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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富能案:律師被集體解聘 家屬指疑點重重

中國NGO組織「長沙富能」成員程淵、吳葛健雄(小吳)和劉永澤。(推特截圖)

長沙富能案:律師被集體解聘家屬指疑點重重

中國非政府組織「長沙富能」3名成員日前突然集體解除與6位律師的委託關係,引發外界關注。有家屬在公佈相關情況後被當局人員「維穩」。

長沙公益機構長沙富能的成員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被拘留至今8個月時間,一直無法會見律師,有關方面也多次違法延長偵察期限。近日,這起本已陷入停滯狀態的案件再有新發展,所有由家屬聘請代理該案的律師均被取消委託關係。

案件最後偵察期限前所有律師被解聘

程淵的妻子施明磊向本台記者介紹說,案件最後一次延長偵查期限前夕,在長沙的辯護律師首先接到通知,家屬隨後也收到程淵等人的「親筆信」。

「在長沙的律師是在3月16日被告知這個消息,其中一位律師是從律所主任處得知,另外兩位則是被(長沙市)司法局約談,向他們施壓,要求不要再碰這個案子。3月18日,所有家屬和律師全部收到長沙國安的電話,說會有(當事人)的親筆信告知主動解除律師委託關係這件事情,不用律師去核實。在這樣一個時間點的,3個單獨關押的人會統一寫信要求取消律師委託關係,目的是很明顯的。」

家屬:親筆信不代表個人真實意願

據家屬公開的信件內容顯示,程淵及吳葛健雄「承認觸犯了法律」,接受「法律制裁」,表示已經聘請了律師,「不再接受其他人辯護」,「也不需要見他們」,還提到在看守所內「總體來說很好」、「很健康」。

施明磊告訴記者,家屬相信解除律師委託不是當事人的意思,「親筆信」也是在被強迫的情況下寫的。

「整封信的內容很荒唐。首先稱號不對。我先生是個非常直接的人,信里第一段就寫得很繞,我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風格。程淵在信中表達了對我和孩子極度的擔心。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那麼擔心我們。我給他寫了很多信,說我們都是正常的生活。去年7月22號程淵被抓當日審訊期間曾跟長沙國安的林警官說,他不擔心我,他知道我沒有問題。」

施明磊還提到,她曾聯繫負責案件的長沙國安林警官,要求前往看守所見程淵。她不但沒有收到林警官的回覆,在深圳的國安人員沈青通過微信要求施明磊和他見面。施明磊拒絕了會面要求,認為沈青沒有案件信息,見面也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維穩」。

她強調,家屬們會堅持下去,絕對不會取消所聘律師的委託。

「如果有官派律師要配合當局完成案件程序,我們一定會把這樣的醜陋行徑揭發於眾。3人是因為做公益的事情而受到打壓,我們會持續為他們呼籲。」

為什麼突然解除律師委託關係?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說,警方在偵察期間不斷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拒絕讓3名當事人會見律師。若案件偵查結束移交檢察院後,律師將向檢察院申請與當事人見面。而所有律師在延長偵查期限前被集體解除委託關係,相信就是當局想避免律師會見程淵等人。

「當局沒有充分的證據來定3人的罪,他們知道律師們會把這樣的事實說出來,不會乖乖聽話,所以不能要這批律師,而是要指定聽政府話的御用律師把這場戲演完。國安部門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用了很多見不得人的手段,所以始終阻止律師會見,因為見不到當事人就不會知道當局使用了哪些非法手段。按照法律規定,偵察期滿了到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當事人就不需要得到警方批准,所以必須在審查起訴階段前,把律師全部解除。

中國民間組織生存空間緊縮

據介紹,「長沙富能」是一家通過政策倡導、依法維權等方式,推動中國從制度上保障弱勢群體權益的民間公益組織。程淵、劉永澤和吳葛健雄去年7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8月被刑事逮捕。程淵曾赴香港處理公私事務,他在審訊期間多次被問及在長沙富能的工作、資金來源和近期前往香港等活動情況。

長沙富能聯合創辦人楊占青認為,這起案件根本不是一起「顛覆國家政權案」,而是被當局打擊報復的案件。

「我覺得即使偵查期結束,警方也不會找到任何證據證明3名當事人和長沙富能顛覆國家政權,最多是警方用口供和一些他們的言論、接受國外資金等莫須有的『證據』。」

楊占青還補充表示,「長沙富能」出事後,一些外國機構考慮到人權迫害的嚴重性,減緩甚至停止了對中國國內民間社會的支持。中國政府打壓「長沙富能」這個不涉及政治的公益性機構,說明官方對有外國資金支持的維權機構基本上是持零容忍政策,同時以此方式發泄對外國NGO機構的不滿,警告他們不能支持中國的民間機構。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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