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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貪官劉瑾死前被千刀萬剮行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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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被處以凌遲刑,即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季節變化),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原來受過其害的人家紛紛用一文錢買下劉瑾已被割成細條塊的肉吃下,以解心頭之恨。

明朝的宦官以專權而著名,最貪婪專權的是號稱"立皇帝"的劉瑾,他當權共五年,排斥異己,陷害忠良,最終落得個凌遲處死、千刀萬剮的下場,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這正應了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

狡詐得權位

劉瑾原來姓談,後來他靠一個姓劉的宦官的引見得以入宮,此後便用劉姓了。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於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在公元前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着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宮監任職,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銳守衛部隊。

第二年,為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諫。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將劉瑾先貶到南京

但大臣們則堅決要求殺掉這個禍根。為了讓皇帝下決心除掉劉瑾,大臣們聯合了當時的京城主要官員,準備第二天一起勸諫武宗殺掉劉瑾。但吏部尚書焦芳卻在當天晚上向劉瑾透漏了消息,劉瑾一聽,大驚失色,趕忙召集其他七人連夜到武宗面前哭訴求情。武宗念及劉瑾以前的忠心照顧,竟赦免了他們,而且在他們的慫恿下將司禮監、東廠、西廠也讓他們分別掌管。同時,將另一個忠直的太監送南京充軍,後又在半途追殺。武宗的義氣用事、不辯是非給明朝帶來了大災難。

司禮監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內宮官署,有掌印太監一名,秉筆太監八、九名。在明朝,百官向皇帝上書,要先送內閣,由內閣輔臣做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叫做"票擬",再交給皇帝批閱。皇帝用硃筆(即紅筆)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紅"。有的皇帝如果不勤於政事,便讓司禮監寵信的太監代筆,這就給太監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可能性。另外,司禮監的太監還有一個其他部門無法比擬的特權:傳達皇帝旨意。有時由秉筆太監記錄下皇帝的話,然後讓內閣起草,或者由太監口頭傳達給有關大臣。這種制度直接給宦官造成了篡改聖旨的機會。劉瑾就是司禮監的主管,這是他專橫跋扈的重要資本。

打擊報復

對於曾經使他身陷絕境的大臣們,劉瑾恨之入骨。在自己掌握大權之後,便向這些不聽話與自己作對的大臣們開刀了。他用的方法很多,一是處罰,即罰米供應邊境。因為罰的數目很大,有的竟達到幾千石之多,致使很多大臣被罰得破產。其次是身體處罰,最狠毒的是去衣廷杖。在明朝原來的廷杖僅僅是對大臣的一種人格侮辱,並不是身體處罰,所以允許大臣用氈、毯以及棉衣墊在身上。但劉瑾卻要大臣脫衣受刑。行刑期間又授意執行的錦衣衛加力責打,結果大臣們常被當場打死。還有,劉瑾造了一種大枷,有一百五十斤重,被他迫害的大臣戴上這種枷後,沒幾天便被拖累致死。劉瑾的陰險毒辣由此可見一斑。

劉瑾知道負責勸諫的言官們對他的威脅很大,在掌權後,對言官也不放過。除了藉故進行罷免、廷杖以及誣陷定罪外,在平時還制裁威脅這些言官:命令他們在早晨寅時(三點到五點)入朝,一直到下午的酉時(五點到七點)才讓走。一天上班時間竟達十四個小時左右,劉瑾的目的就是讓他們不得休息,讓他們沒精力彈劾自己。

劉瑾打擊異己時隨心所欲,對於在平時只對他作揖而沒有磕頭行大禮的翰林院的官員,他也不放過。找了個藉口一次就把二十人趕到南京去任職,有的削職為民。

作威作福

在將異己的大臣們都清除後,劉瑾便隨心所欲地專權了,他很會控制皇帝為他所用。先用打球跑馬、帶鷹抓兔等纏住愛玩的武宗,然後,專門在武宗玩得高興的時候向他請示政事,武宗總是心煩地說:"怎麼什麼事都來找我,你們都是吃閒飯的嗎?"劉瑾裝得灰溜溜的樣子退下,心中美滋滋地專權誤國去了。通過這一手,劉瑾很容易地將內閣的大權也握在手中了。

