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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男控官強暴妻:我經常不在家 妻膚白好看才被盯上

貴州一名男子日前指控天柱縣林業局一官員強暴自己的妻子,他聲稱,自己妻子因膚白好看,「我工作忙,經常不在家,所以才會被他(官員)盯上。」當地宣傳部門隨後對事件通報稱「事實不成立」,但又對涉事官員撤職處分,引起關注。

當事人妻子與官員的對話。(取材自九派新聞)

貴州一名男子日前指控天柱縣林業局一官員強暴自己的妻子,他聲稱,自己妻子因膚白好看,「我工作忙,經常不在家,所以才會被他(官員)盯上。」當地宣傳部門隨後對事件通報稱「事實不成立」,但又對涉事官員撤職處分,引起關注。

九派新聞報導,貴州天柱縣宣傳部門近日通報稱,「2020年10月12日9時許,天柱縣公安局接到羅美(化名)報警,自稱其在家中被王某某強姦。」據悉,王男生於1969年,曾是天柱縣林業局黨組書記,主持縣林業局黨組工作,負責林業改革等工作。

通報稱,「經調查發現,羅美與王某某自2019年相識後關係密切。2020年10月12日7時許,經羅美允許,王某某進入其家中,二人發生性行為。」「通過公安機關開展現場勘查、調查走訪、法醫檢驗、物證鑑定等工作,查明王某某對羅美實施強姦犯罪事實不成立。」

通報還稱,2020年10月20日,天柱縣公安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並經縣、州兩級公安機關覆議、覆核,依法維持原決定。「因王某某系公職人員,其行為涉嫌違紀,天柱縣公安局將其違紀線索移交天柱縣紀委縣監委。天柱縣紀委縣監委依紀依法對王某某作出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據報導,羅美的丈夫李應(化名)表示,其妻與王某某最開始不認識。「大概是2019年5月底,那幾天剛好我出國,他不知怎麼加了我老婆微信,趁我離開後,他每天就給我老婆發信息。」「因為我老婆的手機店就在縣林業局大樓一樓,可能因為這樣,他才注意到我老婆的。」

李應說,有天下午王表示要帶羅美去山上兜風。「我老婆是做生意的,又是外地人,後來想着只是認識一下,也不想得罪人,就放鬆了警惕跟着他去了。」「他開車把我老婆帶到半山腰,…車門鎖上了…,最後他就把我老婆褲子扯掉。」

李應表示,「我老婆太單純,她文化程度不高,又是外地來的,發生這個事,她就怕別人說她閒話,擔心家庭破裂、名聲不好什麼的,所以也不給我說。後面她又被王某脅迫過幾次,一直到2020年10月12日再次被侵犯時才報的警。」

李應指控,「(王某某的)女兒都快趕上我老婆大了,我老婆長得又好看,皮膚也白,平時喜歡跑步鍛煉。我老婆沒收他的錢,對他也沒有任何感情,我相信我老婆,發生這種事只可能是受他脅迫。我工作忙,經常不在家,所以才會被他盯上。」

他說,對天柱縣的通報內容並不完全滿意,自己打算繼續申訴。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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