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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宏夫婦或成老賴:作家8年10度訴百度 二審判侵權

4月24日,作家陳平(微博暱稱:陳文伍)在微博上表示,因百度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法院作出的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判決,自己已於4月22日向北京西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的同時,已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近幾日,百度實控人李彥宏夫婦被申請列入失信人名單的事件在微博逐漸發酵。

4月24日,作家陳平(微博暱稱:陳文伍)在微博上表示,因百度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法院作出的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判決,自己已於4月22日向北京西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的同時,已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百度二審被判侵權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9月18日,北京西城區法院判定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百度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手機「hao123」小說欄目中連續二十四小時刊登致歉聲明,就侵犯修改權的行為向原告陳平致歉;並賠償原告陳平經濟損失一萬五千元和合理支出二千元。

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認為,百度公司經營的手機百度客戶端中使用了涉案二本圖書(《八〇後作家訪談錄》和《80後作家訪談錄Ⅱ》)的部分內容,其中部分內容與涉案圖書不完全一致,該行為未經許可、未支付報酬,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修改權,百度公司應對本案中的侵權行為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但百度公司對該判決不服,於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陳平的全部訴訟請求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但被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維權8年10度起訴百度

陳平強調,早在2011年3月31日,自己就曾因百度文庫侵權盜版問題,公開要求百度文庫停止侵權盜版、公開道歉、賠償損失等。然而百度公司均以刪除了事,不回復,不支付稿酬,更不賠償。陳平說,「(維權)已經花了近五十萬了,花光了我所有積蓄,還借了五萬多了。總不至今讓維權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吧?

據了解,陳平與百度的著作權糾紛可以追溯到2014年,此次申請強制執行的為第5案。陳平表示,截至目前,自己起訴百度侵權系列案已達10個,其中第6至第10案已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獲得正式立案,第2到第5個案子都還在過程中。

「本人起訴百度公司侵權盜版,是為了讓百度公司為其錯誤和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將百度實際控制人李彥宏等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也同樣是為了讓百度和實際控制人李彥宏為其錯誤和違法行為承擔責任。」陳平告訴券商中國記者,希望通過將李彥宏、馬東敏等被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促使百度儘快履行生效判決和解決問題。

或將無法擔任百度高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提到: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此外,失信被執行人幾乎無法再獲得任何貸款,甚至其就業、日常出行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根據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於2014年會簽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換言之,一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不僅李彥宏個人的出行、消費等會受到限制,甚至無法繼續擔任百度公司高管。

明星企業高管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事實上,此前早有明星企業高管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先例。

2018年8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僅輪候查封金立通信董事長劉立榮名下1台車輛,輪候凍結持有的公司股權,劃扣其公積金賬戶32.94萬元,還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高消費。

今年3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發佈的限制消費令顯示,對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左暉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百度公司此前曾因未履行(2017)粵0106民初3764號案判決,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人,執行案號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8)粵0106執22542號。

從2019年春晚豪擲9億元紅包,到被申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明星企業的成功與失落只在一瞬間。百度李彥宏究竟是否會成為下一個失信大佬?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卷上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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