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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台灣疑犯自西班牙押返大陸 最高囚14年

多名台灣籍疑犯從西班牙被押大陸受審。

去年6月從西班牙押解回中國大陸受審的29名台灣籍疑犯,涉冒充大陸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門工作人員,電訊詐騙身處大陸和香港的大陸民眾,共14人受騙,損失617萬元人民幣(約742萬港元)。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四(31日)宣判,他們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判囚4年半至14年。

法院審理查明,郭政瑝糾集吳岱樺、蔡君緯等人,於2016年6月至12月在西班牙組建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詐騙大陸民眾。他們通過冒充大陸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院等工作人員,謊稱被害人因個人信息洩漏而涉嫌犯罪等,以受查和資產保全為由,誘使對方匯款、轉賬。

法院認為,他們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需追究其刑事責任。郭男等人組成犯罪組織,冒充大陸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曾詐騙老人、在校學生等,需從重處罰。郭男等人在庭上認罪認罰,法院遂作出上訴判決。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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