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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王岐山和習近平親信給江澤民送〝大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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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王岐山下手劉金國;右:習近平親信鄧衛平。(網絡圖片)

日前,中共公安部印發新規,為干預辦案的公安內外部人員劃定〝紅線〞。有分析認為,此舉是習近平王岐山親信所為,與中共法院新出台的〝有案必立〞登記制度遙相呼應,或為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被公訴準備的又一份〝大禮〞。

6月30日,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報導,為落實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中共公安部紀檢監察局印發《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要求建立登記制度。

報導稱,《規定》禁止中共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及其他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8種具體情形,要求辦案單位及辦案人員遇有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辦理的情況,應當一律記錄在案,並向相應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另外,《規定》還強調,非中共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共中央政法委關於〝領導幹部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時政評論人士唐靖遠分析,中共公安部紀檢監察部門出台此規定,與5月1日中共法院實施的〝立案登記〞制度可以說是姊妹篇。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5月下旬至6月底,海內外受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依照中共〝有案必立〞的新規定,紛紛用郵寄等方式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確認被兩高簽收的已超過2.2萬件。

觀察人士分析,針對一個國家前元首如此大規模的起訴控告案,在人類尚屬首次;中共〝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承諾面臨超大的考驗。

唐靖遠:〝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登記制,給江澤民帶來重磅『禮物』。如果法院受理,公安檢察機關在辦案核實中,新出台的登記制度將有利於規避涉事人員對案件的干預操控。〞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公安系統在今年3月份剛剛發生重大人事調整,主管公安部紀檢監察的鄧衛平被認為是習近平的親信要員。

《人民網》3月28日報導,3月26日,鄧衛平不再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委員和自治區紀委書記職務,調任中共公安部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BBC報導指出,習近平1990年至1996年擔任中共福州市委書記期間,鄧衛平先後出任中共福州市鼓樓區委副書記、郊區區委副書記、晉安區委書記等職。

鄧衛平的前任中共公安部紀委書記是劉金國,2014年11月被中共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選舉為中紀委副部長。當時《新京報》曾以《王岐山的新同事劉金國是誰?》為題進行報導。

報導稱,自2009年起,劉金國一直任職中共公安部紀委書記,期間,中共公安部原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調查。

2015年5月26日《中國經濟網》突然以《劉金國不再擔任610辦公室主任》為題進行報導,指出《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領導機構〞欄目近日更新後的劉金國簡歷顯示,劉金國現任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不再擔任中共中央以及國務院專門針對法輪功問題的辦公室主任。

外界觀察發現,至此中共針對法輪功問題專門成立的特權崗位出現空位,成了一個沒人〝干〞的工作。

種種跡象表明,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已經難以為繼,中共的公、檢、法系統正在試圖利用新規定擺脫江澤民主政和干政時期的種種漏洞。從這個角度推測,唐靖遠認為,江澤民被清算的可能性極大。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唐人記者公孫覺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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