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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門抄斬: 親屬同遭中共殺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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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奮先生在《南京「12·10」公判四十年祭》一文中(見《記憶》2010年第22期),飽含激憤之情談到在南京「一打三反」運動中母子同遭處決的事件。方先生寫道:「這對母子,正是我年僅26歲的摯友李立榮,和他六十歲的母親林舜英。」方先生感慨說:「古今中外數百年來,從未有過同時處決母子政治犯的案例,那一天的公判大會,給了十萬觀眾大飽眼福的機會。也給當代歷史創造了一項『中國之最』。」

過去中國古小說和傳統戲劇中,常有「滿門抄斬」、「誅九族」的說法。不過,1911年辛亥革命之後,這種「滿門抄斬」、「誅九族」,也隨着滿清王朝的結束而退出歷史舞台。不料,在「偉大的毛澤東時代」,這種近似於「滅門」的同時處決一家親屬的作法,竟然「以革命的名義」復活了。

以筆者掌握的資料,在「一打三反」運動中的北京,早於南京幾個月就出現過類似的夫妻被同罪處決,父子同場被處決的「中國之最」。

夫妻同殺——王守亮、楊淑辰夫婦

文革中,當局以法律名義、用國家機器對一家親屬同時判處並執行死判的,不同於文革初期在「文革思潮」及「暴力文化」作用下的群眾暴力行為造成的情況(如北京大興縣及湖南道縣的殺「黑五類」全家)。

1970年初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中,對北京25中教師王守亮、楊淑辰夫婦的處決,是筆者所見資料中最早的一例。略有不同的是,夫婦兩人的處決,是一前一後相隔了兩個多月。

最先被處決的是妻子,48歲的楊淑辰。對她的處決,是在中共中央《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正式下發之前,北京市的「一打三反」運動還處於「預熱期」的1970年1月27日。

筆者在《遇羅克的處決令是誰簽署的》一文中,提到過的「北京市公法軍管會」於1月9日發佈的那份《通知》所列的20人名單,排第一位的就是這位楊淑辰(名單上遇羅克排第10,另兩位著名「女性文革思想者」王佩英排第11,馬正秀排第15位)。在《通知》正文中,還特別提到,「現將楊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發給你們,……組織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云云。

在這份《通知》上,當局介紹了楊的身份及「罪行」,全文如下:

一、現行反革命犯楊淑辰,女,四十八歲,北京市通縣人,地主出身,國民黨員。其母系地主分子,被遣送原籍。

楊犯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對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懷有刻骨仇恨。楊犯於一九六六年充當外國特務,大肆盜竊我國機密情報,書寫反動文章,並領取了大量特務活動經費。僅一九六七年三月楊犯出賣情報數百份,同年四月向外國駐華使館人員遞交情報時,當場被我抓獲。

看來,當局將楊身份定為「外國特務」,「罪行」是「向外國駐華使館人員」「出賣情報」。筆者曾在《遇》文中對此表示質疑:楊一個無業無職的普通中年婦女(筆者當時尚不知其夫是普通中學教師),根本沒有任何可能在一月內(1967年3月)竊取數百份「我國機密情報」並出賣。其時,全球尚無電子文本,任何情報都是紙文本。機密材料一般十數頁或幾十頁,幾百份材料須裝幾大箱。要在一個月之內竊得數百份機密文件並完成轉手「出賣」,以一個人之力,即使是美國中情局或蘇聯克格勃」的超級特工,也不可能做到。何況一介無職無權、無特殊背景的普通婦女。她從哪個途徑或渠道,能一月內竊取幾百份「機密情報」?

因此,筆者在文中推斷,這位楊淑辰出賣給「外國駐華使館人員」的所謂「機密情報」,不過是當時北京街頭隨處可見的文革小報、傳單和其他文革資料之類。楊收集來向駐華使館人員售賣並因此被捕。「一打三反」運動正式開始前,北京市奉命為全國樹「樣板」,楊也作為「反革命犯」典型,被定性為「外國特務」慘遭處決。

