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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揭大校女歌手陳紅貪婪放蕩 侵佔巨額資產

6月29日下午,大陸著名歌手陳紅前夫李軍稱兩人2014年離婚,且指責陳紅非法偽造股東會決議簽名,侵佔自己巨額資產,非法霸佔公司,並已就陳紅以軍人身份經商等多個事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稱是陳紅的貪婪、放蕩、背叛、虛偽摧毀了他。

前夫稱陳紅買通了公司原來的高層員工,獲得了所有證件印章。在他股權轉讓協議簽字後第二天,便到工商局偽造了他和其他股東的簽字,將公司全部資產轉讓到陳紅母親李善榮的名下。

還稱陳紅以董事長的身份,運營非法得來的公司,在朋友和合作夥伴面前對他進行造謠誹謗,欺騙合作夥伴,由於經營不善導致多個項目流失,至今仍有很多無故被開除的同事對公司提出了仲裁要求,業內口碑幾乎全毀。

據悉,法院已受理該案,暫定北京時間7月21日開庭。目前,陳紅尚未就此事做出回應。

大陸著名歌手陳紅

歌手陳紅「軍人經商」遭前夫起訴

據陸媒報道,6月29日下午3點40分,認證微博「亞之傑投資集團董事長」李軍發文《我用二十年的血與淚「成就」了軍旅女歌手首富-陳紅》,文中提及其在法院起訴了前妻歌手陳紅。李軍代理律師介紹說,這是較為罕見的以「現役軍人不得經商」為法律依據提出的股權訴訟。

李軍起訴稱,他與前妻陳紅離婚後,於2014年3月3日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書》,李軍將其名下北京亞之傑廣告有限公司、北京亞之傑投資有限公司、北京亞之傑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股權的50%轉讓給陳紅。

《協議書》第8.5款約定:「甲方李軍(原告)同意上述公司的其享有的股東權及經營、管理權全部授權給乙方陳紅(被告),且不得單方撤銷……」。

李軍在訴狀中指出,雙方訂立合同時,他忽視了陳紅現役軍人的身份。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軍人不得經商,不得從事本職以外的其他職業和有償中介活動。」而目前擔任海軍電視劇製作中心副主任的陳紅是大校軍銜。

李軍表示,鑑於上述禁止性規定,他不同意由陳紅經營、管理公司,但陳紅趁不他在公司之際強行取得了公司的印章、證照,並實際進行了經營、管理活動。

李軍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是由中央軍事委員會頒佈,與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在效力上相同,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認定無效合同的情形,且在司法實踐中亦有現役軍人因經商判令所訂立合同無效的現成判例。陳紅作為軍官明知其行為違反了軍法。

李軍起訴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第8.5款無效。經核實,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目前陳紅方面尚未對此作出回應。

陳紅為大校軍銜

2012年時,因為要為自己擔任總製片人的處女作——中國第一部大型海洋文化紀錄片《走向海洋》進行宣傳,陳紅海政電視藝術中心副主任、大校軍銜的身份正式曝光,當時她表示自己隱退歌壇後,一直做着紀錄片工作。

陳紅前夫曾夜闖沈星閨房

2013年8月,香港媒體報道,有大陸富商夜闖[香港黨媒鳳凰衛視]著名主持人沈星閨房,當時該男子登門求見吃「閉門羹」後,隨即召司機駕來七人車,踏上車頂翻越4米高屋苑圍牆,爬入沈星位於一樓的寓所露台,再以伸縮警棍擊碎玻璃潛入。該男子入屋後見有另一大陸吳姓男富商,憤而與沈星對質,糾纏間沈星弄傷手腳。警方趕到後,見沈星與該男子拉扯,立刻將兩人分開,在李身上搜獲伸縮警棍。據悉,該男子曾激動大叫:「我在她身上花了過千萬元!」隨後,該名男子被證實是陳紅前夫李軍。而李軍強闖沈星香閨一事也變成了與陳紅離婚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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