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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興發佈維權異常名錄 打擊職場維權

浙江桐鄉法院大樓

浙江省嘉興市近日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向社會通報了首個上榜的四川籍勞動維權者胡某。勞工專家指出,這個一刀切的治理方式會加速勞資關係失衡,使利益受損的勞動者投訴無門。

浙江嘉興桐鄉市人民法院2月7日通報稱,一年內,勞動者在同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以拖欠農民工工資名義討要工程款三次及以上,或者在不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討要工程款五次及以上的,將被納入「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其他進入這個名錄的條件還有在同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院、人民法院在三年內提出一定數量的投訴、仲裁申請和訴訟。上榜的異常維權勞動者將被及時通報給轄區內各勞務中介、人才市場、行業協會等,同時,對異常維權勞動者,當地部門將在勞動監察、仲裁、審判等環節對相關案件從嚴審查。

據本台記者查詢,該治理方式並非嘉興首創。2020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法院首次發佈「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湖州法院通報稱,該名錄是為了處理勞動者「碰瓷」企業現象,規制權利濫用,合理配置仲裁資源和司法資源。

一位匿名的深圳勞工維權人士告訴本台,「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此前在廣東省也存在,只不過並未公開:「這個事情並不新鮮。十幾年前《勞動合同法》剛剛出台的時候,廣東這邊就存在這個問題。有的人說是勞動局給的名單,也有人說是企業給的名單,但這並不是公開的,只是在人才市場上和人力資源經理之間流傳。」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法院等機構2020年4月印發《關於建立「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新藍網)

專家:政府應依法辦事無需區分維權者主觀意圖

該人士說,所謂的維權「碰瓷」都是基於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實,相關監察和執法部門應依法辦事,而不是去區分勞動維權者是否是惡意維權:「不管工人打官司多少次,都是對違法行為的糾正,也是對自己權利的保護,這是工人有法律意識、有權利意識的表現。政府作為執法部門不應該把這個看作是異常現象,除非說維權者濫用法律程序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勞動者合法保護自己的權益,我覺得不應該有歧視。」

位於美國的人權組織「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同樣認為,勞資糾紛是常見現象,政府不應將勞動維權定義為異常或「碰瓷」:「不存在『職場碰瓷』。『碰瓷』這個概念是完全錯誤的。企業違規農民工才投訴的,企業違規了為什麼不去追究企業的責任,政府把這個方向和矛頭搞錯了。」

李強說,「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是政府為保護當地納稅企業而對勞動維權者的打壓:「從核心來講這個政策就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利益,因為政府要把企業留在當地,而投訴、維權的勞動者是異地流動的。這些企業可以為當地帶來很多稅收,企業經營影響到當地政府利益,從某種程度來講,當地政府是不維護勞動者權益的。」

政府偏袒企業今後維權更難

李強認為,該治理方式會進一步導致當地勞資關係失衡,使利益受損的勞動者在日後維權難上加難。他說,政府應該獨立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和仲裁,而不是濫用權力打壓維權人員:「本身勞資糾紛是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事情,但政府行為偏向企業了。在中國體制下勞資關係失衡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工人維權很難依靠政府,必須要靠工人自己來維護權利,但工人個體力量又比較單薄,所以必須有一個強大的組織,就是工會。中國工會不作為,這個問題就無法解決。」

通報顯示,「勞動者維權異常名錄」每年調整一次,已納入名單的人員如不再符合標準,將從名單中移除。有報道說,這一做法有可能會在中國全國推廣。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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