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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的謬論與恫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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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在《基本法》頒佈30周年的網上研討會作主題發言,以《基本法》為名,推銷國安法,其中充斥大量蠱惑人心的論調,不堪一駁。

張曉明說中國法治已獲「舉世公認」的進步,不可能羅織罪名或任意入罪

張曉明說,中共制訂國安法,是被香港反對派逼出來的,香港形勢已經到了鄧小平說的「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但是,香港市民的抗爭,又是被誰逼出來的?如果不是中共一再食言,一再在《基本法》上動手腳,一再粗暴鎮壓香港人的民主訴求,香港人有何理由不珍惜自己百年辛勞建立起來的美好生活環境?中共公然撕毀《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已成為任意打扮的小姑娘,香港警察濫捕濫打成了常態,特區政府更慣於厚顏耍賴,中共把本來勢單力薄的泛民主派,逼成四五百萬香港人的反抗大軍。中共若稍有自省能力,應反躬自問,回歸23年了,為何香港人反倒與你離心離德?香港政治形勢的惡化,特區政府是始作俑者。如非林鄭月娥提出送中法案,就不會有百萬香港人大遊行,如非林鄭指使香港警察對和平示威實行暴力鎮壓,就不會使抗議風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政治對立的逐步擴大,正是隨着特區政府的每一步處置失當而深化至不可收拾的。

日後媒體只唱好中共

香港社會普遍認為,成立獨立調查機構仍是解決政治紛爭的唯一途徑。為何特區政府自始至終不肯對這場政治風波作公開公正的調查,找出官民矛盾衝突的本質原因,糾正政府施政的偏差,紓解民怨,反倒將問題歸咎於香港市民,更不惜強加國安法在香港人頭上,妄圖以政權暴力解決官民矛盾,這根本是顛倒是非的慣技。

張曉明信誓旦旦保證,國安法只是針對一小撮人。中共執政以來,每逢政治運動,都強調針對的是一小撮人,因為只迫害一小撮人,多數人可以袖手旁觀,甚至落井下石,而少數人惟有任其宰割,家破人亡。中共所謂一小撮人,通常以5%為指標,以香港700萬人計,5%就是35萬人,以每個家庭四口人計,傷害的就是140萬人。這不是統計數字,是一個個有血有肉的生命個體。

張曉明不忘恫嚇香港人,直指媒體對國家負面報道,「究其本質」是要推翻國家政權及顛覆中共領導,也就是說,香港人根據《基本法》享有的言論及出版自由,也將從此喪失殆盡。香港媒體從來只知報道事實,永遠不分甚么正面負面。照張曉明的說法,日後香港媒體只能對中共歌功頌德,不能揭露政府的劣跡與惡行,那香港與大陸城市還有甚麼分別,香港還有甚麼「一國兩制」?

港人活在惡法影響下

何為負面新聞,這把尺掌握在中共手上。武漢疫症爆發,中央照常歡度春節,算不算負面新聞?公民記者陳秋實方斌至今下落不明,算不算負面新聞?李克強在記者會宣佈中國有六億人口月收入1,000元,算不算負面新聞?地攤經濟大鑼大鼓幾日,轉眼又違法掃蕩,這又算不算負面新聞?如有媒體報道諸如此類令中共光火的消息,那就要封掉報館網站,還是把老闆捉將官里去?更要命的還在於,何為「推翻國家政權及顛覆中共領導」,根本沒有客觀嚴謹的標準,有罪無罪,都在政府拿捏之中,政府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而香港人則無時無刻不在惡法羅網迫害的陰影之下。

關鍵問題不在於針對甚麼人,針對多少人,而在於根據張曉明的說法,香港人隨時都可能因一時言論不慎而墮入法網,以言入罪,以傳言入罪,以相信傳言入罪。與此同時,國安法下的香港法庭和香港監獄,又是否仍有足夠機制,保障犯案者的個人權利和人身安全,那更是未知之數。

張曉明大言不慚,說中國法治已獲「舉世公認」的進步,大陸與香港刑事司法制度差不多,不可能羅織罪名或任意入罪。果真如此,那應該問一下林鄭月娥,如果她犯了事,她願意在香港受審,在香港服刑,還是自願到大陸受審,到大陸服刑?惡法實施必然遭遇香港人的抵制,也必然遭遇西方各國的制裁,中共腹背受敵,將永無寧日。你要實施惡法,香港人拿你沒辦法,但香港人要如何抵制惡法,你也拿香港人沒辦法。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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