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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團委書記強姦案落幕 網友嘲諷:好幹部苗子嘛!

轟動一時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原團委書記楚挺征,被控在酒局中,試圖強姦青年海歸女企業家楊女士一案,二審近日宣判。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維持一審原判,即楚挺征犯強姦罪,處有期徒刑3年。消息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嘲諷到:好幹部苗子嘛!

 轟動一時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原團委書記楚挺征,被控在酒局中,試圖強姦青年海歸女企業家楊女士一案,二審近日宣判。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維持一審原判,即楚挺征犯強姦罪,處有期徒刑3年。消息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嘲諷到:好幹部苗子嘛!

大陸經濟觀察網報道,2021年4月20日,郴州市中院一位負責人向記者確認了上述信息。

報道稱,生於1987年11月的楚挺征,為湖南郴州人,畢業於武漢理工大學,擁有法學碩士學位。他曾在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工作,也曾為時任郴州市北湖區區委書記的秘書。2018年5月,楚挺征被任命為北湖區團委書記。

此案的受害人楊女士,生於1992年,其家鄉亦在郴州。楊女士曾在美國留學,並獲得學士及碩士學位。回國後,她成為了家族中數家新能源企業的掌舵人。

2020年3月31日,應楚挺征之邀,楊女士來到郴州市帝都海鮮酒樓201包廂,參加聚餐。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得的司法文書顯示,參加這次聚餐的共有10男3女,除楚挺征與楊女士之外,還包括這家海鮮酒樓的董事長唐定坤等青年企業家,以及郴州北湖區住建局等部門的公職人員,和郴州國企系統的公職人員。席間,眾人共喝了2瓶白酒、10瓶紅酒。

飯局次日,楊女士向郴州市及湖南省多個政府部門舉報稱,楚挺征在3月31日晚的飯局中,趁她在包廂茶水間休息時,將她拉入隔壁無人的包間,意圖施暴。後因為被與楊女士同去赴宴的她的同學鄧女士看到,楚挺征離去,未能得逞。

楊女士亦向郴州警方報警。

同年4月8日,楚挺征被警方傳喚;9日,被刑拘。在警方調查階段,他涉嫌的罪名是強制猥褻罪。

同年6月24日,郴州市宜章縣檢察院以楚挺征涉嫌強姦罪,向宜章縣法院提起公訴。

12月1日,宜章縣法院一審作出判決。

法院認為,楚挺征違背楊女士的意願,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楊女士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楚挺征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對於楊女士及其代理人提出的「楚挺征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應加重處罰。經查,楚挺征系在無人且未開燈的包廂內實施犯罪行為,不符合『當眾』的條件,故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宜章縣法院一審判決,楚挺征犯強姦罪,處有期徒刑三年。

對於楊女士提出的民事賠償訴求,法院只認可了其中的醫藥費部分,共計737.46元。

楚挺征隨後上訴,他在2020年12月7日所寫的《上訴人於一審判決之具體意見》中表示,「(2020年)3月31日晚在帝都海鮮酒樓202包廂內,本人絕對未違背楊當時之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強行壓其身、脫其褲並意圖與其發生關係;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運用法律不當,本案屬典型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歷史必將證明這一錯案,必將還原全部事實真相。本人確定完全無罪!」

他表示,自己「絕不放棄、絕不退縮、絕不屈服」。

2021年3月3日,此案二審,由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21年4月20日,郴州市中院一位負責人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此案二審已經宣判,結果為維持一審原判。

消息在網絡傳開後,網友對於這位把歷史都搬出來賭咒發誓的中共區團委書記,看法似乎比較一致 。

有網友氣憤的說:臭流氓團委書記!

還有的網友說:這廝不知道禍害了多少人

一位網友意味深長的表示:好幹部苗子嘛!

獲得最多的支持的一則評論則是「這就是當今典型的禽獸」。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阿波羅網記者秦瑞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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