(本文完稿後,有幸從《記憶》上讀到周七月先生的文章,證實了筆者的推斷。3月5日與遇羅克一起在北京處決的19人中,有一對情人,他們是北京挑花廠的醫生、醫士田樹雲和孫秀珍。2月11日北京市公法軍管會《通知》中,當局給出的罪名是,「竊取我大量重要情報,先後在國際俱樂部、友誼商店等處,由田犯掩護孫犯將反革命信和情報投入外國駐華使館汽車內十九次」云云。周七月關押中與田、孫相識,與田尤熟。周七月在近著《四十年前的死刑回憶》(《記憶》2011年第1期)中說:「以他們的職務(挑補繡花廠醫生和醫士)和社會地位,不可能接觸到罪狀名單上公佈的所謂『竊取我大量重要情報』。」又說:「據田樹雲說,他們投遞到某些社會主義國家駐華使館汽車裏的僅僅是社會上公開賣的紅衛兵報和首長講話之類。」楊淑辰賣的所謂「情報」,亦應是此類。)

1970年1月27日,這位楊淑辰與材料上除遇羅克之外的19人(包括王佩英、馬正秀),在北京當局10萬人公審大會後被處決。

之後的3月24日,北京市公法軍管會發出了當年的第三份類似《通知》。讓人沒料到的是,這份《通知》中,楊淑辰的丈夫,北京市第25中教師王守亮也「榜上有名」。

北京市第25中,雖不如高幹子弟雲集的第101中學、北京4中一樣是首都名校,文革中卻一度十分出名。甚至被一些史家稱為「上山下鄉」運動的「策源地」。文革高潮期的1967年7月,北京25中高三學生曲折(上山下鄉時改的名字)發出一份創辦「紅衛兵大學」倡議書,兩天內,有300多人報名。正式「上山下鄉」時僅剩10餘人,被安排到內蒙古錫林格勒草原插隊落戶。當年10月11日,《人民日報》發文讚揚此「革命行動」。此事被視為文革中知青下鄉運動的先聲。第二年底,《人民日報》傳達了毛澤東關於「知識青年到農村去」的指示,全國正式掀起了大規模知青上山下鄉運動。

《通知》中對王守亮身份及「罪行」的介紹,幾乎就是其妻楊淑辰「罪行」的翻版,甚至原文照抄。

五、現行反革命犯王守亮,男,四十七歲,山東省人,地主出身,系蔣匪軍上尉軍官、國民黨員,原北京二十五中教員。

王犯自一九六六年以來,夥同其妻楊淑辰(外國特務,已處決),大肆盜竊、出賣我國機密情報,書寫反動文章,僅一九六七年三月,王犯就夥同其妻出賣我國重要情報數百份,並領取了大量特務活動經費。

看來,當局認為僅僅將楊淑辰處決,似乎還不夠,還未能充分顯示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威力」。於是這次將其丈夫王守亮株連治罪。而且,特別在簡介中註明,其妻楊淑辰系「外國特務,已處決」字樣,表明了這種株連治罪,必須「重罪施重刑」的意圖。

筆者收藏的這份經某位權勢人物批註過的《通知》原件上,這位王守亮所謂「罪行簡介」後,被黑筆批有「死。」字樣,表明將之正式列入下一批處決名單。

由此,可以認定,這位北京市25中教師,與「北大才子」沈元等,於1970年4月18日北京市當年第三次集體處決行動中被處決。離其妻楊淑辰被處決,相距兩個月零21天。當局至此完成了「夫妻同殺」之舉。

也不知這位北京中學教師王守亮、楊淑辰夫婦有無子女?子女其後遭遇、經歷如何?王、楊夫妻兩人此案文革後是否得到「平反」?深望知情者提供相關信息。

父子同殺——侯坤、侯建民父子

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中的另一起類似案例,是北京通縣的侯坤、侯建民父子兩人,於1970年3月5日被同時處決。

北京市公法軍管會於1970年2月11日發出的當年第二份《通知》中,有其父子二人的情況及「罪行簡介」。全文照錄:

九、現行反革命殺人犯侯坤,男,五十二歲,北京市通縣人,系反動資本家。

現行反革命殺人犯侯建民(侯坤之子),男,二十三歲,北京市通縣人。

反革命殺人犯侯坤頑固堅持反動立場,抗拒社會主義改造,長期在其家埋藏鉛二千餘斤,並散佈反動言論,向其子女灌輸反動思想。侯犯為對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唆使其子,反革命殺人犯侯建民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六日夜,將其家中八口人全部砍殺和威逼跳井、跳水坑致死。

筆者認為,侯坤、侯建民這個案例,應算是文革中的一個典型案例,有雙重研討價值。所說「雙重研討價值」,一是說其作為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中,父子同天同場被處決。二是侯氏父子殺人「罪行」,發生在1968年5月,而且所殺及所逼其自殺者,均為自己家人。

