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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有境外居留權撤職開除查辦新政實施之後…

中國司法部今年6月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當中規定自7月1日開始,公職人員違反規定辦理因私出境證件,要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要予以降級或者撤職。另外,凡公職人員違規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要予以撤職或者開除查辦。國內的民眾對此議論紛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已經在7月1日實施。

有國內的公務人員對本台表示,習近平上台後就對公職人員違規擁有綠卡、雙重國籍的問題逐步加緊打擊,現時的措施更趨嚴苛。

新疆一名姓江的公務員就對本台透露,整個新疆地區,幾乎是全體公職人員,因公與因私的護照都不能私自保存,一律要上繳。

公務員公先生:因公護照回來以後要交給政府保管的,不能自己保管的,新疆是連因私護照都要交上去,因為新疆管的很嚴實,政府管控的每個地方不一樣。

青島市尤先生是體制內的公務員,他就認為新法不能徹底打擊官員腐敗問題,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相關規定適用來限制老實與本分的公務員。但一定職級的官員自然能找出路,例如搞個雙重身份,除正規戶籍外,公務員可以亦官亦民。

公務員尤先生:他們很多人都是有兩套以上身份,他們出去很簡單,這些省份比如說下面那個區縣,小城市小地方,用一個身份證錄入他們的編錄系統。比如說我在這裏有關係,我花錢找人,或者我托關係又給我錄了一套資料。編了一套資料,錄到系統裏面了,他們然後就利用這個新的身份證,新的護照出去完全可以。他們可以規避的。因為出去以後就是換一個身份,自己的那個身份還是留在國內。

據記者了解,在中國,公職人員包括了公務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科研醫療體育單位的管理人員等。新的《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立法之前,各地黨政公務員的出國安排根據各省、市的情況寬鬆有別。出國等同脫離組織監控,要嚴格審批,出國要有單位擔保。正處級以上幹部辦理因私護照、因私出境要公安機關、單位審批。辦理好的因私護照要繳回單位,需要出國的時候再向組織領取。國安局、保密局、國保局警察之類的特殊崗位,出國則要打報告申請。其他非涉密單位的公務員,出國限制較為寬鬆。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生效之後,則規定所有公職人員違反規定出境或者辦理因私出境證件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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