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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兩會提案:幹部退休後子女接班

現行的接班制度不合理,一是現在規定廠礦企業工人退休後,其子弟可以接班,但幹部退休後,子女不能接班。這就造成了幹部的後顧之憂。有的幹部先轉成工人再辦退休手續,影響了幹部的思想安定和積極性的調動。有的幹部原來是工人,後來提了幹部,退休以後,子女不能接班。

本文將列舉四份1981年的兩會提案,這四份提案收錄於「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秘書處」所編纂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提案及審查意見(一至十)》,1981年12月出版。

2016年中國全國兩會

關於減少為全國人大會議服務的小汽車案

第14號綜合類9號

案由:關於減少為全國人大會議服務的小汽車案

提案人:李全勝(湖北)

附議人:胡炎駒、馮福英、張明全、楊道安

理由:

為開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家要開支一大筆經費,僅為會議服務的汽車費用相當可觀(未知詳細的開支數字)。每次大會,人民大會堂周圍小汽車密密麻麻,不少於千輛(包括政協會議用車)。小車多,一是造成交通擁擠;二是會議開支增大;三是浪費汽油。我們認為很有必要減少一部份為會議服務的小汽車。

當然參加會議的代表中,有不少是領導幹部或年事已高、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如從工作需要和照顧老同志身體出發,安排一部份小車是應該的。但也有個減少的問題,如有的代表同是一個省來的,同住一棟樓,同一個時間乘車,來去卻是一人一車或二人一車,這不符合節約辦事的精神。

趙紫陽總理出訪回國,從廣州乘民航班機回京,給我們樹立了榜樣,他在這次報告中特別強調了節約能源、反對浪費、消滅赤字的問題。因此我們建議節約能源、節省開支,首先應從我們代表做起,從我們領導幹部做起。

辦法:除因工作需要外,其它應取消一人一車或二人一車,儘量安排多人一車,能共則共。減少小車,多安排舒適的大車。

審查意見: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辦理。

關於幹部退休子女接班案

第1173號綜合類282號

案由:關於幹部退休子女接班案

提案人:崔亞和(山西)

附議人:任換朝、呂樹孝、段林璋

理由:

現行的接班制度不合理,一是現在規定廠礦企業工人退休後,其子弟可以接班,但幹部退休後,子女不能接班。這就造成了幹部的後顧之憂。有的幹部先轉成工人再辦退休手續,影響了幹部的思想安定和積極性的調動。有的幹部原來是工人,後來提了幹部,退休以後,子女不能接班。

辦法:要求幹部退休後子女接班。

審查意見:交國務院研究辦理。

關於基層幹部退休子女頂替案

第1355號綜合類348號

案由:關於基層幹部退休子女頂替案

提案人:謝勝堂、王玉山、呂玉蘭(河北)

附議人:馮喜銀、安慶雲、馮玉明

理由:

基層幹部退休子女頂替問題,在基層廣大幹部中有着非常強烈的要求。我們認為:第一、在幹部退休子女頂替問題上,不應採取一刀切,因上層根本不存在頂替不頂替的問題,第二、基層幹部的工作確實很辛苦,大部分幹部資歷很長,工資卻很低,這部分同志組織觀念很強,組織上安排到那,就干到那;第三、在基層工作的幹部和職工,雖有幹部和職工之分,但以工代乾的數量相當大,家屬都在農村,他們退休,子女能頂替,基層幹部退休子女就不能頂替,不太合理;第四、基層有相當一部分幹部,因年老多病,體弱幹不了工作,該退休而等退休時讓子女頂替才退休。此問題,如長期不解決既影響廣大基層幹部的工作,而該退休的幹部因子女不能頂替,站着工作崗位,而幹不了工作,也不退休。

辦法:(原文空缺)

審查意見:交國務院研究辦理。

請求改變子女頂替制度案

第1543號工業類576號

案由:請求改變子女頂替制度案

提案人:聶榮貴(四川)

附議人:王一純、劉國民、蔣治全

理由:

目前,實行的幹部職工退休頂替制度,弊病很多:一是影響積工隊伍的素質,二是形成一些單位父母子女關係成堆,不便領導和管理;三是不利於職工子女的學習和進步;四是使得一些職工本來不到退休條件而提前退休,而有的本來應該退休又不退休;五是助長了不正之風。所以,確有改變的必要。但當前立即改變,又可能引起混亂。因此,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應該很好研究。如果目前沒有條件完全解決這一向題,也應該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加以改進。

辦法:

(1)改變由各單位自行安排為勞動部門統一分配的辦法。

(2)建立錄取的考試制度,堅決按招工條件辦事,不夠條件的不能招收。

(3)縮小頂替的範圍,為逐步取消這一辦法創造條件。如可以規定從現在起,工齡達到多少年的才能頂替。如果需要,只要夠條件就可以安排。這樣可以避免出現有的提前退休,或者該退不退的情況。

審查意見:交國務院研究辦理。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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