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二代美國隊長」的香港示威人士馬俊文(中)參加燭光晚會資料照片。
被稱為「二代美國隊長」的香港示威人士馬俊文因涉嫌去年8月到11月期間在香港的多個場合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港獨口號,違反香港國安法,於周四(11月11日)被香港法院判處監禁五年九個月。
位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當天發表聲明稱,馬俊文案件的判決表明言論自由在目前的香港已經是一種罪行。由於目前有關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大多數都與言論自由有關,馬俊文案件將進一步強化香港市民的言論自我審查和恐懼。
聲明強調,中國和香港政府在用國安法來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過程中,法官都是精心挑選的,陪審團缺位,而馬俊文已經被關押了11個月。這些情況都表明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法治和人權都已經遭到了侵蝕。
聲明強調,國際社會應該對這一情況予以譴責,並讓北京對基本法遭到違背和香港自由被侵犯的情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