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爆眼少女」發出律師信,令警方未能取她的醫療紀錄。(資料圖片)
警方就8.11尖沙咀警民衝突女子右眼受傷事件,早前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有關的醫療紀錄,但警方至今仍未看到報告,據知是因「爆眼少女」發出律師信,反對醫院交出醫療紀錄。
一名女子在尖沙咀衝突中右眼受傷,網上有傳是警方的布袋彈造成,究竟她的傷勢是怎樣的,警方在調查近一個月未確定到;警方早前指透過法庭手令,以取得醫療紀錄希望釐清事實。
有消息指,警方先後兩度向法庭申請手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紀錄,第一次因未能掌握傷者個人資料,院方未能處理,上星期第二次取得手令要求醫管局交資料,但警方仍未能取得紀錄。
消息透露指,「爆眼少女」委託律師去信醫管局,反對醫院交出有關紀錄,而醫管局回應指出,公立醫院有既定程序處理索取醫療紀錄的申請,未得到病人同意不宜作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