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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敬龍被執行死刑 引發民間劇烈反響

河北石家莊村民賈敬龍於2016年11月15日被執行死刑。(博訊)

河北石家莊村民賈敬龍於11月15日被執行死刑。此前,多名著名法律學者和律師等曾多次呼籲「刀下留人」,事件引發民間劇烈反響。有評論認為,賈敬龍之死是中國拆遷制度下必然產生的悲劇。

中共官方新華社11月15日報道說:15日上午,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將故意殺人犯賈敬龍執行死刑。行刑之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賈敬龍與其親屬進行了會見。

賈敬龍於2015年11月24日,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賈敬龍提出上訴後,今年5月17日,河北省高級法院作出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法覆核認為,賈敬龍將被害人何建華用射釘槍殺害,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賈敬龍被處死前,民間多個團體包括學者、律師等曾多次發出「刀下留人」的呼籲。而對於最終賈敬龍仍被執行死刑,大陸學者辛可評論說:為什麼賈敬龍會死,道理很簡單,我告訴你,其實跟法律(死刑存廢)沒多大關係,也沒有太深刻的政治含義。原因只有一個,以後還搞不搞強拆?如果不搞了,那實在沒必要殺掉他,讓人罵,何苦呢,他們也不傻,或不在乎別人罵。如果繼續搞,那他大概非死不可,否則誰以後還敢強拆呢?如果你找到了以後他們要不要繼續強拆的答案,自然會得出他會不會死的答案。

資深媒體人高瑜也在推特上寫道:千萬人的吶喊和呼籲阻擋不了一紙死刑覆核裁定的執行。賈敬龍成為強拆的最新犧牲者,他的不歸之路自有後來人……又一例國家罪錯的血案。強拆不僅代表極權掠奪人民的本質,也表現舉國體制的效率和速度。

安徽異見人士沈良慶則認為,賈敬龍之死一是因為維穩需要,二與政府財政收入需要征地拆遷有關:

「一個是政治方面的維穩需要,從夏俊峰案就能看出來。跟政府財政收入有很大的關係,現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半壁江山以上,大概60%多靠征地拆遷獲取的地租,所以非殺他不可。單純從現行法律階段,他的罪行肯定不超過谷開來,為什麼谷開來殺人就可以免死?主要是大的氣候決定的。習近平上台以後,維穩鎮壓一直非常厲害。」

官方《環球時報》11月15日發表社論稱,賈敬龍的死刑判決得到最高法院覆核,雖然「一些輿論活躍人士表達了強烈反對意見」,但當局仍然堅持死刑,是「法律在輿論面前的一種堅持」。

關注案件的北京律師陳建剛15日向記者表示,最高法的解釋,並不足以說明賈敬龍必須被執行死刑。陳建剛認為,死者何建華是統治者的爪牙,而賈敬龍是被統治者,殺賈敬龍也可以對其他反抗者起到震懾作用:

「賈敬龍和死去的何建華是兩樣人,何建華是統治者的爪牙,一個是被統治者。所以我覺得殺掉賈敬龍也就是讓其他想反抗的人不要反抗,沒有膽子反抗。如果像咱殺掉統治者的爪牙,(統治者)一定會為他報仇。其實就是對大眾的一種威嚇。」

有網民將此事和之前山西警察打死討薪女工被判刑五年進行比較認為,在中國,不同社會階層和不同職位所代表的生命權利並不平等。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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