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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斯:那種能夠威脅公共自由的權力 不應託付給任何人

—亞當斯:那種能夠威脅公共自由的權力 不應託付給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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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1735年10月30日-1826年7月4日),美國政治家,出生於馬薩諸塞州昆西,畢業於哈佛大學,美國第一任副總統(1789年-1797年),第二任總統(1797年-1801年)。1774年參加第一次大陸會議,1775年參加第二次大陸會議,1776年參加《獨立宣言》五人起草委員會,被譽為「美國獨立的巨人」。在華盛頓擔任八年總統期間(1789年-1797年),他一直任副總統,1796年當選為總統,也是第一位由總檢察長帶領宣誓的美國總統。約翰·亞當斯被美國人視為最重要的開國元勛之一,同華盛頓、傑斐遜和富蘭克林齊名。

1.「我們的憲法只是給有道德、有宗教信仰的人制定的。它完全不適合治理其他類型的人。」

2.「自由政府的本質在於有效地控制鬥爭。」

3.「危險來自每一個人。自由政府信奉的唯一格言是:那種能夠威脅公共自由的權力,不應託付給任何人。」

4.「事實是冥頑不靈的。無論我們的願望、傾向或激情是什麼,都無法改變事實和證據的狀態。」

5.「司法權應當區別於立法權、行政權,而且應該獨立於二者,這樣,它就能對二者形成制衡,正如後二者應該制衡它一樣。」

6.「人民沒有普遍的知識,自由便得不到維護。」

7.「儘管所有其他的科學都在進步,政府科學卻停滯不前;跟三四千年相比,當代人的見解和實踐並沒有多少改善。」

8.「恐懼是大多數政府的基礎;但這是一種如此骯髒和殘酷的激情,它使那些受其支配的人變得如此愚蠢和痛苦,美國人不太可能支持任何建立在這種基礎上的政治制度。」

9.「傑斐遜先生談論我的政治觀,但我和他在憲法問題上沒有分歧。……我們在法國革命這個問題上有分歧。他認為這場革命是明智的、善良的,最終會建立起一個自由的共和國。但早在它爆發之前我就看透了,我確信,在法國和歐洲血流成河之後,結局要麼是波旁王朝的復辟,要麼是軍事獨裁。」

10.「古往今來,大部分人更喜歡的是安逸、享樂,而非自由。……因此,我們切不可單單依賴人們心中對自由的愛來維繫自由。我們必須準備好一些政治制度來協助這份熱愛,以對抗自由的敵人。……當無產者感到自己有權力通過多數票來決定所有問題時,他們就會攻擊有產者。……因此,不單是貴族,哪怕是民眾都必須被制衡。」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新少數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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