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是一面鏡子,照盡世間百態。
一不小心,就照到了很多陰暗的地方。
誰好誰壞,是人是鬼,一覽無餘。
11月12日,這面鏡子照到了江西上饒。
有網友爆料:
一隻寵物狗,在主人去隔離後,
被防疫人員撬門進入家中撲殺。
看到這個新聞,我感覺非常震驚、不解,以及氣憤。這是在幹什麼?
為什麼防疫人員竟可以在未經主人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闖入他人家中,並將他人的寵物活活打死?
然而更可怕的事情還在後面。
有人幫狗主人將事情發到網上後,
居然還受到了「神秘勢力」的威脅......
狗主人也一再表示,自己「扛不住了」:
自家狗狗被莫名其妙打死,
卻連個討要說法的機會都沒有?
朗朗乾坤之下,竟有如此魔幻現實。
然而更絕的還在後面。
11月13日,當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佈通報,
對事情進行了解釋。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通報是在大晚上十一二點的時候發的,沒開評論區,而且通報上沒蓋公章,這什麼意思?大家可以自行思考一下。
通報內容:
通報表示,「現場工作人員在未與該網民進行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將寵物狗進行了無害化處置」。
好一個「無害化處置」!
什麼樣的動物才需要無害化處置?
根據農業部的《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無害處理適用的是「病死及病害動物」。
那這隻狗狗算不算「病死及病害」?
我們要注意一點,狗主人只是被隔離,不是被確診,而且狗主人曾說她之前幾次核酸檢測都是陰性。
那她的寵物又怎麼會有「害」?
就算狗狗有可能感染,那也要先採樣,
檢測確認了之後再處理不是?
他們採樣了嗎?確認狗狗感染了嗎?
沒確認怎麼就直接動手一棒打死?
再者,無害化處置是如何做的?
——焚燒、填埋、堆肥。
用鐵棍將狗活生生打死,
叫無害化處置嗎?
一句「無害化處理」,
就將事情輕飄飄帶過?
這更透露出了某些人的高高在上、冠冕堂皇。
通報的最後,他們還表示「已取得該網民諒解」。
的確,狗主人發了一個「息事寧人」的微博:
至於她是不是真的諒解,為什麼選擇諒解,
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事情發生之後,有人談「狗權」,有人談「人權」。
我們今天來談談這事裏更重要的另一個「權」——
防疫人員的權力。
據一些網友爆料,這隻寵物狗
並不是小區里唯一一隻被打死的寵物。
甚至有人說,小區的寵物全都被打死了。
私闖民宅,不經他人同意將他人寵物打死,這確實不是幾隻寵物的事了。
說難聽點,這就是在以「防疫」之名,行虐殺之實。
從道義上講,這傷害了愛貓愛狗人士的感情,更是對生命的漠視。
從法律上講,這是對他人私有財物的侵犯和損害!
這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這是違法甚至犯罪!
而最後相關工作人員的處罰是什麼呢?
僅僅是道歉和調離崗位!
為什麼在「防疫」的外衣下,這一切就變得合法了?
是誰給防疫人員做這些事的權力?
就算防疫人員只是按上面的指示辦事,那下令的領導,又憑什麼可以這樣做?
不是我們不理解防疫人員的辛苦,但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規則吧?
落實防疫工作和依法依規行事,本就可以不衝突。
就像上海允許主人帶寵物去隔離:
再比如北京和廣州設了隔離點和寄養地:
這並不難做到吧?為什麼非要粗暴打死?
或許,對某些人來說,能「一刀切」的事,
就沒必要再去花別的精力了。
反正有權任性啊!
看起來,好像頂着防疫的名義,
就什麼事都可以做。
你要是表達不滿,還被認為是不識大體,
給你扣上一口大鍋。
這樣的現狀不可怕嗎?公權力的邊界究竟在哪?
今天是撬門打狗,那明天呢?
是不是會有一天,撬門打人都沒問題?
到時候我們的權益,誰來保障?
當「防疫」成為施暴者的通行證,最終傷害的,會是無辜的百姓。最終玷污的,會是盡職盡責辛苦付出的大多數最基層防疫人員。
沒有人會願意看到這一幕。
所以,現在有誰能來管管?
能來管管這已被放任多時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