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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中國未能在最後期限前向美國提交投資協定「負面清單」

路透,美國官員和中國貿易觀察人士上周五表示,中國未能在自己設定的3月底最後期限之前提交新的投資協議負面清單。這可能會使中美兩國更加難以在美國總統奧巴馬1月離任之前完成雙邊投資協定談判。

而財新援引中國駐美國大使崔天凱回應稱,關於中美雙邊投資協定談判,雙方團隊一直在進行密切的溝通和協調,關鍵是把方案研究透,做好周密準備,不要拘泥於某一個特定時間點。

中美雙邊投資協定(BIT)談判於2008年啟動,迄今已進行了24輪談判。2013年7月11日,在第五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過程中,中方宣佈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為基礎與美方進行投資協定的實質性談判。

去年6月,中國和美國首次交換了負面清單出家,並正式開啟負面清單談判,標誌着談判進入到新階段。

中美BIT談判的上一次第二輪出價是在去年9月份的第三周進行的。在隨後的9月22日,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即抵美訪問。觀察人士因此預測說,第三輪出價的具體時間可能同樣會在3月31日習近平主席再次抵美前。

當地時間3月31日,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華盛頓參加核安全峰會時會見了美國總統奧巴馬。根據公開報道,目前看尚不清楚雙方是否在負面清單的溝通上實現進展。

不過據《證券時報》,中國商務部前任部長陳德銘3月23日在博鰲論壇上對中美雙邊投資協議的談判表達了樂觀態度。陳德銘說,中美BIT談判已經歷時五年多共24輪談判,「應該快到終點,因為文本談判重要核心內容已經結束」。

陳德銘稱,希望能在7月或8月之前完成談判。目前雙方在負面清單上還有分歧,「美國要價很高」;同時,中方在文化、電信增值業務等領域還存在一些分歧,再次是國家安全領域等。

雙邊投資協定指兩國之間訂立的專門用於國際投資保護的雙邊條約,往往包含如下內容:東道國對條約界定的外國投資給予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以及國際法最低待遇標準;東道國對投資進行徵收應滿足一定的條件,並給予迅速、充分和有效的補償;投資者利潤和資金轉移自由應予以保障;東道國應避免要求外國投資者在購銷、僱傭、再投資等方面要求外國投資者惠顧本國;東道國與投資者之間的投資爭議提交第三方國際仲裁,禁止國內程序要求。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華爾街見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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