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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派出所副所長揭江蘇泰興市公安局長枉法

趙志軍舉報原江蘇省泰興市公安局長,現江蘇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凌玉富。(受訪人提供)

3月15日,原江蘇省泰興市公安局溪橋派出所副所長趙志軍向大紀元披露,原江蘇省泰興市公安局長凌玉富徇私枉法、買官賣官、打擊報復舉報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凌玉富,56歲,江蘇省泰州姜堰市人,中共黨員。現任江蘇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副總隊長,曾先後任姜堰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姜堰市公安局副局長、姜堰市政法委副書記、泰興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主任。

據舉報人趙志軍介紹,他今年52歲,1987年入伍,曾在北京中央警衛一師服役12年,先後擔任中共國家副主席王震、中共國防部長耿彪等高層的住地警衛。於1999年轉業到泰興市公安局任溪橋派出所副所長。

舉報違紀現象遭打擊報復 剝奪公職入冤獄

趙志軍透露,「2015年10月,時任泰興市橫垛派出所所長韓旭將被提拔為副局職所長,本人和時任泰興黃橋分局指導員陳明貴到泰興紀委,對韓旭違法亂紀行為進行實名舉報。第二天,泰興紀委向凌玉富透露了舉報信息。韓旭是凌玉富的親信,凌玉富與落馬官員王立科私交甚密。」

「凌玉富為力保韓旭升職,通過私人關係,請出另一名舉報人陳明貴的同學,時任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董偉華,讓其停止舉報韓旭。陳明貴告訴我,『董偉華是我的警校同學,承諾以後幫我提升為一級警長。』而另一邊,市局多次做工作,讓我主動辭職,否則將追究2014年4月發生的一起糾紛案件的『刑事責任』,逮捕我。」

由於趙志軍拒絕主動辭職和停止舉報,結果被構陷入獄。趙志軍表示,「2014年4月1日發生的糾紛案,起因是我做擔保的葉九龍因貸款逾期未還,我請朋友開車載我到他家裏找他商量還錢的事情。後來由於他喝多了雙方發生口角後導致肢體衝突,造成葉受輕傷。我和葉是二十多年的好朋友,而且他也在事後給我寫了《諒解書》。案子也早已審結。」

因舉報韓旭,趙志軍認為凌玉富利用該案件來打擊報復他。

趙志軍披露,「凌玉富指示治安大隊大隊長李劍,做虛假材料,更改詢問筆錄,甚至惡意竄改《接處警工作登記表》。」

竄改後的接處警工作登記表。(受訪人提供)

「我從2015年12月30日被刑拘,以尋釁滋事罪獲刑10個月。出獄後,我通過公檢法知情人處得知,凌玉富勾結泰州法院副院長紀阿林,強判我10個月有期徒刑。」他說。

原始接處警工作登記表。(受訪人提供)

警察包永貴特大血案的背後

2017年7月7日晚8時許,江蘇省泰興市發生一起特大惡性慘案,濱江派出所警察包永貴因強拆遭打壓報復社會,駕車撞死4人,撞傷9人,撞人後包永貴喝農藥自殺未遂,當時造成極大的社會影響。包永貴因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被判死刑,現仍羈押在泰州市看守所。

案發後在民警包永貴車上發現的傳單。(受訪者提供)

趙志軍披露,「從江蘇省委到地級市一直在隱瞞這個案件,這個案件按照規定應該報中央的,但是從江蘇省委這裏就給壓下去了。凌玉富當局長的時候經常在局長信箱裏跟包永貴對罵,這個都有痕跡的。出事以後,凌玉富從南京省公安廳連夜開車到我們泰興市公安局,將後台上他們相互罵的記錄給取消。」

趙志軍透露,「2013年至2017年,江蘇省泰興市虹橋鎮政府,強行徵收泰興公安局濱江派出所民警包永貴的私人住房。由於包永貴對政府的非法徵收行為不滿,一直通過法律渠道進行維權,堅持不讓政府違法強拆。時任泰興公安局局長的凌玉富,利用權力,將其調到離家遠的派出所,並扣發績效補助,處處打壓。」

當局對維權人士實施的手段也用在了警察包永貴的身上。趙志軍表示,「當局多次僱用社會上的黑惡勢力,將包永貴強行帶到江邊,沒收手機後,對其實施扇耳光、腳踩等暴力手段,非法拘禁數十小時。包永貴報警求助後,凌玉富授意俞濤『不予立案』。最終導致包永貴失去理智,採取極端方式故意開車撞人報復社會。」

民警包永貴報復社會的動機,在他的車中發現的材料。(受訪人提供)

趙志軍還透露,「姜堰社會上號稱黑惡勢力的頭子和公安內部『組織部長』的陳進軍,是凌玉富父親的乾兒子。」

「陳進軍以姜堰銅鑼灣假日酒店1,100萬元的房產,騙取江蘇農村商業銀行4,000萬貸款,並將這些錢用來放高利貸。期間經常從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姦婦女等違法犯罪活動。凌玉富為其充當保護傘,使其長期逍遙法外,為惡一方。」

原泰興法院黨組成員酒駕撞死人逃逸

趙志軍說,在凌玉富任職泰興公安局長期間,還非法掩蓋惡性交通命案長達8年之久。

「2017年某日,原泰興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朱德華(因挪用公款罪判刑,現出獄)在一次酒席上透露,『法院錢偉民酒後打麻將結束,駕車回家途中撞死人肇事逃逸。』事發後,錢偉民找人頂包,夥同時任交警大隊長王扣發等人偽造虛假事故證明,以44.5萬元賠償死者家屬,逃脫法律制裁。錢偉民甚至還成功騙取保險公司巨額賠償金。」

2019年趙志軍舉報此事後,案件由姜堰區交警大隊辦案,但泰興公安系統當年承辦該起惡性交通命案的相關領導及警員,肇事者至今未得到相關的法律制裁。

(受訪人提供)。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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