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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護傘私藏槍彈 大理公安局前副局長被雙開

中共官場黑惡化嚴重,官員持有槍支彈藥頻被曝光。雲南大理公安局前副局長劉文章,涉受賄、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和私藏彈藥等,日前被雙開,並移送司法處理。

中共官場黑惡化嚴重,官員持有槍支彈藥頻被曝光

據陸媒報導,雲南省紀委省監委3月21日在官網通報稱,日前,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長、州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劉文章(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開除黨籍和公職,將其所涉問題和財物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劉文章被指控「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部門報銷個人費用;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等。其行為被指構成受賄、濫用職權和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犯罪。」

公開資料顯示,劉文章曾任雲南省大理州祥雲縣公安局局長、大理州交警支隊支隊長、大理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位,直到去年10月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中共官員持有槍支彈藥頻被曝光,有的落馬官員持有槍彈數量驚人。去年1月29日,廣東省政協前常委、汕頭市市長蔡宗澤近被指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罪名被雙開。

曾和蔡宗澤搭擋的前汕頭市委書記、市長黃志光。於2013年12月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刑14年,後來二審又加刑一年。

另外,雲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書記、主任余麻約也被指「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犯罪」。

內蒙古烏海市委前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陳文庫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被逮捕。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廣東省金融辦前副主任李若虹和情婦呂某雙雙被指控非法持有槍支。在其二人居住的別墅內,被搜出兩支槍和數十發子彈。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前秘書長、三門峽市委前書記連子恆持有槍支10支及800餘發子彈。

內蒙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志明因受賄等罪被判刑18年。馮志明私自持有、藏匿4支槍,549發子彈。

中共官員持槍甚至釀造了血案的也時有發生,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槍殺情婦、並用汽油焚屍滅跡、再拋屍。警方未通報趙黎平的殺人動機、兩人關係等細節。

但有消息稱,趙黎明的情人疑因要「揭發」趙,雙方未談妥,趙「激情殺人」。公安人員勘查現場時查獲了他藏匿的轉輪手槍、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還在他辦公室內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2017年5月26日,趙黎平被執行死刑。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澎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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