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競拍車輛,原以為以143.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0.1萬美元)買到一輛車,不料由於自己的失誤竟以1436萬落槌成交,算上佣金,競買人最終要支付1500多萬元。這樣奇葩的事情就發生在廣西,如今競買人已毀拍,並面臨被扣下30萬元保證金的困境。
二手賓利轎車拍出天價,但競買人毀拍,面臨被扣下30萬元保證金困境。
南國早報報導,這起網路拍賣發生於8月5日的京東拍賣,拍賣的標的物是一輛二手賓利轎車,車輛的起拍價是86萬元,由南寧海關委託廣西公務拍賣行有限公司進行拍賣。
該車從8月5日上午8時起拍,當天晚上9時結束,一共有159次出價紀錄。
為什麼一輛全新也不會超過600萬的賓利會被競拍到至1400多萬元?據報導,查詢該車競拍紀錄,發現該車第139次出價為"1403000"元,而之後的第140次由另一位競買人出價"14300000"。
一些多次在網上競拍車輛的二手車商猜測,第140次出價的競買人應該是想出價"1430000",可能是"手滑"多加了一個"0",結果將車輛的競拍價格一下從140.3萬元拉升至1430萬元。
奇怪的是,車價拉升至1430萬後,後續還有幾位競買人沒有發現,車輛最終以1436萬元成交。競買人共需支付1500多萬。
報導說,該車進行兩次拍賣,第一次起拍價約為151萬元,結果流拍了,8月5日是第二次拍賣。
該車輛的"競買須知"中已明確,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拍賣佣金,買受人除了需支付成交價款外,還需按成交價的5%支付拍賣佣金。
如此計算,這位競買人還需支付71.8萬元的佣金,與車款合計需要支付1507.8萬元。
報導指出,《拍賣法》第39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佣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據報導,此次的天價競買人是來自廣東一位李姓女士,而她並非是將車價從140.3萬拉升至1430萬的第140次出價者。目前,李女士已經毀拍,其支付的30萬元保證金將不予以退還。
據受委託拍賣該車的有關人士透露,李女士已以"拍賣過程出現重大失誤"為由,起訴至南寧一城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