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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連環槍殺案 民間為何幸災樂禍 昌平法官成敏感詞

北京昌平區法官馬彩雲在家門外遭兩槍手擊斃,兇手是她所審理一宗離婚財產糾紛案的當事人。警方稱,兩名兇手打死打傷各自前妻的丈夫,並槍殺馬彩雲,但並未說明兇手行兇原因。大陸官方事後封鎖消息,甚至「昌平法官」成為微博上禁搜的敏感詞。最高法院通報稱馬彩雲「因公殉職」,宣稱其「年均結案近400件」,「工作突出」。但民間網上輿論卻認為,法官枉法冤判才是事件起因,也有網友為當事人暴力對抗叫好。有律師認為,司法不公、缺乏透明,是導致民眾幸災樂禍和暴力對抗的重要原因。

北京警方發佈通報稱,嫌犯之一李大山是馬彩雲審理的一起宗婚後財產糾紛案件的原告,因婚姻財產糾紛產生不滿,前日夥同另一疑犯張某持自製手槍,先後將李某前妻的張姓丈夫打傷、張某前妻的邵姓丈夫打死。

當晚9時30分左右,李張兩人手持鋼珠槍闖入馬彩雲家中意欲行兇,企圖向李福生射擊未果後,兩人下樓逃跑。馬彩雲在追趕過程中,兩人分別向馬彩雲開槍。馬彩雲中槍後,兩人又向隨後追來的李福生開槍,幸子彈擊中其腰帶,僅受輕傷。事後,馬彩雲身中兩槍,一槍腹部中彈,一槍擊中左側面部,緊急送院,搶救無效身亡。李張兩人最終在延慶區被警員包圍,見走投無路自殺身亡。

官方封鎖消息,「昌平法官」成敏感詞

在周五(26日)晚案發後,有當地人在微博和微信發佈了法官遭槍殺的消息,但立即被刪除。之後,多名律師和網絡大V寫文章評論事亦被封。直到周日(28日)凌晨3時許,最高法院的微博才正式披露有關消息。

據自由亞洲報道,該消息引來不少中國司法界人士譴責,但網民同時在譴責暴力與質疑法官操守的問題之間熱烈辯論。「昌平法官」一詞則成為微博上的「敏感詞」。

之後,消息封鎖有所放鬆,但媒體依然沒有獲准詳細報道事件。

高法通報:馬彩雲「因公殉職」,「年均結案近400件」

最高法的通報稱馬彩雲「因公殉職」。

通報介紹,1978年出生的馬彩雲2001年於吉林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此後一直在昌平區法院回龍觀法庭工作,2007年起擔任助理審判員,2009年正式出任法官。

通報說,馬彩雲自2007年至今「年均結案近400件」,「工作突出」。

網友幸災樂禍,支持暴力對抗

網上帖文留言顯示,包括近來受到打壓的律師在內的法律界人士,紛紛譴責暴力。而與此同時,網民大部分認為法官該殺,還有很多人甚至將槍手形容為「英雄」。

「有些法官之壞,之兇殘,遠超虎狼。」

「一年才365天,她一年審400個案子,超人的背後,一定是個惡魔,終有一天,她也被判了死刑。」

「司法不公才是社會暴力事件越演越烈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本不相信這位女法官那麼勤奮、廉政、公正,說她上面有人倒是相信的,否則,官家不會這麼悲傷。」

「醫師不是以每日看診數看診速度來評量好壞,法官也絕不是以年均結案數來評量。這種標準,跟地球上一般法治國家截然相反,盡顯愚昧,落後」

「不打官司,不知法官有多白痴,有多不懂法,有多膽大妄為,指鹿為馬!」

「法官應該是審判活動的組織者,非審判者,越俎代庖是自討苦吃。」

「高院的高官為討好《拆院牆意見》都敢公開故意歪解物權法,高院下面的法官肯定也是枉法的×人了」

「冤情再怎麼深都沒用,因為它是法官,它的被殺就是殉職。以前叫『為geming光榮犧牲』。」

「法律本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保障,可是由於法官們的胡作非為,讓社會陷入了更深的不公平不公正中」

「不是先去調查清楚。給人有什麼重要隱情它們試圖掩蓋的感覺。」

司法獨立了嗎?不獨立也能叫做司法嗎?法官自主判案了嗎?不自主也能算是法官嗎?法院解散,驅逐,取締黨委了嗎?沒有三權分立也能算是民主國家嗎?……既然如此,一個穿了法官龍套的戲子被憤怒群眾扔出蘋果核,臭雞蛋,黑棗剝奪了再次給黨立功表現的機會,民主需要予以同情嗎?

律師:司法不公、缺乏透明,是導致民眾幸災樂禍的重要原因

自由亞洲報道,律師張庭源認為,因為中國的法官在案件審理中一直無法進行獨立裁量,導致民眾以暴戾的情緒對待法官遇害,迷信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

張庭源說:我覺得它這個消息的封鎖肯定是不正常。這種暴力事件的話,本應該拿出來公開譴責,讓大家進行討論。讓因該譴責的事得到充分的譴責,讓應該提倡的事大力的提倡。第二個為甚麼會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是多方面的,大家都不拿法律當回事,喜歡用暴力,叢林法則來解決爭端。我個人的看法的話,中國的法官不是真正的法官。因為法官最重要的是審判獨立,現在很缺乏這個。

律師王萬瓊也表示,律師們都認為暴力及支持暴力的言論都應該譴責。但司法不公、缺乏透明,是導致民眾幸災樂禍的重要原因。

王萬瓊說:具體甚麼原因現在沒有真相啊。政府的反應就是怎麼把它按下去啊,最開始是瘋狂的刪帖,現在呢帖子能看到。大家會沒有理性地、不分青紅皂白地去幸災樂禍,現在司法的公信確實有問題啊。包括司法公開,已降到很低的一個點了。所以大家不理性的來發表這麼多讓人覺得非常激烈的言論,起碼的同情都沒有,確實很成問題。也許是當事人偏執,但是,更多的人會懷疑說確實存在司法不公,整體來講對司法嚴重不滿。作為律師來講,肯定大家都認為這樣的行為是一種暴行。但是呢,為甚麼會頻頻出現極端的個案,確實應該從司法這塊來講的話,一直以來是飽受詬病的一個地方。

@記録者陳寳成:說句不合時宜的話,不吐不快:一個法官被害,我看到許多律師站出來發言哀悼並譴責暴力。以前一群律師被官方圍剿,我看到有的法官伴着五毛落井下石。葛永喜律師:法官當以法為本,護法以利其民。但在非法治國家,其本質是官,為專制掌刀把。昨戮其民,今害其身,因果而已。我不痛一人殞歿於非命,一業未興即凋,然痛國之弊大,而民知卻自甘沉淪!

中國發生多起當事人殺害法官事件,真相均被掩蓋

近年來,中國多次發生案件當事人殺害司法人員案件。

2010年6月1日,湖南朱軍在永州法院持微型衝鋒鎗殺死、槍傷6名法官(3死3傷)。

2009年10月14日,貴州何勝凱在遵義中院要殺法院院長,最後導致法警隊長死亡、兩名保安受傷。

2015年9月9日,湖北胡慶剛在十堰中院持刀殺傷四名法官。

這些事件發生後,官方無一例外地作出資訊封鎖,血案背後的詳情,從來未公開。

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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