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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在美國發行「幽靈證券」被定罪

中國工商銀行設在紐約的一家金融交易商涉嫌操縱美國存托憑證(ADR)投標被美國司法部定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該中資銀行「發行幽靈證券」。

中國工商銀行在美國發行「幽靈證券」。

中國工商銀行設在紐約的一家金融交易商涉嫌操縱美國存托憑證(ADR)投標被美國司法部定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該中資銀行「發行幽靈證券」,亦即以不當方式從存托銀行獲得預發行的ADR,但該銀行及其客戶都不擁有支持這些ADR的外國股票,從而誇大了外國發行人可交易證券的總量,導致不當賣空和股息套利等不當行為。

中國工商銀行因操縱ADR投標被定罪

《華爾街日報》6月17日報道,中國工商銀行設在紐約的一家經紀/交易商因涉嫌操縱美國存托憑證投標的指控認罪,並達成相關的民事和解協議。

6月14日(周五),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簡稱SEC)對中國工商銀行金融服務有限責任公司(ICBCFS)處以4200萬美元罰款,理由是該公司涉嫌不當處理預發行的美國存托憑證(ADR)。

這是ADR調查中美國司法部予以刑事定罪的第二宗案例,也是SEC針對一家經紀商處罰最高的一樁案例。

據曼哈頓聯邦法院提交的法院文件顯示, ICBCFS承認與人串謀操縱ADR借入費率的出價,並承認為了人為的增加利潤,在類似拍賣的程式中與他人串謀出價。ICBCFS被處罰金330萬美元。

在與SEC達成的民事和解協議中,ICBCFS同意接受觸犯反欺詐條款,並接受未能合理監督其證券和貸款部門的工作人員的譴責,但ICBCFS既不承認也不否認SEC的調查結果。ICBCFS同意返還近2,400萬美元所得,並支付約1,900萬美元罰金和利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工銀髮行「幽靈證券」

ADR是代表外國公司託管在存托銀行之股票的憑證,旨在幫助投資者避免直接持有外國上市股票的諸多複雜問題和成本,同時幫助外國公司擴大在美國的投資者基礎。

外國公司將這些股票轉讓給存托銀行,存托銀行利用這些股票來支持向美國投資者發售的相應證券。這些證券跟蹤基礎股票的價格。

SEC稱,ADR可以在不存入外國股票的情況下發行,前提是接收ADR的經紀公司與存托銀行達成協議,且經紀公司或其客戶持有與ADR所代表的股票數量相對應的外國股票。

不過,SEC發現,ICBCFS以不當方式從存托銀行獲得預發行的ADR,該公司及其客戶都不擁有支持這些ADR的外國股票。

SEC稱,這誇大了外國發行人可交易證券的總量,導致不當賣空和股息套利等不當行為。

SEC紐約地區辦公室高級副主管Sanjay Wadhwa在一份聲明中稱:「通過不實陳述該公司或其客戶擁有支持預發行交易的外國股票,ICBCFS常常在存托銀行與其他市場參與者之間扮演中間人的身份,發行幽靈證券。」

ICBCFS稱,已主動退出ADR預發行業務。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記者賀景田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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