其時正是中共搞的「清隊」運動大規模開展之際,出身資本家的侯坤,是迫於「清隊」運動的恐懼,況又被抄出「長期在其家埋藏鉛二千餘斤」的「罪證」,不惜讓全家人集體赴死的。此案由此也成為了研究「清隊」運動中,被清對象決心「自我尋死」作為全家人最後「出路」的典型案例。侯坤是資本家,也算有知有識階層,身上肯定有古代士大夫階層那種「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心理和意識。其家躲過了文革初期的群眾暴力,卻躲不過其後的「清隊」。當然,更躲不過再其後的「一打三反」。顯然,侯氏父子,在殺了家人(或逼家人投井跳水坑自殺)之後,其兩人也是打算身死的。

但不知何種因素影響,父子兩人未及自殺,或相互殺死即被捕。但在獄中足足關押了近兩年,才被當局在「一打三反」中拉出來同時處決。

筆者保存的那份2月11日《通知》,亦是被權勢人物批註過的原始文本,侯坤、侯建民父子「罪行簡介」之後,黑筆批有「死刑」二字。在姓名之前,亦被紅筆劃了「√」記號,表明為已經決定處決(可見所謂交群眾討論實屬當局走過場)。

1970年3月5日,侯坤、侯建民父子,與遇羅克、顧文選等人一起被處決於同一個刑場。

馬正秀夫婦:另一種形式的「滅門處決」

馬正秀,女,1931年出生,原籍重慶市,是北京自然博物館講解員,一位有獨立意識的知識女性。其丈夫趙光遠,是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著名作家艾蕪的學生。

艾蕪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回憶說,趙光遠在1940年代是他當年在重慶育才學校的學生,中共地下黨員。曾聽過艾蕪在「社會大學」講文學課,並在重慶《大公報》上艾老主編的《半月文藝》上發表過散文。1950年代初趙參加志願軍,赴朝作戰。因病退伍後,是艾蕪幫他在北京找到工作,即進入人民文學出版社,在戲劇編輯室任編輯。1960年代初,趙曾擔任過在全國影響甚大的劇作家孟超的劇本《李慧娘》的責任編輯。

馬正秀在文革中因反對亂批亂鬥,反對打倒一批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反對打倒共和國主席,於1967年9月16日被捕,被定為「現行反革命」。在獄中馬正秀也始終拒絕認罪。由此,在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正擬拉開帷幕時,其與遇羅克、王佩英等「文革思想者」一起,上了北京市公法軍管會1970年1月9日《通知》所附的20人名單。該《通知》對馬正秀的介紹如下:

十五、現行反革命犯馬正秀,女,三十八歲,四川省人,商人出身,學生成份,北京自然博物館講解員。其父系歷史反革命分子,其長兄系軍統特務被我鎮壓。

馬犯思想反動透頂,刻骨仇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經常散佈大量反動言論。一九六七年八、九月間,馬犯多次書寫和公開張貼反革命標語、傳單,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窮凶極惡地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馬犯在押期間,仍瘋狂攻擊無產階級專政,反革命氣焰囂張至極。

這份名單上的20人,都是當局內定的「處決犯」,《通知》發出後僅十多天的1970年1月27日,除遇羅克一人因故暫時「刀下留人」外,馬正秀隨其餘18人一起被處決。

從《通知》上的文字介紹看,馬正秀的親哥已於1950年代初的「鎮反」中被處決。尤為值得一提的是,馬正秀的丈夫趙光遠,已於一年前的「清隊」運動中,在所謂「工宣隊」進駐人民文學出版社時,於1969年3月15日,因妻子馬正秀被捕及所謂「社會關係複雜」,遭到審查拘押。不堪壓力,從四樓上跳樓自殺身亡。作為妻子的馬正秀,又慘遭處決。由此,筆者認為趙光遠、馬正秀夫婦遭遇的是另一種形式的「滅門處決」。

也不知趙、馬夫婦有無子女?馬正秀被處決後其子女遭遇如何?老作家艾蕪文革後曾著文《夜深我走在北京的街頭》,深情緬懷追憶這對年輕的「文革遇難者」,感嘆他們遭遇的不幸。

1980年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對馬正秀一案做了改判。1981年秋,重慶市與北京市公安局在重慶殯儀館聯合舉行馬正秀追悼會,為其徹底平反。

