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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紫陽當鄧小平的面聲明:不接受兩頂帽子

六四事件後,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清算」趙紫陽,指責趙紫陽犯「分裂黨」和「支持動亂」的錯誤。對此,趙紫陽表決時聲明:「對撤銷我的職務,沒有意見,但對兩頂帽子不同意、不接受。」在場的人,包括鄧小平以及主持會議的李鵬,都沒有作聲。本文摘自《改革歷程》,作者趙紫陽,香港新世紀出版社出版。

1987年,趙紫陽與鄧小平一同出席中共十三大

6月19日至21日召開了政治局擴大會議。首先由李鵬代表四個常委作了定調子的報告,指責我犯了「分裂黨」和「支持動亂」的嚴重錯誤,建議撤銷我總書記、政治局委員、常委等職務,並說對我還要繼續審查。接着,參加會的人紛紛發言,對我展開批判。在會上發言語言最惡劣、充滿污衊之詞並作人身攻擊的是李先念。批判會開始時,鄧未到場。陳雲也未到會,只作書面發言,兩句話,說我辜負了黨的期望,同意對我的組織處理。王震的發言主要是說,鄧由於對耀邦處理輕了,保留了政治局委員,又舉行國葬,因而鼓勵了資產階級自由化。

批判發言的最後半天,是姚依林主持會議,看來根本沒有準備讓我發言(王任重、丁關根第一次來,叫我作檢討,第二次來,知道我不會作檢討,就動員我不要講話)。會議快結束時,我提出要求發言,他看看表說:沒有時間了,如果你一定要講,只能講10分鐘。當時我很不高興,我說,開了幾天會,主要是解決我的問題,批判了我兩天,難道只能占這點時間?我不管他是否同意,在會上宣讀了我事先準備好的發言稿,我看了看表,用了20分鐘。因為我的發言披露了事實真相、爭論的實質,對會議對我的指責進行了申辯,出乎參加會議的人的意料之外,一些人在聽我發言時,面部緊張,急躁不安。我發言一完,姚依林立即宣佈散會。我當即離開會場。除我之外其他人沒有動。顯然他們事先打了招呼,對我的發言不滿意,對我的態度要有所表示。

第二天就復會了,對我的問題進行表決。他們拿出了一個稿子,這個稿子把我的一切職務都撤銷了。原來李鵬的報告以及一些人的發言中,都說要撤銷我的總書記、常委、政治局委員,保留中央委員,但這次拿出的稿子,卻把中央委員也撤銷了。這顯然是那一天我發言以後,他們留下來議論,因為我態度不好,臨時決定加重了處分。但我發言時鄧小平、陳雲不在場,所以估計他們又報告了鄧和陳。

對於是不是保留我的中央委員這樣的事情我本來就不在乎,反正就是那麼一回事。但《黨章》明文規定,黨員對處分不服,可以提出申訴。《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也明確規定,「黨員對黨組織關於他本人或其他人的處理」,「有權提出聲明、申訴、控告和辯護,不許對申訴人或控告人進行打擊報復」。由於我進行了申辯,就加重了對我的處理,這是完全違反《黨章》和黨的規定的。

原來李鵬的報告以及大家的發言,對我的處理還保留中央委員,而現在拿出的草案就統統撤掉了,沒有說明原來的報告為什麼現在變了,這是極不正常的。我本來想在表決時發表一個聲明:「因為我申辯而加重對我的處分,就是我們黨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開了一個公然踐踏《黨章》的惡劣先例」。後來一想,許多老人那天都到了,如鄧小平、聶帥等等,我發一個聲明,會更刺激他們,話到嘴邊又忍住了。但在表決決議稿時我不僅沒投贊成票,而且舉手投了反對票。同時聲明說:對撤銷我的職務,沒有意見,但對兩頂帽子不同意、不接受。我聲明後,在場的人,包括鄧以及主持會議的李鵬,都沒有作聲,大概他們也早有精神準備。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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