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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斌:「一打三反」運動:文革中血腥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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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的原始文本如今已經很難看到了,不過,若干官方出版物,包括上文提到的《毛建國文稿》中那段「注釋」,都有該文件的內容簡述。除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出版的《中國文化大革命文庫》光碟收錄了原文件全文外,王銳先生查到大陸公開出版物中記敘最詳的,是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的4卷本《共和國史記》第三卷中的記載,所引文字都打了引號,應是編者直接從這份中共中央檔中摘錄下來的。

《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在談及出台這個檔的由來和動機時說:「蘇修正在加緊勾結美帝,陰謀對我發動侵略戰爭;國內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機蠢動,遙相呼應,這是當前階級鬥爭中值得注意的新動向。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妄圖仰賴帝、修、反的武力,復辟他們失去的天堂,加緊進行破壞活動。有的散佈戰爭恐怖,造謠惑眾;有的盜竊國家機密,為敵效勞;有的趁機翻案,不服管制;有的秘密串聯,陰謀暴亂;有的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破壞社會主義經濟;有的破壞插隊、下放,這些人雖然是一小撮,但無惡不做,危害很大。」(引號內的文字完全錄自該書,下同)

談及如何打擊所謂反革命破壞活動,《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明確要求:

「一、要放手發動群眾。用戰備的觀點,觀察一切,檢查一切,落實一切。使群眾認清,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是一場激烈的階級鬥爭,是打擊帝、修、反『別動隊』的鬥爭,是打擊蘇修侵略陰謀的鬥爭,實際上也是一項重要的戰備工作。」

「二、要突出重點。打擊的重點是現行的反革命分子。」

「三、要嚴格區分各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分清敵我,區別輕重。」「對於那些氣焰囂張、罪惡累累、民憤極大、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反革命分子,要堅決殺掉。對於那些罪惡雖屬嚴重,但民憤不大者,可分別判以死緩或無期徒刑;罪行較重,必須判刑者,可判以有期徒刑。對於那些罪行較輕者,可交群眾嚴加管制。」

「四、要大張旗鼓地、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動員。殺、判之前要交給群眾討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立即執行。這樣才會人心大快,敵人震懾。但是,殺人不可過多,殺的應是極少數,關的亦不應多,管的是大多數。」

「五、要統一掌握批准許可權。按照中央規定殺人由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報中央備案。」

「六、要加強領導。必須首長負責,自己動手,具體指導,深入實施。」(以上見《共和國史記》第三卷527頁至528頁,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

相比較而言,以上6款內容最重要的是2、3、4、5等4款,第2款規定了「打擊的重點是現行反革命分子」。第3款是規定打擊手段是關、管、殺,尤其強調「對於那些……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反革命分子,要堅決殺掉」,為日後的大規模處決行動,開了綠燈。這也是導致遇羅克,及以後的張志新等一大批「文革思想者」被處決的依據。第4款是規定「殺判時要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宣判,立即執行」。這是文革中以及其後數十年間普遍實行的對罪犯搞「公判大會」、「遊街示眾」的由來和政策依據。第5款是將殺人許可權重新交與地方,中央僅是「備案」。這是1960年代中央收回「死刑」判決權以來最重大的變動。(根據王銳《周恩來與「一打三反」運動》整理編寫)

在「一打三反」運動中,全國動得比較早也跟得很堅決的是許世友坐鎮的江蘇省及南京市。1970年2月12日,南京召開數萬人參加的「公判大會」,處決了查金華等人。查是著名「文革思想者」之一。楊健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一書中說:

查金華是南京市「一打三反」運動中頭一個被槍斃的人,僅僅因為他自己組織了一個馬列主義小組,用馬列的觀點對現行政策提出了一點懷疑,於是這個認真的年輕人就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楊健《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第126頁,朝華出版社,1993年1月)。

為強化運動聲勢,江蘇省革委會機關報《新華日報》,破例於當天出了「下午版」,在報導公判大會實況同時,發表「大號黑體字」排印的極帶殺氣的社論《堅決鎮壓反革命》。沒料,此舉引來「反彈」,引出著名的南京「2.12反革命案件」,讓更多的「文革思想者」被處決。

