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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全國人大理論上有權撤回8·31決定

經歷了一場浩浩蕩蕩的佔中運動,以及近日愈演愈烈的反水貨客示威,「法治」可以說是香港這座城市的關鍵熱詞。而在中國社會科學院3月18日發表法治藍皮書中,也重點提到了香港政改問題。藍皮書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理論上確實有權撤回「8·31」的決定,但同時指出撤回的前提必須是「不適當」。若中央認為「8·31」決定是適當決定時,全國人大不可能改變或撤銷。此外,報告又提到,2014年的佔領行動違反法治,強調只要能確保提名委員會的產生符合民主,那麼香港能夠在2017年實現特首真普選。

綜合媒體3月18日報道,這份中國社科院發佈的「法治藍皮書」指出,在香港2014年的佔領行動中,引發一些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的行為,會令市民誤以為只要有一定參與人數,即使違法亦不會被拘捕,令人擔憂佔領行動侵蝕香港法治傳統,又批評非暴力但不合法的抗命運動有違法治精神,稱如果違法行為帶入社區成為常態,法治精神會被嚴重侵蝕,將是香港的悲哀。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香港政改問題

文件中又提到,2014年參與佔領的人士在普選方案諮詢有結果前,就假設方案不合符民主,是「為時尚早」,期望一些鼓動以違法方式抗爭的人回到正軌,以合法手段實現普選。不過藍皮書同時強調,香港司法機關以一貫的中立及獨立處理涉及佔領行動的案件,令人對香港未來的法治增添信心。

此外,藍皮書中亦以獨立章節討論了香港《基本法》實施問題,人大常委理論上有權撤回不適當的決定,但前提必須是「不適當」,又認為若提名委員會產生辦法符合民主,則香港有望於2017年享有真普選。

對於香港政改,藍皮書還表示,香港特首梁振英曾提出以個人票取代公司票,反映了特區政府最大的誠意,如果提名委員會委員的產生能夠完全民主化,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民主性就能實現。

藍皮書中又援引一篇由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林峰撰寫的文章,指中央採取高調闡明對「一國兩制」理解,是試圖矯正香港媒體重兩制、輕一國的傾向,對「一國兩制」的正確解讀已經「提上日程」。

而在2014年時,社科院發佈的「法治藍皮書中」同樣也有提及香港的普選問題,當中指香港有關普選特首的討論中,包括「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是偏離《基本法》,重申2017年實行特首普選的關鍵,在於各方依人大所決定的框架下凝聚共識。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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