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吳戈:美國真的入侵中國怎麼辦?

作者:

美國就要入侵中國了!何出此言?10月7日美國《海軍時報》稱,5月以來美國就計劃派艦駛入南海中國人工島礁附近水域,五角大樓也予證實,而且據美國官員稱美艦將進入這些島礁周圍12海里以內。

國際法公認領土12海里以內為領海,中國政府對公眾的長期教育也毫無疑問地灌輸着這樣的觀念:外國軍艦進入領海當然是侵略,國家受到侵略就應當堅決地反擊侵略者,直到將其趕出去。

可是現實並不那麼簡單。中國已經加入並批准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首先規定「對於領海主權的行使受本公約和其他國際法規則的限制」,並在「適用於所有船舶的規則」中規定了領海的「無害通過權」。當然,前提是「無損沿海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什麼叫無損?包括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武器操練或演習、搜集情報、宣傳、起降飛機、發射軍事裝置、研究或測量。那麼反過來說,只要不進行這些活動,就可以無害通過,而且在沿海國對無害通過可制訂法律和規章的內容中,也不包括排除無害通過權的規章。即使沿海國為國家安全,也只能在特定區域暫停外國船舶無害通過。

可見,國際法對外國軍艦給予了有條件通過領海的權利。當然,中國在199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中規定了外國軍用船舶進入中國領海須經批准的條款,並通過1996年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時的聲明對無害通過權作了保留。

一國加入國際公約時有權對個別條款作出保留,即排除該條對本國的效力,可是對公約中一些他國最基本權利的排除,也往往陷入難以操作的困境。何況中國的保留措辭也相當婉轉——「不妨礙沿海國要求外艦通過領海須先得到許可或通知該國的權利」。到底是「事先求得許可」還是「通知該國」,本身就有天淵之別。

最重要的是,這個對方是外國軍艦,不遵守本國法規怎麼辦?結果上述《領海及毗連區法》雖然聲稱「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和制止非無害通過」,但具體也只能「要求其立即離開」。遠不是立即視為侵略並加以反擊那麼威武。

同時,將「航行自由」視為命脈的美國恰好極為重視領海內的無害通過,為此早在海洋法公約尚未訂立前,就多次不惜與蘇聯擦槍走火,也要派軍艦進入蘇聯領海,宣示這種權利。而蘇聯儘管時常擺出你死我活之勢,也理智地採取了撞擊而不是開火來表示對這種權利的否定。衝突頻發之際,反而促使兩國海軍談判簽訂了海上相遇避免衝突的行政協定,並長期相安無事。

另外,美艦之所以刻意要進入南海部分島礁領海,恐怕還與這些島礁被中國人工擴大後的地位有關。海洋法公約規定人工島沒有領海,中國當然會說那些島礁原本是合格領土,可是眾所周知南沙島礁除高潮位時也露出的部分,還有大量低潮時才露出的干出礁,甚至低潮也不露出的暗礁,後兩者都不算領土。中國的擴建顯然不會只限於第一部分。那麼人工填出來的部分算不算「人工島」?恐怕也有爭議。

在涉及領土時,各國的自利行為都不鮮見,比如如果指責越南劃大陸領海基線時濫用能劃入更多面積的直線基線,其實中國全境都採用直線基線。

類似的行為儘管法律上不恰當,但如果無人干預,往往也就既成事實了。但現在美國如果要通過實際行動來挑戰其中的法律矛盾或漏洞,勢必意味着國際規則的爭議有形化。

對美國此舉,近日中國某專家稱會向菲越發出錯誤信號,令它們誤判形勢而冒險,顯然就在迴避「美國闖進來怎麼辦」的焦點,譴責也只敢揀小國罵,非常可笑。另一專家則表示如果美軍進來並有明顯侵犯動作,中方會阻攔,若只航行則會警告和跟蹤監視。這一反應又擅自解釋了國家法律中的含糊之處,並等於承認了外艦無害通過權。

其實,中國如何應對,到底誰有道理倒在其次,國家利益也好,規則制訂權也好,最起碼像原來那樣指望對公眾唱唱「若是那豺狼來了,迎接它的有獵槍」是維持不下去了。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5/1010/626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