查金華被處決及預示大恐怖開始的《新華日報》「2.12」社論,引起一些民眾尤其與查金華一樣具有點獨立意識的年輕人的不滿乃至憤怒,並以行動表達自己的憤怒和反抗。南京市8中已下鄉蘇北的高中生陳卓然及安姓同學,當天用剪刀剪下社論上的一些字,用這些字再組成表達不滿抗議的類似「我們要真正的馬列主義」、「查金華烈士永垂不朽!」等60多條「標語」貼於紙上,於夜間張貼於南京主要街道。

標語出現,轟動南京,省市公安機關忙成一團,作要案偵查。「排查幾乎落到每一個人頭上,尤其是回城知識青年。」兩個月後,因某位知情者告密而案破。時年僅20歲的南京8中學生陳卓然於1970年4月28日在五台山體育場萬人公判大會後被處決,同時被處決另有10餘人。同案的安姓同學判刑15年。(以上見《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

1970年3月19日,「文革思想者」張坤豪等在河北省保定市「三皇廟」體育場公判大會後被處決(張2月25日被捕,從逮捕到處決僅22天)。

1970年4月14日,同是「文革思想者」的毛應星等,在甘肅被處決。49歲的女教師毛應星,其兄毛應鬥曾就職於著名的西南聯大圖書館,與時在聯大附中任教的諾獎獲得者楊振甯是摯友,二人同住一屋。其間,曾參加西南聯大組織的假期旅行活動,與揚振寧等一起受到過國民政府地方軍政首腦接待併合影。毛又喜歡集郵、收藏有一些國家領導人肖像郵票。毛應鬥後來與楊振寧李政道一同赴美留學。赴美前,曾將自己部分私人物品(包括照片和郵票)交妹妹毛應星保管。沒想到這些照片和郵票竟成了文革中將妹妹送上斷頭台的「罪證」之一。

毛應星1969年7月1日被判刑5年,關押於甘肅省第四監獄,其在獄中對文革現實及中國革命等問題作了深入思考,寫下30多萬字筆記。「一打三反」運動開展後,對其「罪行」的認定升級,甘肅省革委會4月3日討論該案時,省革委會主要負責人表態說:「殺!很壞,家庭是反動家庭。」(指其兄毛應鬥在海外,其丈夫李如璋文革中亦判刑12年)。6天後的4月9日,當局派人於獄中向毛應星宣佈死刑判決。4月14日押赴刑場處決前,上午9時,有關人員與之在監室中有這樣一段頗意味深長的對話:「今天將要執行,你有什麼話要說?」毛答:「我沒有說的話,我認為我的問題只有到中央才能解決。這個執行如果是中央指示,我沒有意見。」可悲可嘆的是,毛應星至死恐怕都不曾想到,致她於死命的這個運動恰恰是來自中央!這正是文革中許多人難以逃脫的「誤區」之一,認為所有的「壞事」都是在中央不知情、被蒙蔽的情況下,地方上搞出來的。而不管毛澤東代表的中央,還是周恩來實際主持的中央,始終是「英明、偉大、正確」的。

5月8日,「文革思想者」,24歲的女知青丁祖曉被處決。

5月30日,「文革思想者」忻元華等,在新疆被處決。……

總之,全國各地都緊跟在北京市之後,大張旗鼓,大造聲勢地展開宣判處決「反革命」行動,惟恐落後或開展不力。

那麼,聲勢浩大的「一打三反」運動到底捕了多少人殺了多少人?已故的文革學者王年一先生在《大動亂的年代》中提供了相關資料:「據統計,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個月挖出了『叛徒』、『特務』、『反革命分子』184萬多名,捕了28.48萬多名,殺了數以千計的人。」(王年一《大動亂的年代》第333頁,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不過,海外文革學者王友琴女士認為,從運動中各地都大批槍斃人的密度來看,全國被槍斃的人的數字不可能只是數千。」(根據王銳《周恩來與「一打三反」運動》整理編寫)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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