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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富能案律師突然被集體解聘 家屬不滿疑被告遭施壓

左起: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資料圖片)

在湖南長沙從事防止愛滋病傳染、爭取殘障人士權益工作的三名民間維權人士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自2019年7月22日起一直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刑事羈押。至本周一(16日),三人在長沙的各辯護律師突然接到長沙市司法局的約談,聲稱三當事人已經解除與所有家屬委託的辯護律師的委託,另行委託律師。對此,三人家屬表明:絕不接受任何官方指派的辯護律師,絕不接受任何所謂的法律援助律師。

程淵妻子施明磊指出,任何非經家屬認可,只是根據官方的指派而參與三人案件辯護的任何律師,即使持有所謂三當事人自己簽署的「委託書」,她們也只視為該委託是在被嚴重威脅和逼迫情形下簽署的,而非當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

去年8月26日,程淵、劉大志、吳葛健雄正式被長沙市人命檢察院刑事逮捕,後經長沙國家安全局數次違法延長偵查期限,至下周三(25日)為最近一次延長偵查期限。

施明磊強調:家屬得知三人被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的消息後,已於第一時間根據當事人本人的要求,為三人聘請了辯護律師,各辯護律師也在第一時間將辦案的委託手續交給辦案機關即長沙市國家安全局;但是,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內,假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律師會見當事人需經辦案機關批准的規定,將會見「需要經辦案機關批准」變成了「一律不允許會見」,而且非法剝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律師可以和自己當事人通信、電話的權利,致使三當事人的六位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始終不能履行辯護職責。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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