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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教會分裂 「愛」與以愛縱惡成不同信仰

—扎心的信息:華人教會因信仰不同而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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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離開聖經教導的左派教會,他們所信的是社會福音,已經不是神的教會,而是撒旦的幫凶。我們不能與他們妥協和合一,否則,就是在他們的惡上有份。 

【編者按:本文節選自畢成鵬《扎心的信息:華人教會因信仰不同而分裂》。作者對博愛的本質與誤用進行的分析部分。】

 

注意,華人教會在大選的事情上,不是因政治立場而分裂,而是因信仰的根本不同而分裂。因為信仰決定了一個人的政治立場。許多基督徒在這一點上糊塗,被左派精英忽悠了。 

第一種,用「博愛」來回應。基督愛我們,我們要愛普羅大眾,愛那些不可愛的人,也容納他們一切的罪,儘管他們根本沒有、也不願意悔改。這也是「因愛稱義」的教會的本質。「愛」本身沒有錯,錯在:這種「愛」失去了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乃是一種「溺愛」。「溺愛」是不聖潔和拜偶像的表現,不僅會殺人,還會自殺的。 

舉個實際的例子。有牧長帶領教會愛同性戀者,支持他們的行動,為他們的活動送水。這很好。接下來的,就是他們的罪惡:他們因為「愛」就支持左派的「平等」惡法,贊同同性婚姻。 

看見沒有,送水顯明他們的「愛心」,是真的;但是,他們非但不將悔改的福音講給同性戀者聽,反而支持他們繼續犯罪。這無異於送他們下地獄。這樣的「愛心」帶來的不是福音,而是禍音。 

片面強調「愛心」的教會,多屬自由派或左派的教會。他們會片面地引用聖經,為他們的「博愛」作依據。例如,引用保羅的話說:「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13:1)這就如亞倫縱容百姓造金牛犢,結果百姓有三千人被神擊殺;無原則的「博愛」,就是縱容罪惡,也許可以勾引許多人入教,卻是叫人做地獄之子。(參太23:15) 

同樣,左派精英用人權和「博愛」為幌子,推行「黑命貴」運動,導致社會動盪;為邪惡的「平等法案」立法,使犯罪的人不知罪,活在罪中,無法解脫。 

經上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左派的這些「運動」和「法案」都是公然對抗聖經的教導,是行惡的。他們要拉許多人,同他們一起下地獄。 

左派的教會呼籲「愛心」和「合一」,這兩個名詞雖然在聖經中出現,但是他們所講的「愛心」和「合一」離開了聖經的教導和原則,要享受罪中的「合一」。 

一個離開聖經教導的左派教會,他們所信的是社會福音,已經不是神的教會,而是撒旦的幫凶。我們不能與他們妥協和合一,否則,就是在他們的惡上有份。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北美保守評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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