澤民利用共產黨總書記身份親自動手對公有制國企和國家資源搞搶劫、侵佔、貪污(以下簡稱:搶佔貪)三種形式的犯罪所得。江澤民的罪絕不是一個貪污能概括了得,江澤是共產黨瓜分中國經濟的帶頭人、當世最大的一個刑事犯罪集團的頭子。

為家族謀私利,江澤民率全黨之先搶了國企上聯投。

正如筆者在本系列(2)論述的那樣,鄧小平走共同富裕道路之允許一部廠長經理先富的企業改制就是被江澤民率全黨之先搶國企的這一搶給改變了性質。

(一)中國人都知道江澤民家的電信王國起步於上聯投,但很少知道上聯投是江澤民搶來的。

上聯投是1994年由上海市政府責成上海市科委一位黃姓副主任創辦的一間國企公司。該公司總投資1,600萬美金(在當時折合人民幣一個億左右)。但公司開張三個月後發生了怪事:黃副主任被告知調回科委繼續作副主任,這間公司將被出讓。由於整間公司都凝聚着黃副主任的心血,因此黃副主任堅決不接受公司出讓決定,並強硬提出:如果出讓,我買。

其實,操縱科委出讓這間公司的幕後是上海市委,上海市委是被江澤民從北京隔空喊話。原來(三個月前),這間公司剛開張就被江澤民的大兒江綿恆盯上了。江澤民是為兒子找了上海市委。上海市委密授科委「出讓」。由於黃副主任是科委下屬的一個副主任,江澤民要上聯投的底牌上海市委開始並沒讓黃知道,為讓黃知難而退,上海市委授意科委同意黃買斷,但評估報價卻高於投資,達到一億三千萬人民幣,客觀的說,上聯投的價值遠不止這個數。但這個報價在當時全國改制企業中是絕無僅有的高;因為,在江澤民插手「強買」上聯投之前,中國大陸所有的企業改制受益者都是改制企業的廠長經理、都是在兌現鄧小平的走共同富道路之先富(都是用買雪糕奶酪豆腐渣的價格將國有集體企業的金山銀山搬回自己家去了),如前所述,鄧此舉不是將這些財富給了改制受益廠長經理私有了事,而是讓改制受益廠長經理先利用這些財富創造更大的價值,然後,帶動全國人民一起富;由於鄧小平的這個設想未對改制受益人作出責權約束,結果,被江澤民利用來搶國企。江澤民向上海市委要上聯投,不存在帶後富的問題,也不是要買斷,就是伸手要。上海市委所以用評估報價高於投資的辦法對付黃副主任,目的就是想逼黃退出(以便將上聯投送給總書記),但是沒想到,就是超高報價,黃副主仼也同意買斷,因為,黃副主任是經濟工作專家,他知道:上聯投的發展前景不可限量。

這個黃副主任就是黃岐帆,後來,當黃得知是江總書記要上聯投時,便賣了乖。之後,黃被調到北京、被安排去重慶升任重慶市市長。

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官員心知肚明:上聯投根本不存在企業改制問題。政府創建上聯投就是為順應當時全國上下都在貫徹執行的鄧小平對外開放對內搞活政策,正是為加速發展上海經濟,上海市政府才新建了這間公司。但是,既然92年剛剛上任的第三代共產黨總書記向他們伸手要這間公司,必須得給,而且是上貢性質的免費。

江澤民向上海市政府「強買」上聯投,最終走改製程序,按江澤民要的:象徵性收取「點綴費」,以三百萬元人民幣成交。就是說,由上海市政府委託評估所在先期對上聯投作出了一億三千萬的國有企業資產評估報告後,又予撤銷;並重新作了一個確認資產價值為三百萬人民幣的新評估報告。於是,價值一億三千萬的國企上聯投,被江澤民三百萬回家了。

江澤民心知肚明:上聯投市值超過一個億。若改制給黃,市值就是被確認的一億三千萬,黃就得掏一億三千萬,而共產黨總書記要就三百萬。試問:如此拍賣國企是在搞鄧小平的企業改制嗎?不,江澤民夥同上海市委(市政府)利用法定拍賣程序搞這種鬼,擺明了是搶國企!這跟八國聯軍哄搶圓明園國寶用的辦法一模一樣,都是搞自拍自買的搶!

(二)江澤民率全黨之先對國企的一搶,造成天下大亂

1.將鄧原則上只允許攺制企業廠長經理先富的限制性特殊規定變成強盜邏輯。變成了由共產黨江澤民集團為獲利主體的搶。變成了以中共第三代總書記、國家主席、副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及一二三四五代黨魁家族和131萬高官為主體(部分掌握相應權力的國家公務員、村幹部、地痞流氓,及廠長經理被安排參與)的哄搶瓜分。

可以說,從江澤民表率全黨搶國企到今天,中共五代黨魁家族和131萬高官家族掌控了中國大陸95%以上的國家財富,也就是說,今天中共滿世界忽悠的所謂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全部財富都在這些人和他們的家族手上。這些人個個家族資產過億,他們當中似曾慶紅、徐才厚、郭伯雄、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等中共高官家族資產都在百億、千億之上

2.將鄧七條掀翻在地、將國家《憲法》踩在腳下。中國共產黨人從此不再商外監商,而是改制受理主體:官官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哄搶國企;官官都可以廉價接收國有資產;官官都可以帶領親屬、配偶、子女搞官商一體(黑白兩道),官官都可以打着改制的幌子為家族搶佔貪。江澤民此舉,拉開了共產黨人公然瓜分國家經濟犯罪黑幕。

3.江澤民此舉一石多鳥。既卸載了被鄧小平允許先富的那部分廠長經理承擔的帶後富的責任,讓那些用買雪糕、奶酪、豆腐渣的價格從公有制企業拿走金山銀山的廠長經理們所獲得的企業陡然間都變成了自己家族的私有財產,變成了與兌現鄧小平分兩步走走共同富裕道路沒有半毛錢關係的犯罪所得(讓這部分廠長經理的改制獲利性質和江澤民帶領黨員幹部哄搶瓜分的性質同一),又使這部分廠長經理成了江澤民集團搶國企犯罪的掩護(成了被扭曲的鄧小平改制政策的花瓶),事實上,江澤民此舉也收買了這些廠長經理,這些人中有不少都淪為江澤民集團的奴才,成了今天共產黨欺世盜名需要的人民,――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筆者認為:江澤民搞得這套黑社會性質的悶聲發大財和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政策一分錢關係都沒有,但江澤民集團操縱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出台的《決議》,卻拿鄧小平先富帶後富的企改作了江澤民帶領共產黨人哄搶公有制瓜分國家資源犯罪的替罪羊。《決議》替江澤民掩蓋罪行的陰謀必須揭穿。

作者聲明:本章書評不針對共產黨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之外任何人,揭露江澤民強搶上聯投內幕,是告訴中國人民:今天中國大陸,所有被中國共產黨人改了制的國有(集體)企業,其履行的所謂合法程序都是假的,其改制過程,都跟江澤民「買」上聯投一模一樣,都是拿買雪糕雪糕豆腐渣的價錢作幌子,將國有集體企業的金山銀山搬自己家去私有了,都是刑事犯罪!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阿波羅網來稿首發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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