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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公務員被舉報通姦"共同手寫"保證書亮瞎眼

楊小姐出示向街道辦的控告信。

楊小姐出示的一份保證書,其稱系她與盧某榮共同手寫。

(深圳)坪山坑梓街道計生辦公務員盧某榮最近估計很煩,因為他遭到一名楊姓女子的瘋狂舉報。楊小姐自稱是盧包養了兩年的情婦,如今感情破裂。她指控盧有「三宗罪」:與已婚女子通姦,替外來務工者辦理假計生證件收黑錢,向社會人員發放高利貸。

對這些指控,盧某榮本人均一一否認。但據街道辦官方回應,街道紀工委早在3月份便正式立案調查,兩人的情人關係也已查明,目前已形成處理意見並向坪山新區紀工委報告。

舉報一:租房包養已婚情婦

2012年5月,楊小姐與盧某榮在朋友組局的一次KTV中相識。她告訴記者,當時盧某榮向她傾訴,稱自己與妻子的關係不好,因妻子只生了一個女兒,經常與婆婆發生矛盾,目前正打算離婚。次日,盧某榮帶楊小姐前往惠州某酒店開房,相識六天後,盧在坑梓深汕路568號租了一套房子給楊居住,兩人開始同居。

「他讓我給他生一個兒子,並保證,如果我生了一個兒子,就在惠州淡水給我買一套房,養我和兒子。」楊小姐反映,兩人同居後,盧為其添置了五千元的家具,如今她依然保存着這些購買收據。此外,盧還為楊小姐辦理了一張新的電話卡。據楊小姐提供的一張中國移動業務單顯示,原用戶為盧某榮的手機號「135××××9520」在辦理過戶後,轉至新客戶「楊某花」使用。「他還告訴我,9520就是天長地久我愛你的意思,」楊小姐不忘強調。

前日,記者前往現場走訪,這間租住的房屋房號為201,一室一廳,儘管決裂後楊小姐已不住於此,但房間依然保持着原貌。不過與盧某榮一樣,楊小姐也是已婚人士,她承認自己很早之前曾與一名甘肅籍男子結婚,並於2007年誕下一個兒子。雖然與該男子並未正式離婚,但兩人分居已久。

2012年10月,同居數月後,楊小姐懷上小孩,「開始他對我還可以,但在2013年4月檢查出懷的是女兒後,就天天逼我打掉小孩」。她告訴記者,最初自己極力反對,但禁不住對方的花言巧語。為保證順利打胎,盧為此寫下一份保證書。該保證書提到,「我盧某榮保證,如果打掉我們的小孩以後,拋棄楊某花就賠償10萬塊」,落款時間為2013年4月27日,並簽有盧某榮的名字。

次日,楊小姐前往坪山一家名為健豐醫院的私人診所將孩子打掉。據她反映,他倆原本在惠州淡水的一家正規醫院做流產手術,因無法提供結婚證,只好作罷。「打掉小孩後,盧某榮就開始翻臉不認人,不給我任何打胎及營養費,對我也不聞不問。」之後楊小姐前往盧某榮辦公室多次找他本人,雖然對方屢有承諾,但至今無一兌現。去年11月份,楊小姐開始向坑梓街道紀工委舉報盧某榮違紀行為。

舉報二:收錢辦假證一張至少5000元

除與已婚女子通姦外,楊小姐還舉報稱,盧某榮身為街道計生辦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來坑梓務工的外來人士辦理虛假計生證明,使他們的子女能順利入讀本地公辦學校。與此同時,這些務工人士會以每張證件5000元及額外「喝茶費」作為回報。

據楊小姐反映,有一個名為「吳海坤」的男子專門替盧某榮辦理假證。2013年1月,兩人關係尚可時,楊小姐曾有兩次跟隨盧前往證件主人家中取錢。「第一次是1月19日,當時去的是坑梓白石路口的一名戴眼鏡的男子家裏,對方給了兩萬元,都是現金」,楊小姐解釋,其中3張證件共1.5萬元,3000元是孩子入學手續費,兩千元則是「喝茶費」。2013年1月27日,楊小姐再次坐盧某榮的車去取錢,「當時我記得特別清楚,是在星期天,我們工廠不用上班」,楊透露,這次對方共給了1.2萬元。

上述情形在一段錄音中得到佐證。錄音中,一名男子對楊小姐稱,「你跟他來見我那一次,在哪兒做假證你也知道。」楊小姐表示,這名男子正是替盧做虛假證件的男子「吳海坤」,對話中的「他」即盧。在向紀工委舉報盧的違紀行為後,楊一度希望「吳海坤」能出面作證,不過後者並未答應。

「他是主謀,你只是幫他做假證,你怕什麼?」

「你開什麼玩笑,我做一張就死了,我知道他在一個四川人那裏做過,後來那個四川人就被抓進去了。」這名男子稱,自己曾多次要求盧不要說是他所做的假證,「你就說那個四川人做的,反正他已經抓進去了,多一張少一張都沒關係」,錄音如此記錄。

該男子還稱,自己做假證並未賺到錢,如今只想平平安安過日子,「我心裏面很恨他,這個事情把我搞得一身臭,把我害慘了」。

舉報三:放高利貸

除上述舉報外,前日下午,包括丘先生在內的幾名男子控告盧某榮發放利息極高的貸款。據介紹,盧利用其在坑梓的身份,向多人發放高利貸,月息高達5%到10%。「可恨的是,他收取我們交付的現金利息後拒不承認,給我們造成嚴重損失。」丘先生告訴記者,每月交付利息時都是現金交易,因為沒有銀行轉賬類似的記錄,盧某榮在收到利息後多次拒不認賬。

他提供的判決書及查扣清單顯示,盧某榮已經將這些欠款人告上法庭,因未能及時還款,丘先生的私家車也遭法院查封。

回應

盧某榮:舉報不屬實

對於楊小姐的舉報,盧某榮向記者回應,自己並未與其私通,楊小姐出示的保證書也並非其所寫。對於昨日下午其向楊小姐支付一筆現金,盧未否認,但解釋稱是之前介紹楊小姐前往一家五金廠打工所產生的一筆經濟糾紛。

此外,關於為外來務工者辦虛假證件一事,盧某榮則是極力否認,稱「這些證件都是全省聯網的,假證是過不了關的」。他告訴記者,自己確實認識「吳海坤」,「我一般稱呼他為吳仔,之前跟他打過幾次麻將」,但他表示自己從未找過吳海坤辦理虛假證件。

放高利貸一事,盧某榮解釋,之前多名男子確實找到其借款,但自己並無足額現金,因而將這些人介紹給他的朋友,「我沒錢借給他們,所以讓他們找我朋友借」,他還強調,這種民間放高利貸並不違法。詭異的是,判決書顯示,將前述借款人告上法庭的卻是「盧某榮」。他再次解釋稱,「我是作為擔保人借的,現在我朋友只追着我。」

記者提出希望盧某榮提供其朋友電話或住址予以核實,盧拒絕,「就不用去麻煩人家了,人家都已經怪到我頭上來了,我這段時間都不好意思去麻煩人家。」

街道辦:立案調查並向上級紀工委報告

前日坑梓街道辦通報稱,根據楊女士關於盧某榮的問題反映,辦事處高度重視,紀工委今年3月已立案調查,目前已形成處理意見並向新區紀工委報告。此外,街道紀工委與楊小姐的通話錄音顯示,今年3月工作人員已向楊小姐調取相關證據,並初步查明盧某榮與楊小姐的關係。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新華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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