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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籍女富豪孫茜在華被關逾3年後遭重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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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華人女富豪孫茜因修煉法輪功於2017年在中國被抓,今日(6月30日)有消息指,她被重判8年。當局剝奪了她自己聘請律師的權利。

孫茜(右)出席浙商創投杯2012春季高爾夫邀請賽,獲頒女子「總杆季軍」。(網路圖片)

加拿大籍華人女富豪孫茜因修煉法輪功於2017年在中國被抓,今日(6月30日)有消息指,她被重判8年。當局剝奪了她自己聘請律師的權利。

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陳光誠今日在海外社交平台推特上發消息說:「孫茜今天在被剝奪自己(聘請)律師(的權利),指定官派律師的情況下,被判八年,此案拖了那麼久下了重判,估計跟兩個因素有關:第一、她的21億資產,第二、孟晚舟案。」

海外明慧網此前曾報導,北京朝陽區法院溫榆河法庭於2020年6月17日對孫茜再次非法庭審。2018年9月12日在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庭,也曾對孫茜非法開庭。

孫茜今年54歲,2007年獲加拿大國籍,她和丈夫沈廣仟是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Leadman Biochemistry Co.)實際控制人。孫本人是利德曼的第二大股東和董事。夫婦倆並列胡潤中國富豪榜。2014年,利德曼成為中國創業板五十強。

孫茜於201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治癒了因忙於事業積累的多種病症,身心極大改善。

2017年2月19日,孫茜被北京警方綁架。她的母親和妹妹花了幾個星期才得知她被非法關押的地點。

孫茜被非法關押在朝陽公安分局時,被警察銬在鐵椅子上,警察還對着她的臉噴辣椒水,導致她皮膚大面積紅腫脫皮,臉部嚴重變形。看守所還連續13天對她上工字銬(兩手固定在一起,沒有鏈)的刑具,無論吃飯、睡覺、走路、上廁所都戴着刑具,多日不允許換衣服。

加拿大使館同年5月18日曾會見孫茜,了解酷刑情況,隨後向中共公安部遞交了要求調查的材料。但公安部沒有給予合理答覆。

同年9月11日,孫茜母親聘請的代理律師攜控告狀到北京最高檢察院控告北京公安部門和相關人員。

控告狀指出:

一、對孫茜以及所有的普通法輪功學員套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刑事追究,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北京公安部門確定此罪名並提請批捕的責任人,沒有法律依據,沒經法院裁定;並隱瞞事實,將公民正當合法的信仰行為,枉加罪名,枉法追訴,已涉嫌構成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之規定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二、法輪功學員即使遭遇立案調查,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人身安全、健康權和人格尊嚴也不容侵犯。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因孫茜的法輪功學員身份對其虐待歧視、實施酷刑加以迫害,實屬知法犯法,破壞法律正確實施,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嚴厲追究相關警察和負責人涉嫌虐待被監管人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但中共最高檢察院和北京市監察委對律師的控告都拒絕受理。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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