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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員工發近百頁編輯政策及流程 不准「英雄化」罪犯

香港電台(港台)周三(29日)向員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這份長達近百頁的文件,仔細列明各項編輯政策。外界認為媒體的自由空間進一步被壓縮。

【整頓港台】向員工發近百頁編輯政策及流程 不准「英雄化」罪犯香港電台周三(29日)向員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長達近百頁。

香港電台(港台)周三(29日)向員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這份長達近百頁的文件,仔細列明各項編輯政策。

原本已受《香港電台約章》、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規管的香港電台,周三(29日)再度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新指引長達近百頁。

新指引:不得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提供平台 設上報機制

文件涉及13個「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新指引亦有不少篇幅提及國安法,稱港台有責任履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和法律責任,不得提供平台鼓勵、煽動、宣揚、美化、認同或同情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在有關「私隱」的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上,文件不點名提到港台皇牌節目《鏗鏘集》有關721事件的節目,指該集節目編導蔡玉玲因查冊而被指作出虛假陳述及被定罪。(《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

另外,文件又鼓勵「上報」機制,就可能具爭議的節目儘早尋求指引,由助理處長或總監肩負編輯責任。

文件涉及範圍廣至燈光剪接 不點名批評過去港台節目

就各項的「編輯政策及指導原則」,相關說明非常詳細,就連燈光效果亦在文件中提及,指製作人員不應用具戲劇效果的燈光或舞台,來操控觀眾和聽眾的想法或歪曲現實。同時,指引亦提醒剪片,應注意剪接會否歪曲深度訪問的內容,以及是否為了迎合特定的個人編輯立場而對聲帶或影片進行剪輯。

文件又引用多宗通訊局過往的裁決,涉及《頭條新聞》、《鏗鏘集》、《左右紅藍綠》等節目內容,包括不點名批評《鏗鏘集》蔡玉玲查冊案。

 

記協主席:新指引讓具爭議題材無法刊登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升周四(30日)對本台說,上報機制在媒體機構並非罕見,認為整份指引的效果,是要約束一些中層、中高層的管理層就訪問罪犯的指導原則上,陳朗升則說,此足以反映制定文件者並無任何新聞經驗。

記協與港台周三(29日)隔空互相批評,記協最後一個回應提到,希望港台管方不要錯判來意,情緒性地反唇相譏,更錯過與員工溝通的時機。(香港記者協會社交媒體截圖)

陳朗升說:這個上報制度或整份指引,就是要管束中層和中高層的管理層,讓一些敏感的議題或資訊出不到。問題是廣播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完全沒有任何新聞或媒體經驗,根本只是政務主任。只要一人有少少經驗的傳媒人已經能夠回答你說,(不能播放)罪犯的說法是「戇居」。桂民海在中央電視台認罪的節目,能不能播?或者播林榮基認罪的訪問,他們是不是罪犯?

就報道罪犯、上報機制 記協、港台隔空批評 

記協周三(29日)亦就新指引發聲明,稱指引有部分措辭內容含糊,例如文件列明「犯罪絕非光彩之事,不可將它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記協認為訪問犯罪者,或涉嫌犯罪者的心路歷程,透析犯案背後原因及動機,均是常見的節目製作方向,亦常見於紀實節目製作,質疑向觀眾闡述犯案者的動機、信念等,會否成為「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這些未見在指引中有所解說。

港台同日就記協的言論作出回應,指所有負責任的傳媒機構,都對公共秩序或犯罪事件或恐怖活動的報道有嚴格規範,絕對不應將罪犯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有違傳媒專業操守,且有機會觸犯法律,對記協不尊重基本法治原則表示遺憾。

記協亦在同一日再發聲明澄清,重申記協從不認同把犯罪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早前聲明所引的例子,是希望強調文件並沒有清晰界定何謂「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跡」。記協認為,港台管方並未真切理解早前聲明的內容,而與港台隔空批評亦非記協本願,希望港台不要錯判來意,情緒性地反唇相譏,更錯過與員工溝通的時機。

至於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周三(29日)說,尊重個別傳媒機構為機構訂定的編輯政策及工作和業務守則,並稱傳媒及新聞工作必須專業,基於事實作公平,客觀準確及不偏不倚的報道,政府及社會各界亦必須尊重及竭力維護新聞言論資訊自由。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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