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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救人被港警打破頭 「岳」字青年原來是他...

中午有大量市民到庭聲援,約下午二時許,法庭百多個公眾席已被坐滿,庭外另有約有二百人排隊輪候。散庭時,市民在法院大樓外列隊等候被告,並不斷拍掌叫喊:「義士!加油!」

(資料圖片)

周日香港市民於港島區「自由行」,及後發生警民衝突,當晚更有疑似北角福建幫毆打市民及示威者。有防暴警員於北角追捕市民時,身穿印上「岳」字T恤的青年疑為救人而涉嫌襲擊警員,遭警員制服時更被打至血流披面,又遭迎面噴射胡椒噴劑。青年被控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中午有大量市民到庭聲援,約下午二時許,法庭百多個公眾席已被坐滿,庭外另有約有二百人排隊輪候。散庭時,市民在法院大樓外列隊等候被告,並不斷拍掌叫喊:「義士!加油!」

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的被告陳以晉(19歲),被指於本月15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馬智聖。他又被指於同日在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

控方原本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以候警方繼續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但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當日一天之內已有九宗同類案件,控方遂順延一天至29日再訊。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並須每周一次往警署報到。被告亦須遵守晚十朝六的宵禁令,亦需禁足英皇道、油街、電氣道等地。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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