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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撬門滅狗」事件:公權力的邊界,究竟在哪

疫情是一面鏡子,照盡世間百態。

一不小心,就照到了很多陰暗的地方。

誰好誰壞,是人是鬼,一覽無餘。

11月12日,這面鏡子照到了江西上饒。

有網友爆料:

一隻寵物狗,在主人去隔離後,

被防疫人員撬門進入家中撲殺。

看到這個新聞,我感覺非常震驚、不解,以及氣憤。這是在幹什麼?

為什麼防疫人員竟可以在未經主人允許的情況下,私自闖入他人家中,並將他人的寵物活活打死?

然而更可怕的事情還在後面。

有人幫狗主人將事情發到網上後,

居然還受到了「神秘勢力」的威脅......

狗主人也一再表示,自己「扛不住了」:

自家狗狗被莫名其妙打死,

卻連個討要說法的機會都沒有?

朗朗乾坤之下,竟有如此魔幻現實。

然而更絕的還在後面。

11月13日,當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佈通報,

對事情進行了解釋。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通報是在大晚上十一二點的時候發的,沒開評論區,而且通報上沒蓋公章,這什麼意思?大家可以自行思考一下。

通報內容:

通報表示,「現場工作人員在未與該網民進行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將寵物狗進行了無害化處置」。

好一個「無害化處置」!

什麼樣的動物才需要無害化處置?

根據農業部的《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無害處理適用的是「病死及病害動物」。

那這隻狗狗算不算「病死及病害」?

我們要注意一點,狗主人只是被隔離,不是被確診,而且狗主人曾說她之前幾次核酸檢測都是陰性。

那她的寵物又怎麼會有「害」?

就算狗狗有可能感染,那也要先採樣,

檢測確認了之後再處理不是?

他們採樣了嗎?確認狗狗感染了嗎?

沒確認怎麼就直接動手一棒打死?

再者,無害化處置是如何做的?

——焚燒、填埋、堆肥。

用鐵棍將狗活生生打死,

叫無害化處置嗎?

一句「無害化處理」,

就將事情輕飄飄帶過?

這更透露出了某些人的高高在上、冠冕堂皇。

通報的最後,他們還表示「已取得該網民諒解」。

的確,狗主人發了一個「息事寧人」的微博:

至於她是不是真的諒解,為什麼選擇諒解,

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事情發生之後,有人談「狗權」,有人談「人權」。

我們今天來談談這事裏更重要的另一個「權」——

防疫人員的權力。

據一些網友爆料,這隻寵物狗

並不是小區里唯一一隻被打死的寵物。

甚至有人說,小區的寵物全都被打死了。

私闖民宅,不經他人同意將他人寵物打死,這確實不是幾隻寵物的事了。

說難聽點,這就是在以「防疫」之名,行虐殺之實。

從道義上講,這傷害了愛貓愛狗人士的感情,更是對生命的漠視。

從法律上講,這是對他人私有財物的侵犯和損害!

這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這是違法甚至犯罪!

而最後相關工作人員的處罰是什麼呢?

僅僅是道歉和調離崗位!

為什麼在「防疫」的外衣下,這一切就變得合法了?

是誰給防疫人員做這些事的權力?

就算防疫人員只是按上面的指示辦事,那下令的領導,又憑什麼可以這樣做?

不是我們不理解防疫人員的辛苦,但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規則吧?

落實防疫工作和依法依規行事,本就可以不衝突。

就像上海允許主人帶寵物去隔離:

再比如北京和廣州設了隔離點和寄養地:

這並不難做到吧?為什麼非要粗暴打死?

或許,對某些人來說,能「一刀切」的事,

就沒必要再去花別的精力了。

反正有權任性啊!

看起來,好像頂着防疫的名義,

就什麼事都可以做。

你要是表達不滿,還被認為是不識大體,

給你扣上一口大鍋。

這樣的現狀不可怕嗎?公權力的邊界究竟在哪?

今天是撬門打狗,那明天呢?

是不是會有一天,撬門打人都沒問題?

到時候我們的權益,誰來保障?

當「防疫」成為施暴者的通行證,最終傷害的,會是無辜的百姓。最終玷污的,會是盡職盡責辛苦付出的大多數最基層防疫人員。

沒有人會願意看到這一幕。

所以,現在有誰能來管管?

能來管管這已被放任多時的權力?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從心從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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