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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 中國留學生返美被拒入境直接遣返

2019年上半年留學圈裏有一件非常轟動的Findream OPT掛靠事件,這起堪稱美國史上最大規模中國留學生OPT掛靠案,讓留學圈裏開始格外關注以往不太在意的OPT掛靠問題。

畢業之後OPT開始生效但卻還沒有工作offer,要麼因為OPT幾十天的失業期就快用完,要麼就是STEM OPT延期出了問題,有同學為了繼續維持留美合法身份,選擇花錢先掛個公司,穩住身份後再繼續找工作。

但是Findream事件後,理論上再選擇OPT掛靠時就一定會三思三思再三思,稍微一不留神當年被Findream事件拉下水的眾多前輩就是血的教訓。

然而最近就有小夥伴來找小紐幫忙,今年畢業後他因OPT問題在返回美國入關時直接在機場被拒絕入境。

機場遭盤問後被快速遞解出境

今年剛剛畢業的A同學原本計劃畢業後留美工作,但今年受疫情影響工作形勢不好,儘管他很努力投遞簡歷、準備面試,但一直都沒有什麼靠譜的工作offer。

最後為了保住OPT身份,在微信上看到有人發消息說可以幫助聯繫工作,於是決定聯繫一下。

聯繫之後他發現這些人相當於是工作中介,他們幫他聯繫到了一家公司,願意為他提供三個月的無薪實習,但他需要每個月繳納一筆費用。

剛開始小A有些懷疑,自己為他們工作沒有薪水還要給公司交錢,聽上去有些不靠譜,但對方解釋說他們會安排有經驗的同事指導他的日常工作,自己本身也非常想通過這份實習獲得實操工作經驗的小A很快就被說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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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之後短暫回國呆了幾個月,10月初小A返回美國,但在機場入關時被帶到小黑屋接受調查。海關工作人員與小A的對話主要圍繞着他的OPT工作。

工作人員表示質疑為什麼EAD工卡上顯示的工作日期已經開始一段時間了,小A到現在才返回美國,而且他進入美國的最終目的地與公司並不在同一個州。

雖然小A解釋了自己是受疫情影響很難買機票,公司允許他遠程工作,但顯然工作人員對這個解釋並不滿意。

於是隨着調查談話的不斷深入,調查人員逐漸盤問出小A如何通過微信聯繫到中介且交錢給公司的事情。

最後的結果也可以預料到,在有了這樣的調查結果後美國海關執法人員是不會允許小A進入美國修正錯誤的,小A進入快速遞解程序被拒絕入境,有效簽證當即被取消,要求搭乘下一班航班返回中國,5年內禁止返回美國。

OPT掛靠為何碰不得?

比起H-1B申請的複雜程度,申請OPT的確簡單的令人感動,但這並不意味着美國官方對這方面的監控就放鬆很多。尤其是川普上台之後,包括Findream事件浮出水面後,美國官方越來越重視監管OPT的使用規範。

外國公民在美國向移民局提出的申請、或者學校/僱主向美國政府機構提出的任何申請應該都是基於真實事實,這其中包括成功獲得一份申請之後的目的和用途。

以OPT、CPT來舉例,F-1學生身份要求留學生在美國的目的就是全職讀書,學習應該是你的唯一目的,使用OPT/CPT是為了通過實踐的方式來更好地理解你所學習的專業,而不是為了工作、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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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的問題就是不僅顛覆了F-1存在的意義,在很多情況下的確存在撒謊瞞報問題,比如明明從來沒有在這家公司工作過,但OPT是開在這家公司名下的;明明所學專業是A,但卻在一個與A專業風馬牛不相及的B領域使用CPT,這類問題往小了說叫「打擦邊球」、往大了說就叫「簽證欺詐」,一旦背上「欺詐」罪名以後幾乎毫無迴轉餘地。

快速遞解是什麼?

2017年川普一上台加強入關審理快得讓人猝不及防,而最恐怖的莫過於這招殺手鐧——快速遞解。

快速遞解(expedited removal),指的是美國移民執法官員在無需移民法官庭審的情況下,可以強制性地讓非美國公民快速離境的程序。

快速能有多快?最快可以讓當事人當天就搭上返程飛機。而電影電視劇里演的那一套「我要見我的律師」,在這裏豪無卵用,當事人並沒有找律師代表自己去抗爭的權利。

按照之前規定,快速遞解程序僅適用於邊境巡邏警察在邊境100英里範圍內抓捕到的偷渡入境14天內的無身份移民,但在2017年川普簽署了新行政令,規定全美範圍內被拘捕的入境兩年之內的無身份移民均適用於快速遞解程序,在美國海關一樣適用。這項行政令雖然中間經歷過一些法律阻撓,但當下在美國是在合法使用中的。

一般情況下,邊境執法人員在認定當事人具有以下情況之一,即有權對其展開快速遞解程序:

對自己的真實移民/非移民身份、所準備的材料、或入境允許撒謊、說/給錯了;

或沒有有效的簽證、入境許可、護照等。

這麼看來不小心中招的機率其實也不小呢!有人為了圖方便,明明是來探親卻說是來旅遊;有的媒體朋友明明是來採訪,卻沒有申請記者專用簽證,申請了B2旅遊簽證。其實一些情況下並不是大家故意瞞報、鑽空子,而是以前根本不知道這些事情上會有問題,遵紀守法的人畢竟還是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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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美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庇護者、難民再次返美被海關攔截,還是有機會申請面見移民法官的,但如果你不具備以上任何一種身份撒謊進來了,一旦被查處那麼會將背負終身被禁止進入美國的慘痛代價。

如果你當場申請庇護,稱如果現在被遣返回原籍國將面臨人身安全威脅,那麼你就可以被安排和庇護官安排見面,由專業人員來判定你的申請是否理由充分。

最後一個選擇,你也可以要求自願離境(Voluntary Return),執法人員可以允許你撤銷你的入境申請,這樣你就相當於主動離開美國,而不是被人家強迫出境。自願離境也會在你的移民記錄上留下一筆,但其嚴重程度遠低於被遞解出境,以後再申請赴美也還有希望。

一旦被遞解出境,如果是初犯沒有犯罪記錄、誠實交代情況,一般五年之內會被禁止進入美國,但這個禁期也有可能被無限延長,甚至是終身被禁,這要依照個案進行判斷。最絕的是遞解出境申請上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處理情況的邊境執法人員擁有極高權利。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小紐美國法律諮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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