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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五人陷冤獄 只因傳播避疫良方

「七一」前後,中共反覆強調它治下的「人權奇蹟」,但是實際上,許多冤案被披露,其中警察及司法人員的非法行徑令人震驚。

「七一」前後,中共反覆強調它治下的「人權奇蹟」,但是實際上,許多冤案被披露,其中警察及司法人員的非法行徑令人震驚。

明慧網7月11日消息,6月下旬,湖北孝感 市漢川市五名法輪功 學員被孝昌縣法院非法判刑 ,刑期從三年至四年不等。在判決前,他們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

事件要從去年說起。2020年4月26日,肖艷芳、劉義波、王四美、胡漢姣、王慶等五名法輪功 學員來到漢川市馬鞍鄉的聯洪村、天成村,向村民講述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還告訴人們避疫良方 (「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在此過程中,他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結果被馬鞍派出所警察綁架。雖然他們第二天因疫情原因被放回家,但自此被警方盯上。

去年9月21日,漢川市公安局通知肖艷芳等五人到國保大隊「談話」,之隨又對他們監控、跟蹤。一個多月後,11月11日下午,漢川市國保大隊的余清波、楊樹理等四個警察,根據手機定位,進入一座住宅樓,敲開27層樓的一家住戶門,強行拖起正在睡午覺的肖艷芳,不等她穿好衣服,就把她綁架出門。當天下午,同一組警察又綁架了劉義波(次日才給家屬逮捕通知書),其後又到王慶父親家威脅,限其兩天交出兒子。

今年2月1日,余清波和楊樹理跑到湖南長沙,綁架了流落在當地打工的法輪功學員王慶。3月15日,王四美和胡漢姣在分水鎮被漢川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警察綁架。

據悉,為了在「七一」前完成對肖艷芳等五人的迫害流程,孝感市政法委、檢察院、法院,漢川市公安局、檢察院,孝昌縣政治委、法院、檢察院共同制定了迫害方案。

據明慧網報導,在6月16日的兩場庭審中,肖艷芳等學員聘請的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就公民信仰自由、刑法三百條的構成要件、證據關聯性等問題逐一闡述,挺身維護正義。然而,孝昌縣法院的執法人員罔顧法律和良知,做出了非法的判決。

自2020年初疫情在武漢爆發後,一年多來,海外媒體報導了不少染疫者念誦「法輪功大法好,真善忍好」後轉危為安的事例,然而,中共當局卻抓捕和構陷奔走救人的善良修煉者。去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的法輪功學員孫志文也是因為傳播避疫良方 而被非法綁架,後被秘密判刑四年半,現關押在公主嶺監獄,其父母被政法委「610」人員騷擾。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明慧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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