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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上門問話怎麼辦?只講"請找我的律師"

中國駐休士頓總領事館關閉後,聯邦調查局(FBI)開始在當地華裔社區尋找"間諜"證據,已有多家華人遭敲門詢問,休士頓亞裔律師協會(Asian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of Houston)日前舉行線上研討會,多名律師表示遇到此類情況,不要與FBI正面交談,應直接回覆對方"請找我的律師",切記不要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對話,就算只回答一個"不"(No)也可能導致自己陷入牢獄之災。

律師金安迪(Andy Kim)表示,如今美國嚴控與中國有關的間諜活動及相關犯罪,一旦案件與中國相關,執法機構就會加強執行力度,從1996年經濟間諜法案(Economic Espionage Act)開始實施起至2008年,遭訴比例最大的人群來自西方國家,佔72%,華人僅佔17%,而從2009年2015年,遭訴華人比例則達到52%,若再加上其他亞裔族裔,遭訴群體中亞裔佔到三分之二。

在最終沒有被証實犯有間諜罪的人中,擁有西方姓名者佔10.7%,而擁有中文姓名者則佔21.3%,可見被指控但實際上無辜的華裔比例遠高於其他族裔。

金安迪說,在FBI或警察登門時,所有人都有權保持沈默並尋求律師幫助,如果對方說"如果你沒有準備好我們可以約時間再談"時,也不必聽從對方要求而預約下一次會議。

他強調,任何錯誤回答都可能導致當事人被起訴,就算回答只是個"不",只要答案有誤,就可能因"虛假陳述"罪被起訴,最高可能坐牢五年。

如果當事人決定說話,那麼有可能會陷入FBI和警方的陷阱,對方可能會說"我們不是在調查您,只是想幫助您和您的家人",這時候他們很可能已經知道問題的答案,而當事人任何與事實不符的回答都會導致自己被起訴,有時當事人可能在剛開始是無辜的,卻在對話中犯了虛假陳述罪,由於檢察官有"製造犯罪"(manufacture crime)的權利,那麼當事人也會被起訴。

金安迪舉例,如果FBI來敲門時問"我們只是想問您幾個問題,您見過李先生嗎?"而當事人若回答"不(No),請和我的律師談。"而實際上自己曾在聚會上見過李先生,兩人算不上朋友,李先生出售鋼材,不是罪犯也沒有為領館工作,但只因為當事人知道李先生,卻回答了"No",那就是犯了虛假陳述罪。

此外,一些華裔在工作場所認為認為很正常的行為,也很可能觸犯美國法律,如贈送禮物給身為"外國官員"的商業夥伴是違反了"美國反海外貪腐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且在美國工作場所的電子郵件不屬於私人,如果FBI希望調查個人電郵,他們有權要求僱主提交僱員的工作電郵內容。

此前曾擔任地方檢察官的德州州議員吳元之(Gene Wu)表示,如果自己沒有向警局或相關部門打電話,那麼應對FBI或其他執法部門上門問話時,最好的回應就是"我還沒準備好講話,請找到我的律師後再談。"他認為如今美中關係緊張,若認為自己有被政府部門質詢的風險,那麼就要謹慎對待日常生活中的每一段談話,"可以將你進行的每一段談話當作它在被錄音來對待。"

金安迪並補充,當事人面對FBI,不必解釋為什麼不想說話,可以拿了對方名片後就關門;如果當事人想講話,也不必立即開口,可以先拿對方名片,之後再與他們聯繫約時間,並儘快約好律師保證交談時律師在場,在談話過程中一定要做到百分之百真實,即便對方只是問了一個自己不想回答的問題,也有權隨時結束對話。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世界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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