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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茲夫婦早已分居?梅琳達稱「出現無法挽回的破裂」

每日郵報報導,梅琳達在3日向華盛頓州金恩郡(King County)高等法院提交的離婚訴請書中寫着,兩人婚姻出現「無法挽回的破裂」,要求法官在兩人「協議分居期結束後判決婚姻終止」。報導指出,離婚文件中並未列出這項「分居協議合約」,但顯然兩人已經分居一段時間。

比爾蓋茲與梅琳達婚後育有兩女一子,包括25歲的珍妮佛(中間)、21歲的羅里(右一)和18歲的菲比(左一)。截自臉書

微軟(Microsoft)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與妻子梅琳達(Melinda Gates)3日透過各自推特發表聯合聲明,宣佈決定結束27年婚姻。據了解,梅琳達向法院表示,兩人婚姻出現「無法挽回的破裂」,訴請法官判決離婚。

蓋茲和梅琳達稍早發聲明表示,「經過深思熟慮,且為了我們的關係做了大量努力後,我們決定結束我們的婚姻。過去27年來,我們養育了三名出色的孩子,並創立了一個在世界各地運作的基金會,以幫助所有人都能擁有健康、豐足的生活。我們仍然懷着對這項使命的信念,並將在基金會中共同努力。然而,我們不再相信我們能以夫妻身份在生命下個階段中共同成長。在我們開始新生活時,請給予我們的家人空間和私隱」。

每日郵報報導,梅琳達在3日向華盛頓州金恩郡(King County)高等法院提交的離婚訴請書中寫着,兩人婚姻出現「無法挽回的破裂」,要求法官在兩人「協議分居期結束後判決婚姻終止」。報導指出,離婚文件中並未列出這項「分居協議合約」,但顯然兩人已經分居一段時間。

離婚文件同時顯示,蓋茲和梅琳達並無簽署婚前協議,兩人共同財富估達1300億美元(約新台幣3.6兆元),包括遍及五州的房產、私人飛機、達文西藝術品和一批豪華汽車等,因此尚不清楚兩人財產會如何分配。此外,梅琳達未要求贍養費,但要求明年4月召開離婚庭,但據了解,雙方通常會在開庭前達成協議。

比爾蓋茲生於1955年,1975年時創立微軟公司,並於1987年成為全球最年輕的億萬富翁。蓋茲與梅琳達1987年初次相識,隨後在1994年1月1日結婚,兩人婚後育有兩女一子,包括25歲的珍妮佛(Jennifer Gates)、21歲的羅里(Rory)和18歲的菲比(Phoebe)。

珍妮佛3日也在自己的IG限動上表示,家人正在經歷一段「充滿挑戰的時期」,仍在學習如何為自己和家人提供最佳的支持,感激能有足夠的空間來處理這一切。

兩人分居原因尚不清楚,但梅琳達過去接受採訪時曾說,兩人花了好幾星期時間討論是否要結婚,蓋茲甚至在白板上列出婚姻的優缺點,並暗示過蓋茲在平衡工作和家庭方面遇到困難。

比爾蓋茲宣佈離婚,是繼亞馬遜執行長貝佐斯(Jeff Bezos)後,史上最貴的離婚案件。當時貝佐斯財產達1372億美元,前妻麥肯琪(MacKenzie)最後得到358億美元,一舉躍居全球第三女富豪。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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