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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富商: 昆明校園人質案 無差別殺人 也許會更加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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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劫持人質的兇犯,一般用的都是最普通的短刀。警方有狙擊槍,可以輕易在百米之外擊中兇犯頭部。從某些報道中,我們看到經常是談判專家上去和兇犯周旋,然後談判專家抓住機會把頭稍微一偏,狙擊手就趁這半秒鐘開槍,擊中劫犯頭部。

比如長春12.19劫持人質案,劫匪要求食物,警方就提供了特大的盆做的一大碗面,據說盆的直徑接近六十厘米。劫匪只有把門打開很大才能拿進來。等他一開門,馬上擊斃。

警方還有更多種武器,比如震爆彈。

談判專家任務是轉移兇犯的注意力,說服兇犯放下武器,絕不是和兇犯簽訂盟約。即便談判的時候警方允許你離開,但是只要你釋放人質,馬上就會被逮捕。警方是絕不可能遵守和劫匪的口頭約定的。你一個劫匪,有什麼資格讓警方對你說話算數?

所以,劫持人質被警察包圍後還能逃脫的,幾乎沒有。劫持人質的兇犯,有些是酒醉、頭腦發昏或精神不正常,有些是逃犯走投無路只能用劫持人質這種極端手段。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1.22昆明這種案例。罪犯劫持人質的目的,是為了製造事端吸引眼球,讓大家來聽他說話。如果僅僅是為了殺人,王某俠根本不會劫持人質。

對於王某俠被一槍爆頭的結局,圍觀的觀眾鼓掌叫好。因為一個持刀殺未成年人的兇犯,無論有什麼理由,都不會得到主流社會的同情。

警方為了人質的安全,採取果斷措施擊斃罪犯,也做得非常合適。

這讓我想起2015年的昆明公交車劫持人質案。不同的是:那次兇犯是為了「匡扶正義」。

02

2015年5月14日10點44分左右,雲南省昆明南屏街西口終點站82路公交車上發生人質劫持事件,一女子被劫持在一輛82路公交車二層,歹徒在公交車窗口掛出布標。

一戴白色棒球帽的男子持刀將坐在前一排的女性人質劫持。男子在公交上掛出「為村民討說法」、「網絡底案回品田」字樣的布標。

11時55分,警方向公交車投擲爆震彈,隨即進入公交車內將劫持者控制,並成功解救被劫持女子。人質和犯罪嫌疑人均無傷亡。

我試着搜索一下「網絡底案回品田」幾個字,發現這人的微博帳號還在,最後一條微博是2015年5月14號發的,上面還有一些人的評論。

罪犯「網絡底案回品田」,自稱其作案動機是行俠仗義,為一些房子被強拆、強佔,一些工程款被拖欠的河南受害人討個說法,而採取極端手段,以吸引人注意。

這些受害者主要是河南駐馬店一帶的,最早的一件案子,是某人房子在1975年駐馬店水庫水災沖毀後不許重建,後來土地卻被當地官員霸佔的一個案例。

兇犯從動機上講是「行俠仗義」,但是持刀挾持人質(即便他並沒有真正傷害人質的意願,僅僅為威嚇),已經屬於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這樣的案例,按照慣例也是可以當場直接擊斃的。他當時沒有被狙擊步槍爆頭而死,因為警方用的是爆震彈。

如果回品田就和王某俠一樣被擊斃了,或許會有很多人為他喊冤吧。畢竟他沒有傷過任何人,僅僅是想把事情鬧大,讓全社會都來關注這些底層人遭受的不公。

關於罪犯「網絡底案回品田」的後續報道不清楚,不知道被判刑幾年。如果不出所料,他應該是在監獄服刑。

03

2010年7月6日,廣州也發生過一起劫持人質案。與昆明1.22案類似,兇犯也聲稱要見記者。他的兇器,是一把剪刀。

在越秀區站前路一自助銀行門前,兇犯先捅傷一個男人,再劫持一個女人做人質,這名男子一再聲稱自己要見記者,要見市長;同時表示,自己一直被人追殺,從湖北一路來到廣州。

警察陪同一名電視台記者進入現場。但是,警察的任務是解救人質、制止犯罪,並不是去採訪報道,更沒有責任為罪犯「伸冤」。

晚上9時30分,持刀男子主動向警察提出要喝水。一名便衣女警手持可樂將可樂拋向持刀男子,同時有意控制了可樂的落點,可樂剛好掉在門口下方的地面上。持刀男子立即彎腰去撿,就在這一瞬間,便衣女警突然從褲袋中掏出一把手槍,在距離不到2米位置對準持刀男子頭部擊發,連開四槍,將罪犯擊斃。

這位兇犯的犯罪動機並沒有後續報道,有人認為他有明顯的精神分裂症症狀(被追殺的迫害幻覺)。

與最近昆明的案子比較,發現好幾點共同點:

1、罪犯要求見記者,要把事情鬧大;

2、罪犯認為自己受迫害,要把自己的受害故事讓大家知道;

3、罪犯最後被擊斃;

4、大眾認為根本不應該給罪犯說話的機會。無論他有什麼冤屈,都不是他犯罪的理由;

5、記者並不報道他受到的冤屈,甚至連他當時說什麼都沒有報道。罪犯的意圖沒有得逞。

04

在諸多的類似的無差別殺人和綁架人質犯罪中,大多數兇犯早就做好了赴死的準備,這些人一直都處於厭世狀態。他們滿腹怨氣,不甘心平淡地死,要以極端方式「控訴這個罪惡的社會」。

