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表示,各地政府若未能平息佛洛伊德案引發的動盪暴亂,他將在國內動用軍隊平亂;此法源依據為1807年的「暴亂法案」(Insurrection Act),允許美軍在境內執法。
消息人士透露,川普5月31日不滿華府出現示威,尤其對紀念碑遭搗毀等情勢感到震怒。
部分幕僚連日來以鼓勵川普援引「暴亂法案」平息紛亂,並在危機時刻展現職權魄力。
白宮發言人麥肯內尼(Kayleigh McEnany)1日表示,「暴亂法案是可行的工具之一,但總統是否進行,將是他的特權。」
總統有權直接訴諸暴亂法案,毋須透過州長要求,允許現役士兵執行法律任務;總統若要行使暴亂法案,必須先頒佈公告,並依法「即刻下令驅散暴亂者,並在限定時間內和平撤退。」
司法部曾起草相關公告,無黨派的「國會研究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指出,暴亂法案在美史上多次啟用,惟在1960年代民權運動時代後較少頒佈。
「暴亂法」最近一次被引用是1992年,當時4名洛杉磯員警毆打非裔駕駛金恩(Rodney King)被宣判無罪後,引發致命暴動。
國防部拒絕評論川普此次頒佈暴亂法案的可能性,川普在白宮外的盟友、阿肯色州聯邦參議員柯頓(Tom Cotton)鼓勵川普「若有必要」引用該法,讓美軍「協助地方執法人員,確保暴力終於今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