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港醫記者會:記者吸催淚氣後症狀逾95%久咳咳血 728比612清場嚴重

警方於近日遊行示威中頻頻施放催淚彈。公立醫院醫生鄺葆賢聯同幾名醫科生,近日透過收集逾170名前線記者接觸催淚氣體後的症狀,發現在7月28日上環清場行動過後,大部分前線記者出現後遺症,其中96.2%的記者有呼吸困難、久咳、咳血等呼吸系統症狀,72.6%有皮護症狀如出疹、發紅、痕癢等,53.8%有眼睛症狀(如持續流眼水、眼睛腫痛),40.6%有腸道症狀,例如肚瀉、肚痛、嘔吐等。

調查又發現,在7.28接觸催淚氣體後出現後遺症狀的人數及症狀數量,明顯較6.12金鐘清場後為高。團隊表示,現階段的研究素數據未能確定後遺症狀越見頻密和嚴重的確實原因,但相信當中牽涉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1)催淚彈施放的數目及頻率、2)催淚彈的濃度、3)催淚彈施放的位置及周圍環境、4)催淚彈的施放方式、5)多次施放催淚彈所造成的累積傷害。

612被困中信門外市民患肺炎及支氣管炎

研究團隊成員之一、香港大學醫科生黃卓鵬指有一個案例,有在612被困於中信大廈門外的市民,在長時間接觸催淚氣體後,出現咳嗽、痰多、氣喘,及隔日嘔吐的症狀,求醫後確診患上肺炎及支氣管炎,而支氣管炎的情況在1個半月後仍未完全康復。黃卓鵬表示,研究未能確定催淚氣體是否會對身體帶來長遠傷害,但質疑催淚煙是否如警方所言只帶來短暫性刺激反應。

鄺葆賢表示,今次團隊以前線記者為研究對象,主要是為了保護研究對象的身份,以及記者通常都會站在最前線,更直接接觸到催淚氣體。

不過鄺葆賢亦指出,記者通常會配備比較好的防禦措施,前線抗爭者也可能因擔心被捕而沒有求醫,鄺葆賢指警方的做法極不人道,呼籲警方停止濫用化學武器,「唔好用香港人做人體試驗。」她又指,當市民接觸催淚氣體後有嚴重症狀,例如二級燒傷、咳血、疴血,或症狀愈見頻繁就必須求醫,否則情況有機會轉差,最嚴重的個案是有人吸入催淚氣體後穿腸、喉嚨腫脹。

委內瑞拉研究:過期催淚彈有機會釋出山埃、碳酰氯

至於近日社會有傳聞指警方使用過期催淚彈,研究團隊翻查國際新聞,發現委內瑞拉化學家 Mónica Kräuter曾指出,催淚氣體過去後有機會化成山埃(cyanide)、碳酰氯(phosgene)等極危險氣體,認為其危害無法估量。

研究團隊聯同「杏林覺醒」、香港人權監察及民權觀察呼籲警方必須貫徹「最低武力」原則,停止過度濫用化學武器,或使用已過安全期限之化學武器,以及敦促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審視警方使用武力的情況,並對違規警員作出相應處分。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批評,政府應主動在使用化學武器前做相關健康損害的研究,直至政府可證明催淚彈不構成嚴重創傷,方可再使用催淚彈。她又批評,縱然聯合國曾多次要求香港警方公開施放催淚彈的指引,但警方一直拒絕透露,甚至無遵守相關指引。她引用香港眾志曾披露的警方文件,指出警方在狹窄地方施放催淚彈、無考慮市民可逃生的路線的行為是正違反指引,香港人權監察組織予以最嚴厲譴責。

民權觀察:警方在無必要時仍放催淚彈煙霧瀰漫下放橡膠子彈

民權觀察發言人黃浩賢指出,國際間的《化學武器公約》明文規定禁止在國際戰爭中使用催淚彈,因化學武器對平民做成無差別傷害。他認為在8月5日,警方1日間施放約800枚催淚彈,規模近乎戰爭,對平民進行大規範攻擊。他引述組織現場觀察員的觀察,警方常在無必要的情況,如與示威者距離30至40米、無衝擊的情況下仍施放催淚彈。他又指出,警方常在施放催淚彈後,煙霧瀰漫的情況下配合發射胡椒球彈、橡膠子彈,他批評警方的做法不顧風險,質疑「警方如何確保可準確????准?不會誤傷路人和居民?」

他又指,自己曾在7.21、7.28兩日以觀察員身份到現場,即使已戴豬咀仍大量吸入到催淚彈,他事後持續咳嗽、有輕微肚瀉。他認為現時最大問題是警方持續施放催淚彈,由6月12日起後無停止的趨勢,至今警方更大量施放,令現場催淚氣體濃度增加。他認為這威脅是侵犯人權,影響公共安全、健康。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立場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9/0809/1326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