類似的例子,還有去年高考期間,那位載着一車的人駛入水庫的大巴司機。因為生活的絕望無助,屢屢受到不公待遇,而對社會充滿了怨恨。這個司機雖然已經死了,但是他受到人們一致譴責。

有一部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車四十四」,內容是大巴女司機被歹徒強姦,而車上的人全部麻木不仁,於是女司機載着全車的乘客,飛速駛落懸崖。對這個故事,大眾譴責的是全車的麻木不仁的乘客,而不是女司機。

「車四十四」中的女司機之所以不會被譴責,是因為她是受害者,每個被她摔死的乘客都是目睹加害她的罪惡卻不去制止的人,都是一群不配活着的人。

如果把社會比作一個大巴,全社會的人都是大巴上的乘客,所有的乘客都是目睹別人的苦難和受害,卻不願伸出正義之手去援助,一個個自私且勢利,甚至落井下石。那麼,在受害的女司機的眼中,也就是每個人都應該死。

那些反社會的人,也正是這樣的邏輯。他們覺得面對人間的苦難和不公,整個社會的人都是目睹強姦卻不會站出來制止的人,他們只認得金錢和暴力。這個社會所有的人,都是四十四路大巴上的乘客,也都應該去死。殺掉全社會的任何人,甚至殺掉無辜的孩子讓全社會感到痛苦,就是正義的。所以,他們殺人的時候,並不是心懷愧疚,而是心懷正義感。

前年發生在上海浦北路世界外國語小學的黃一川殺人案,也是人生失意,而有了報復社會的念頭。(黃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法院認為他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這次在昆明刀刺7名學生並且挾持人質的王某俠,從他的各種跡象看並沒有精神病。尤其是他準備了喊話喇叭,並在喇叭里喊的一段話,顯示他是個正常人。

王某俠說:他父親是個抗日老軍人,卻在「四清」運動的時候被迫害。他母親含辛茹苦養7個孩子,他卻從小親眼看到母親被批鬥。他曾經有過吸毒經歷,戒毒後十年找不到工作,找各種部門都沒人幫他解決生活困境。他還罵了那些貪官撈錢沒底線。

對於死,王某俠是很清醒的。他說:這些槍口對着他,可能還有一支狙擊槍,他馬上就要死,但是死也沒啥可惜,因為他的命就跟狗一樣賤。

他當時思維很清晰,語言很有條理,邏輯也明晰,把自己的意思也表達清楚,就是認為社會不公,要報復社會。

對於報復社會的人,你不能指望他對別人有憐憫。在他們眼中,對不起他的是整個社會,而你們每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的一員。沒有人站出來幫助他,讓他淪落到這般困境,所以你們每個人都不是局外人。

殺孩子遠比殺成年人更能傷害大眾。所以無論是王某俠,還是王一川,都瞄準了孩子。王一川在殺人前甚至考察了很多的小學、幼兒園,還拍攝照片研究,最終決定在浦北路下手。

殺人分二種:無差別殺人和有差別殺人。

1995年11月28日。黑龍江肇東市26歲的馮萬海和22歲的姜立明,手持獵槍和小口徑步槍,3個小時內殺死公安幹警在內的32人,殺傷16人。他們都是因為各種原因貧困潦倒,又覺得自己受到各種欺壓,於是決定殺了仇人墊背。

著名殺人犯胡文海,也是一口氣殺了十幾個人。

張扣扣遭遇各種不順之後,也萌發了殺人報仇的心理。

馮萬海、張扣扣、胡文海、楊佳這些人,總有人認為他們還是一條漢子。他們是針對仇人的兇殺,而不是濫殺無辜。

05

這是一個不公平的社會,這點毫無疑問。社會沒法做到對每個人公平,沒法讓每個人生活小康,也沒法讓窮人不受歧視欺壓。即便是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也有很多陷入絕境的人。即便是有醫保的美國中產階級,每年也有上百萬人因為付不起醫療費而破產。

在美國,曾經有憤怒的人士不滿稅務局的盤剝,駕駛一架運動飛機撞向稅務局大樓。

這三十年,美國的財富已經增長了幾十倍,但是工人的工資三十年幾乎沒有提升,財富都集中在極少數富豪手中。中國也是類似的情況,底層的人越來越絕望,而富人的財富積累越來越快。

如果一個人認定他的仇敵是xx,那只是他們之間的私仇。如果一個人認為他的仇敵是整個社會上所有坐視他遭遇不公卻麻木不仁的人,那麼他就可能變成一個無差別殺人的兇犯。當他揮舞菜刀隨便砍路邊的每一個人,拿着炸藥包炸掉醫院和學校,你很難預測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要杜絕這種犯罪是不可能的。最美好的社會,也有人受到各種不公,也有人絕望厭世,也有人天生就有更偏執的人格類型,更有人是嚴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這些人,時時刻刻可能成為無差別殺人犯。

一種天真的想法是指望政府做好各種安全管控,這是不現實的。比如為了控制菜刀,每一把菜刀都要實名登記,只能用鏈條鎖在你家廚房使用,你會喜歡這樣的生活嗎?

路上每個路口都要安檢,你逛街二小時被安檢了十二次,你願意這樣逛街嗎?

未來的幾年,會是一個全球經濟大衰落的時代,會有更多的人失業、破產、陷入困境。社會的管制會越來越多,言論和新聞也會越來越緊,絕望人群的發泄窗口會關得更嚴。這些絕望人群中,總會有一些極端的人鋌而走險。所以,我們應該預測:無差別殺人事件還會越來越多。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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