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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除籍科追查華裔黨員 華人夫婦被奪美國籍

近日,一對華裔夫妻因犯案,遭到美國司法部的調查,又查出丈夫入籍時沒有誠實說明曾經的D員身份,這對夫妻正面臨剝奪美國籍,被遣返回國的命運。美國司法部2020年2月宣佈成立了一個新的隸屬單位——叫「除籍科」,專門負責處理撤銷外國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公民身份的案件。

有的人在美國歸化入籍多年後,被揪出來N年前入籍填表格時「隱瞞重大事實或故意歪曲事實」,面臨被除籍甚至遣返的命運;有的人則被發現入境時隱瞞GC黨員身份,申請入籍被拒。

01華男入籍多年被查剝奪美籍

近日,馬薩諸塞州勒星頓鎮一名工程師余浩洋(Haoyang Yu,音譯)和他妻子涉嫌盜竊麻州最大的上市公司之一、半導體公司Analog Devices(ADI)的數百份機密文件,為夫妻倆合辦的公司牟利,10月1日被麻省聯邦法庭的大陪審團正式起訴。

波士頓的聯邦檢察官10月1日宣佈了替代起訴書。畢業於清華大學物理工程專業,今年41歲,已歸化入美國籍的余浩洋被加控「簽證欺詐罪」以及「非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兩項罪名,加上盜竊商業機密以及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律的走私罪等,余浩洋共計被控24項罪名。

他現年22歲的妻子陳彥之(Yanzhi Chen,音譯)也被控3項電匯欺詐以及「協助和教唆」罪。

從起訴書看,余浩洋從清華畢業到美國留學,留學7年後,在2009年獲得綠卡,2014年作為首席設計工程師加入美國半導體製造商ADI公司,開發「單片微波集成電路」。

ADI是美國晶片巨頭之一。檢察官辦公室表示,余浩洋在ADI任職期間,涉嫌下載數百份高度機密的原理圖設計文件和建模文件,並把部分文件複製到電子表格中,並將其上傳到他自己的谷歌網盤。這些文件有些價值數百萬美元,是ADI公司最賺錢的一些知識產權。

根據起訴書,余浩洋2017年成為美國公民,就在這一年他和妻子創辦自己的公司。5個月後,余浩洋就從ADI辭職。離職時,他簽署了一份協議書,確認他已將所有的專有信息和數據交還給ADI。但是依據指控,直到2018年12月他的谷歌網盤中仍存有這些信息,到2019年6月,他還將這些文件保存在他家中的各種個人電子設備上。起訴書指控,余浩洋自己銷售了大約20種ADI設計,甚至使用了與ADI相同的台灣半導體製造廠來製造自己的零件。他用於代替ADI的部件與ADI本身的產品高度相似。

檢控官原本去年只是指控余浩洋盜竊商業機密罪,但後來開始調查怎麼拿身份的。發現他在入籍申請書(N-400表格)中沒有披露有關盜竊ADI商業秘密的重大事實和信息,從而犯下了簽證欺詐罪、並非法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

具體來說,余浩洋在2016年3月1日左右,向美國國土安全部提交了入籍申請。在N-400表格的第12部分的第22題「你有沒有犯過或企圖犯任何罪行,而沒有被逮捕?」以及第11部分的第31題「你有沒有將任何虛假、欺詐或誤導的資料或文件提供給美國政府官員」、第32題「你有沒有欺騙任何美國政府官員而獲取入境許可到美國,或在美國獲得移民福利」,他的回答都是「沒有」。

到2017年2月15日左右,余浩洋在移民局官員面試時,確認了他對上述問題的回答,而那個時候他已經非法複製並下載了ADI擁有的商業秘密,卻再次在N-400表格上簽名,在明知作偽證會被懲罰的情況下,他還是簽署了「本人證明、發誓或確認,內容真實正確」一欄。

所以,大陪審團根據這個行為,起訴他「簽證欺詐」和「非法獲取公民身份」罪名。

02家人有黨員,也算與GCD有關係?

紐約皇后區111分局華裔警員昂旺日前被捕,被控非法充當China的代理人而沒有知會美國司法部。同樣被追究他早年是否以非法手段取得公民資格,或者申請入籍時刻意隱瞞事實或作不實陳述。

其中多項問題,昂旺填寫的答案似乎都與他早年申請政庇的事實不符,尤其是其中一項「是否參加過GCD或在任何情況下與GCD有(直接或間接)聯繫?」雖然昂旺回答「沒有」,但他被聯邦調查人員鎖定,釐清是否符合撤籍條件。

其中聯邦檢察官基爾蒂(Michael T. Keilty)指出,有文件證明,昂旺的媽媽就是D員。起訴書中摘錄的一段電話錄音中,昂旺也說他的母親在China曾因是官員而需要撰寫年度總結報告。

據悉,China有GCD員9000多萬名。特別是China的精英階層,他們當中的確有很多人和GCD有密切關係,或者配偶和直系親屬中有關係。

移民局這道題問「是否和GCD有直接或間接聯繫」,到底連家人都算,還是只看個人的隸屬關係,例如與GCD外圍組織的關係,都有很多看點。這個案子現在還在進行中,媒體記者會繼續跟蹤。

03移民局查證D員身份

剝奪國籍的情形在美國移民歷史上極少見,一般一年幾乎不超過10個案例。但從目前的信息來看,川普政府在移民欺詐追查方面要加強,CNN新聞報導,司法部一名官員表示,自2008年以來,司法部已提起228起民事除籍訴訟案,其中94起是在過去三年內提出,佔比為41%。

此外也有人在社交媒體上公佈他通過《信息自由法》(FOIA)索取的司法部的文件,顯示2018年遣返39例,2019年遣返18例。

上述案例說明,並不是入籍成為公民之後就能高枕無憂了。如果被發現是通過欺詐隱瞞,有可能觸犯偽證罪,以致撤銷綠卡或公民,這個沒有時效限制。也就是說,獲得的身份也不會長久,無法永久保持身份,甚至連累家人。

因為,一旦被被剝奪公民身份,他們將被認為從未獲得美國國籍。通過他們所遞交的移民申請而獲得身份的任何家庭成員,可能會被告上移民法庭,並被送回其本國,除非他們有一些獨立的證據可獲留在美國的權利。例如在上述的工程師余浩洋的案例中,他的妻子就是通過婚姻入籍的。可能也會連帶受到影響。

另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10月2日發佈的政策指南中,強調凡是申請移民的GCD員或其他極權組織或與之相關的成員,都不會獲得受理。

移民局也清楚,普通基層D員由於難以查證。但曾在社會團體中任職的D員比較容易被移民局查證。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洛杉磯華人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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