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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兩家國企債券違約 再次印證「投資不過山海關」 ?

遼寧國企華晨上周違約風波還未平息,遼寧省又一家國企爆出兩隻私募債違約。遼寧國企債務問題再次受到市場關注,似乎印證了「投資不過山海關」的傳說,遼寧省內其他主體發行的債券料將受到影響。

10月28日,一張「18沈公用PPN001」未能按期足額支付本息的公告在債圈瘋傳。

據悉,瀋陽盛京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盛京能源)於2020年10月23日收到瀋陽市中級法院送達的破產裁定,根據破產法46條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之日起停止計息。

因此,盛京能源旗下「18沈公用PPN001」已於10月23日提前到期並停止計息,截至到期日終,發行人未能按期足額償付本息。

「18沈公用PPN001」發行於2018年8月,發行金額8000萬元,票息7%,期限為3年,本應於2021年8月10日到期。

除了「18沈公用PPN001」,盛京能源還有一隻4.2億規模的「17沈公用PPN001」,也由於破產申請受理而提前到期,也就是說,盛京能源合計有兩筆債券發生「技術性違約」,總規模5億元。

路透引述兩位知情人士確認,上述兩隻債券在周三稍晚已得到債券擔保方瀚華擔保公司全額代償。

大陸財經媒體《小債看市》10月29日報道稱,值得注意的是,瀚華擔保在10月23日盛京能源破產申請受理時沒有代償債券,而是在28日違約消息在市場廣泛傳播後才代償,這其中的緣由至今還是個迷。

《小債看市》還發現,遼寧國企華晨債券違約和盛京能源破產在同一天,據說9月盛京能源還在正常對接金融機構,10月就宣佈破產,這突然的變故不得不有些耐人尋味,是純屬巧合還是故意為之?

一位熟知情況的本地人士稱,盛京能源此次遭重整,「主要是資不抵債,因為之前投了很多副業,經濟環境不好的時候資金就斷了。」

上述知情人士說,「目前主要方向是破產重整,可能會引入戰投;戰略方是華潤,但目前還沒定下來。」

該人士還表示,「(盛京能源事件)對當地發債影響很大,類似當年東特鋼事件,性質比較惡劣,直接破產,這個方向基本定了,地方不會救助。」

據公開資料,盛京能源成立於2011年,負責瀋陽市供暖業務,主要包括熱力生產及銷售、租賃、煤炭銷售和物流運輸等。

2017年8月,盛京能源出資人由瀋陽市國資委調整為瀋陽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但實際控制人仍為瀋陽市國資委。

從業績上看,盛京能源供熱業務公益性較強,營業利潤持續為負,再加上2016年以來煤價提升,其盈利能力進一步下降。

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盛京能源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8.23億和15.81億元,業績分別虧損1.55億和1.34億元。

截至2019年6月末,盛京能源總資產為165.55億元,總負債137.3億元,淨資產28.25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82.9%。

2015年,遼寧本地國企東北特殊鋼集團多隻債券連環違約,並單方面宣佈進行債轉股,被持有人斥責為「逃廢債」的典型代表,甚至引發主承銷商對該做法的抵制。

此事在彼時違約寥寥的債券市場中引發巨震,成為東北省份債券違約的標誌性事件,該地區企業此後的發債成本,亦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上升。

一位大型券商資管部人士評論稱,「這個企業(盛京能源)在一個不合適的時間點突然詐屍,進一步放大了華晨違約的影響。

該人士並表示,目前,二級市場上遼寧省債券「有賣盤,但尺度還沒有太大,需要時間」,一級市場發行上受到的影響則「還看不出來」。

他還補充道,事件顯示,遼寧債券已死。

一位銀行債券交易員也表示,東三省的債券「應該是基本廢了,現在大家的配置策略也就發達地區下沉,比如買浙江的縣級城投。畢竟,有個違約後續煩心事一堆。」

該交易員還說,「以前還(只是)分民企、國企,現在國企也是三六九等了。」未來不同地區的國企也將進一步分化,「好的更好,差的只會更差。「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希望之聲記者賀景田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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