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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輪功學員王麗華遭非法庭審 律師無罪辯護

律師說:「是非善惡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世信仰把大家聯結在一起,它在每個人的心中⋯⋯人們不再恐懼,無往不勝!」

律師說:「是非善惡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世信仰把大家聯結在一起,它在每個人的心中⋯⋯人們不再恐懼,無往不勝!」(明慧網)

天津法輪功學員王麗華5月7日被天津市北辰區法院非法庭審。王麗華當庭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經歷,律師為她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明慧網報導,2020年2月13日上午9點左右,天津市北辰區瑞景派出所警察劉磊、佳榮里派出所警察劉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員共五人,到王麗華家非法搜查。同年7月底,王麗華被構陷到了北辰區法院。

2015年5月7日上午9點,王麗華被非法庭審。此次開庭包括審判長在內的三位法官和兩位檢察官。

公訴人以在王麗華家非法抽查出的張貼的福字和一些真相幣(錢幣上寫有法輪功真相)為由,欲以此為依據迫害。王麗華說過年了誰家不貼福字。

王麗華的兩位辯護人依法對指控進行反駁。指出此案沒有犯罪事實、犯罪依據,對其定罪沒有法律依據。

兩位律師在陳述中有幾次被審判長打斷,但據理力爭、互相配合,完整地為王麗華進行了辯護。

王麗華當庭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經歷,在談到家庭經歷的苦難時潸然淚下。

王麗華,63歲,曾因坐月子落下了病,頭疼、頭暈、貧血。1998年5月,經人介紹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此後所有病不翼而飛、心情舒暢。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人為善,是個公認的好人。

前些年王麗華的父母在房子拆遷後,本想與她二哥同住,但是因與二哥、二嫂意見不合未果。王麗華二話沒說將父母接到自己家。那時她一家三口只住在一個面積三十多平米的小獨單房子裏。

儘管如此,她盡力照顧好老人的生活。後來,有機會申請到廉租房,二老在她精心伺候下生活得很幸福。

幾年前,她二嫂生了病,她不計前嫌,買了禮物去看二嫂。她認為自己是修煉人,要寬容體諒別人,二嫂深受觸動。

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麗華不放棄修煉。和她在同單位工作的丈夫親眼目睹妻子修煉後所帶來的身心變化,從內心支持她修煉,但被單位施壓。他內心常感到恐懼、憂慮。

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有一天她丈夫騎車上班,突發心臟病離世了。

面對沉重的打擊,王麗華沒有倒下,仍堅持修煉,繼續照顧好家人、做好本職工作。

王麗華的兒子成立了一個小公司,父親的去世對他的心理打擊很大,加之在當前物慾橫流的社會中,他在與別人合夥做生意的過程中,被人欺騙,欠下債務。

在被追債中,兒子一時想不開,在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選擇離開人世。

當王麗華找到兒子時,雨水伴着淚水,心在滴血,哭啞了嗓子。

兩年內,她痛失丈夫和兒子。在巨難中,她不斷學習法輪功著作,使她更多地了解了人為什麼活着,怎樣對待人生中的磨難,使她終於走出了黑暗。

此後,王麗華更遵循「真、善、忍」理念做人行事,經常幫助他人。

她丈夫的弟弟,即小叔子,曾因家庭瑣事與她丈夫產生過矛盾,多年來互不往來。後來小叔子患肝硬化,住進醫院。別人怕傳染,都不太靠前。王麗華聽說後,利用下班的時間做好飯,給小叔子送去並幫忙照顧。小叔子躺在病床上感動地說:「嫂子,過去是我做錯了,對不起。」

報導說,王麗華講述的故事、以及從她內心散發出的善良感染着法庭上的聽眾。

律師在法庭上最後感慨地說:「近二十年來對於法輪功的迫害與反迫害已經越來越具有了某種普遍性和全球意義,它已不單單是個別人、個別群體(法輪功)的事情了,它關乎每個公民的生命與尊嚴,關乎每個公民的抉擇與立場乃至全人類的共同尊嚴與未來!這是一場和平與暴力、文明與野蠻、自由與奴役、正義與邪惡的較量,誰都無法置身事外⋯⋯」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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