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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堪回首的回首

作者:

「對敵人的仁慈,便是對人民的殘忍。」用這種理論教育的革命人,把殺人視為對革命的貢獻。當局獎勵草菅人命的人,所以前面談到的那個射殺青年農民致殘的士兵入黨提幹了。入黨提干者退伍後繼續當官,此人只因開了這一槍終生受益。

沙洋二農場的禁閉也厲害,前面提到的武大學生王健君,身體很棒,在裏面關了兩個月,放風出小號子,扶着牆才能邁步。因此同時被關的石宏謀(此人是某縣幹部,父母皆北大畢業的地下黨員,烈士)嘲笑他「紙老虎」。

我,《楚辭新譯新解——偉大史詩》的作者,保證我的講述真實。我敢斷言,勞改隊禁閉室關死的,比經法院判處的死囚多,多許多。不過這無案可查,因為責任人對社會、對歷史、對死者親屬的交代,一定是「病故」。

我在高中時,讀捷克共產黨人尤里斯·伏契克的《絞繩套在脖上的報告》,講納粹德國怎樣關押他們,其情況遠比中國勞改隊好。納粹折磨犯人,為的是獲取情報,不是為了改造人,所以折磨不是制度性的,經常性的。納粹判刑,必經法院,如果證據不足,象保加利亞共產黨領袖、第三際的領導人季米特洛夫,也無罪釋放。我,我們這些勞教的右派學生,誰經過了法律審判呢?誰握有秘密情報呢?所以對我們的折磨、改造,毫無理由。難怪八十年代中國報刊上出現一個新名詞:「超級法西斯」,它指的就是那些關死人、捆死人,胡亂開槍射殺人的人。我寫這些文字的時候,這些人多數見馬克思去了。我相信馬克思也不會原諒他們。

四、我成了叛國犯,父親成了替罪羊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我與同學黃印丁結伴逃至北京,於南斯拉夫大使館門前被捕。

「學生要求出國政治避難,建國後第一案例」,這是方振基向我轉述的話。方是華中工學院右派學生,他逃到北京最高法院控訴,上文是高法接待他的談話。談話認為公安鋼鐵廠的管教「有問題」,因此才有學生來告狀,才有學生要出國。因為學生要求出國政治避難是首例案件,所以驚動了最高法院。也許是最高司法當局的過問,北京預審我們的結論是「行政拘留15天」,不視為犯罪。

一九五九年廬山會議反右傾,於是「行政拘留」案子地方重新問罪。一九六〇年一次「宣判大會」,被判的不下四十餘人,其中有例「背叛祖國案」曰:

查黃印丁、張維新,原系中南財院極右分子……投入勞教後……竟於一九五八年×月×日結伴潛逃至北京南斯拉夫大使館,企圖「申請政治避難」,出國後要舉行記者招待會,並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控訴「中國」侵犯人權。企圖在國際上掀起反共反華高潮……不懲不足以平民憤。

判決書不過三百字,所以至今仍記得其要點。我們要控訴中國侵犯人權,必然引起革命人的「民憤」,要平他們「民憤」,非殺人不可。但是沒有殺我們,我被判刑六年,黃八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例學生叛國案的判決單位是誰?黃石市鐵山鎮礦區人民法院,一個沒有刑事判決權的派出機構。審判員程忠漢,轉業軍人。一九七九年我們到黃石中級法院要求平反時,此人榮任中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判刑後我被調到公安鋼鐵廠裕華寺採礦區勞改。我到礦區,十幾天內礦里一死一傷。我怎能安全渡過六年?於是我決定抗拒勞動。繩捆、腳鐐、手銬不能迫使我下礦井。我準備讓他們槍斃,槍斃了有案可查,來日世道清明,武漢的大右派也許有人過問,平反、撫恤我的親人。

相持半個月,厂部管教股馬乾事,不遠百里來礦區與我談話——

「你的《上訴書》我扣了,有什麼用!刑是縣委五人小組判的,法院只掛個名,蓋個章。你上半生完了,下半生是我給的。管教科討論你們的案子,有人主張槍斃,我提了一句:『北京結論是行政拘留』。不好下手,於是改判李善雲死刑」。可是,奇怪!此案沒有從犯,沒有被組織者。

馬乾事為什麼救我們?原來他是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該院1958年與財院合併為湖北大學。出於校友情他一言救兩命,不過苦了李善雲。

馬乾事答應有機會把我調出公安鋼鐵廠。1960年我被調往武漢市新生耐火材料廠。我逃脫了死神,我的父親不能逃脫。父親是「工商業者兼地主」,幾次運動過來,他被改造,剝奪得一無所有,剩下幾件值錢的家俱,為支持兒子上大學都變賣了。他把餘生的全部希望寄托在獨子身上,眼看我大學畢業了,將如願以償了,忽然晴天霹靂,來了反右派運動。一九五七年暑假,父親焦急盼望我回家報告平安。我已被打成右派,不敢面對父親。他見我的同學黃朝玉從武漢回來,便問:「我的維新沒問題吧?」黃答「您老要好好幫助他。」父親明白了,飯碗從手中落地,半響不語。父親年輕時當過紅軍,親睹共產黨「肅反」厲害。他不久染病,一九六〇年去世,終年49歲。

黃朝玉後來任貴州省人民銀行行長,他幾次向我道歉。可是我的事黃不講也不能瞞住我父親。黃朝玉,該道歉的不是你,是那些一貫偉大、英明、正確的人。一九七〇年我從勞改隊釋放回故鄉,首務是上父親的墳。我不由自主地跪下:「不孝兒有罪!」可是誰會向我請罪,誰會向我們五十五萬人請罪?

五、索賠

苦難的中國,經歷反右、三年「自然災害」、十年「空前浩劫」、「改革開放」,終於進入了二十一世紀。雖然中國仍高喊「堅持」,卻也接受了西方的人權概念。大氣候稍變,高壓下倖存的右派,在反右五十周年前夕,紛紛一致索賠。索賠是法律問題,可是法院仍在「黨的領導下」,怎能管領導?於是大家改向人大、政協呈情。我,武漢知名右派,不能置身事外,下面是我的索賠書——

尊敬的代表、委員:

您們好!我國提醒日本正視歷史,同理,自己也要正視歷史。毛主席馬上得天下,繼之以馬上治天下。他以階級鬥爭為綱、以運動治國,先後親自發動了土改、鎮反、肅反、反胡風、反右派和登峰造極的文化大革命運動。這些運動周期性地把中國推入恐怖與悲慟。其中反右派運動,整的是幹部、教師、學生、醫生,因此是反知識的運動。這運動以「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定罪,因此它是反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的運動,今日只有正確地為反右運動定性,中國才可能走出那個反常的時代,避免重蹈歷史覆轍。

…………

中華文化鼓勵改惡從善。曰:「吾日三省」,「執政黨」更應三省。又曰:「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倘若過而不改,則罪莫大焉。我仍然相信,中國人雖經過半個世紀的「思想改造」,改惡之心不滅,從善之人性猶存。因此,我,我們,五十五萬的倖存者,中國的知識精英正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微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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