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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殤遊行十被告遭判14至18個月 家屬:刑期太重早年僅罰款

被告梁國雄、李卓人等步上囚車,期間陳皓桓舉起V字手勢,吳文遠手持《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一書,習近平頭像被「倒掛」。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何俊仁等10名泛民人士,被控前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多項控罪,早前各人認罪。區院法官胡雅文周五(28日)判刑時稱,當日嚴重暴力事件不斷,被告呼籲群眾以「和理非」方式集會遊行是「天真、不切實際」,分別判各人14個月至18個月監禁。被告之一梁國雄的妻子在庭外表示判刑太重,質疑判決阻嚇市民遊行上街表達訴求,呼籲香港人「毋忘初心、堅守自由」。(李智智/呂熙報道)

被還押的所有被告,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各被告甫出庭時,興奮與大批旁聽親友及支持者揮手,吳文遠一度舉起V字手勢,陳皓桓更大喊「六四悼念,七一發聲」,親友亦高呼「加油、撐住」。

對於「煽惑非法集結罪」,法官胡雅文稱,法庭須考慮煽惑的手法、所煽惑的人數等,判定犯案是有預謀,並以2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以入獄18個月為量刑起點。「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以入獄12個月為量刑起點。

官批以「和理非」方式集會是「天真、不切實際」

胡官宣判時稱,各被告當時無視警方反對,透過社交平台和媒體公開呼籲市民參與集會遊行。胡官又指出他們聲稱以「和理非」方式集會遊行,是「天真、不切實際」,多次強調事實上當日頻頻出現嚴重暴力事件,並非他們聲稱的「公民抗爭」或「和平集會」,重申「《基本法》雖賦予表達自由,但非絕對」。

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何俊仁,就各罪被判18個月,同期執行。李卓人、梁國雄早前因另一未經批准集結案,分別已被判監14個月和18個月,兩人因今次案件被判再加監6個月和4個月,故總刑期分別共為20個月和22個月。

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認罪的吳文遠、單仲偕,吳因當年案發時正處於緩刑,故加監14日,共被判監14個月零14日,而單則被判監14個月,緩刑兩年。

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的黎智英、楊森、蔡耀昌、何秀蘭,各人刑期不一。楊森被判監14個月;蔡耀昌被判監14個月,緩刑兩年;黎智英因早前多宗未經批准集結罪,共被判監14個月,今次案件被判再加監6個月,總刑期為20個月。

至於何秀蘭的刑期原本為12個月,惟胡官計算出錯,散庭後約1小時,再重新開庭宣判。何最後被改判監14個月,胡官庭上僅承認出錯,「要大家上嚟多一次」。

宣判後,旁聽人士大喊「加油!唔駛驚呀!」

單仲偕:判決在香港史無前例囚犯待遇堪憂

被判緩刑的單仲偕和蔡耀昌步出法庭見記者時表示,雖然他們獲釋,「但心情非常沉重和難過」,透露10位被告的律師團隊會積極考慮就刑期上訴,又多次感謝市民和親友的支持。

單仲偕感嘆,「而家嘅香港已經唔同曬」,指幾年前有關未經批准集結控罪,只會被判罰款或者社會服務令,但是次量刑起點竟然是18至24個月,形容是破紀錄。

單仲偕說:心情都好沉重,因為我們很多朋友過去10日在牢獄中一起渡過,他們面對未來18個月至到兩年的牢獄生涯。我很難過,我覺得我們追求一個《基本法》賦予的表達自由,而後果是這麼嚴重,嚴重性在香港是史無前例的。

被問及香港的遊行集會會否就此消失,他形容,香港的政治和法律環境比過往嚴峻,但希望香港人仍然抱有信念,堅持言論表達自由。

另外,近日香港天氣酷熱,監獄被指環境惡劣,導致囚犯飽受煎熬,關注監獄狀況的組織「石牆花」早前發起聯署,呼籲市民關注囚犯待遇問題。

單仲偕表示,政治囚犯都會被單獨監禁在特別囚室,的確非常酷熱,男囚犯都只是穿內褲睡覺,只有走廊有風扇,「熱到雙手生熱痱」,相信女囚犯會更加難受,因她們只可以穿長褲。他又透露,曾碰見「35+初選案」被告,「大部分已經被監禁兩個多月,瘦了很多。」

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刑期太重

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庭後見記者,斥刑期太重,表示早年同類案件僅被罰款,惟現時卻要面對數以年計的刑期,質疑判決阻嚇市民遊行示威,吁香港人「毋忘初心」。

陳寶瑩說:大家不要忘記這是一個「未經批准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就是說沒有暴力,沒有影響社會安寧的成分,只是因為沒有經過警方批准的一個遊行和集會。過去而言,「長毛」(梁國雄)曾經在非常早期,即上世紀九十年代,罰款500(港)元罷了,即使是十年前,這個罪名都只是判罰款幾千元。

陶君行:判決令人懷疑香港是否仍有司法獨立

前社民連主席陶君行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他曾在2006年和2012年分別被控「舉行及協助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兩宗案件各被罰款500及2000港元。他形容,以往未經批准集結罪並非嚴重罪行,重判相關罪行在過往完全無法想像。

陶君行:如果你要重判,是因為涉及暴力,這個我可以理解,因這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人的自由。但如果你是和平集會,而只是沒有拿到批准,其實是很小事,就如非法泊車一樣。權全在於警方,你說批就批,你說不批就不批。

他指,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後,香港的司法判決令人懷疑香港是否仍有司法獨立,形容一國兩制下的法治出現翻天覆地的改變。他批評,判決嚴重打壓集會及表達意見的權利,也是秋後算帳政治人物。

蔡耀昌:支聯會繼續爭取六四集會

在這宗案件中被判緩刑的蔡耀昌,是支聯會秘書。對於六四集會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支聯會已提出上訴,蔡耀昌表示,周六﹝29日﹞將會有上訴結果,目前為止仍然努力爭取六四集會。

蔡耀昌說:支聯會會繼續爭取在法律框架下悼念六四,我們在過去一段時間也全面向香港市民指出,我們現在面對的政治、法律環境比過往嚴峻,我們面對的政治法律風險也愈來愈大,所以支聯會今年處理六四相關的活動,會更小心,在和平理性合法的框架下做事。

民間人權陣線原定在2019年10月1日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由港島銅鑼灣遊行至中環,但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其後經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亦被駁回。其後集會改以案中被告李卓人等的個人名義接辦,估計當日有十幾萬人參加。另有民眾決定承擔法律後果,當日在港多區自行發起遊行,其後演化為衝突,更發生首次有示威者被實彈射中。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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