著名詩人屠岸,曾是馬正秀丈夫趙光遠的同事和好友,兩家有十餘年的交往。屠岸先生於2000年底發表長詩《遲到的頌歌》,這首68行的長詩,全詩就是獻給馬正秀的。其中有這樣的詩句:「三十年前一個凜冽的寒夜裏/罪惡的槍聲響了,她倒在血泊中!」「啊,布魯諾、張志新式的女英雄,/讓我用歌聲伴你到永久,馬正秀!」

「鎮反」運動中一家三口跪成一排被處決

筆者在《周恩來與「一打三反」運動》一文中,談到一直被當局塵封了幾十年的一樁史事——毛澤東在「一打三反」中說過:「我們不是靠殺人來統治。」

其實,從「鎮反」運動和文革中對所謂「反革命」(「歷史反革命」和「現行反革命」)的各類處決事實來看,一直以來,都是在「靠殺人來統治」(當然還藉助範圍更大的「勞改」和「勞教」)。

筆者收藏的資料中就有,中共執政初期的上海市,在「鎮反」運動中陳小毛(父)、張金庭(母)及陳磊(子)一家兩代三口同場被處決的圖片資料。時間是1951年4月30日,地點是上海市郊某刑場。

臨刑前的照片顯示,夫、妻、子三人被反縛雙手,從左到右跪成一排,頭頂上高插着特大的寫着其「罪名」的「死刑標」。當局給出的罪名分別是:父陳小毛,「特務、漢奸、惡霸」;妻張金庭,「特務幫凶」;子陳磊,「特務、漢奸」。(見《上海公安畫報》第2期)

其實,這陳家兩代三口,僅是當天全上海被處決的285名「反革命分子」中的三人而已(另有資料說上海市當天處決數為294人——《建國以來大事紀實》第94頁,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1951年4月30日,(上海)「市軍管會軍法處將被判處死刑的285名反革命分子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此前兩天的4月27日深夜12時(實為28日凌晨),在「上海市鎮壓反革命行動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上海當局出動3.5萬名軍警、幹部,及工農、學生組成4445個行動小組,實行全市性大逮捕(捕人數不詳)。兩天後即有這次「大處決」(見山西《黨史文匯》1997年第8期)。從被捕到處決,其間僅兩天(有的甚至不到兩天),可見未經認真證據收集及審訊,幾乎是即捕即殺。

「二戰」後非戰爭狀態下的和平時期,一個城市一天處決285人(或294人),不知是否是創造了一個方子奮先生所說的「中國之最」,或者說是「世界之最」?此前,人民共和國的「處決紀錄」是一個月前的3月5日,北京市處決199人。3月29日,天津市處決193人(《建國以來大事紀實》第93、94頁)。「上海紀錄」出來後,北京市又於5月20日至22日,三天分批處決221人。不過,仍未能趕超「上海紀錄」。

關於上海「鎮反」成果,資料顯示,僅高潮期「自1950年10月中央下達『雙十指示』至1951年10月,一年間,(上海)全市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5100餘名,其中依法被判決死刑2546名」。(見山西《黨史文匯》1997年第8期)。

大概為了顯示「鎮反」對社會的震懾力,在死刑執行前幾分鐘,將陳家三口單獨跪成一排照了一張照片,而且是「特寫鏡頭」。然後發表在《上海公安畫報》上,向社會公佈。

筆者曾多次審視這張照片。驚奇地發現,即將被處決的父母子三人,竟然表情相當平靜沉穩。既沒有通常所見臨死前的激烈掙扎甚至反抗,或大喊大叫,也沒有被嚇得半死,縮成一團。三人都是直起腰跪在那裏,任行刑隊士兵在身邊忙活。尤其是父親陳小毛,那臉色之平靜,超乎想像。只有妻子張金庭神色陰鬱,多少有點怒目而視的樣子(也許她平時就是這神情)。兒子陳磊大概20多歲,眼神多少有些茫然,身上穿的竟然是當時的「幹部服」(可能被捕時即如此裝束)。

中國歷代的「滅門」,大都是殺男不殺女。被株連對象,是年滿一定年歲的男丁,而家族中的女人,是沒為「家奴」,或發配充軍之類。「毛澤東時代」的「滅門處決」,卻是「男女平等」。不管是夫妻,還是母子,只要定性為「反革命」,一律「格殺勿論」。

在「無產階級專政」下到底發生過多少這樣的案例,恐怕已經很難統計了。

2010年12月18日於自貢危樓書屋

《記憶》2011年2月28日

原標題:文革中親屬同遭專政機關殺害的案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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