為了徹底掌握內閣,他還將原來向自己告密立功的焦芳安排在內閣任職,焦芳則事事仰劉瑾的鼻息行事,這就開了內閣輔臣聽從太監指揮的惡例。

除了內閣,政權機關就是六部了,劉瑾又將自己的手下同黨安排到了六部,劉瑾專橫的程度讓人無法想像,有時,他僅在張紙上寫誰做什麼官,六部便要照他的意思安排。那些地位很好的公侯們見了劉瑾也是跪拜,不敢直視。

劉瑾的水平有限,為了批閱奏章,他就將大臣的奏章拿回家裏,讓在禮部做官的妹夫替他寫,再拿到內閣讓焦芳修改。所以,當時的人們都在暗地裏叫他"立皇帝"。

為了增加自己的權勢,劉瑾還建立了另外的特務組織「內行廠」,權利在錦衣衛和東廠、西廠之上。通過特務來監督官吏和百姓,製造恐怖氣氛,維持自己的專權。

納賄自肥

有了權勢之後,劉瑾和很多貪官一樣也開始斂財。他的手法也沒有什麼創新,索賄、受賄、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只不過他的膽子比一般的貪官大了很多,因為他的上邊僅是一個皇帝。

作為一個太監,劉瑾的性格和一般的貪官還不一樣,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錢,你就必須給他,否則太監那種狹窄的心胸,報復起來比一般的貪官更心狠手毒。有一個人剛升遷,劉瑾便向他要"賀印錢",其實就是索要賄賂,言外之意是:沒有我同意,你根本就做不上這個官。那個人不肯給,劉瑾馬上就下令讓他退休回老家。

劉瑾受起賄來也是來者不拒,有的為了得到高官向他行賄,例如劉宇,剛上任巡撫時,用萬金向劉瑾行賄,使劉瑾喜不自勝。後來劉宇又先後給了劉瑾幾萬兩銀子,結果一直升遷到兵部尚書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員多數是害怕劉瑾對自己打擊報復,於是各地官員進京朝拜述職時總是要向劉瑾行賄,叫做"拜見禮"。少的要上千兩,多的則五千兩,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時,竟有賄賂二萬兩銀子的。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謝"劉瑾,叫做"謝禮"。送少了還不行,否則要馬上撤職,但如果你趕緊追加銀子,官職又能馬上恢復。官位基本上成了劉瑾手中賣錢的商品。

接受別人賄賂之後,劉瑾還枉法行事,直至製造冤獄。御史葛浩原來因為觸犯了劉瑾,被杖責後貶為平民,劉瑾卻收下了葛浩仇人的賄賂,找藉口又將葛浩押進京城,處杖三十。有一段時間,劉瑾這個大貪官竟然拒賄了,而且還把行賄的人治罪,他這是聽從了親信的話才這麼做的。親信的話很有道理,大意是說那些給他行賄的人的錢不是盜取的官銀,便是剝削百姓所得,假借劉瑾的名義損公肥私,但給劉瑾的錢僅是十分之一,而今後百姓的怨氣卻都要集中到劉瑾身上。劉瑾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開始拒絕賄賂,像個清官一樣懲罰行賄者。但他不可能從根本上改掉貪婪的性格。後來一有機會還是照貪不誤。

惡貫滿盈被凌遲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劉瑾在權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竟動了篡位之心,他私自刻了印璽,暗造弓箭,企圖尋機奪位。但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劉瑾只顧自己作威作福,沒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視着他的一言一行。因為原來他們向劉瑾要權辦事時,劉瑾總是不肯照顧,時間一長,矛盾逐漸激化。

公元1510年的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七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叛亂平定之後,在向武宗報告戰況時,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結果發現了印璽、玉帶等禁止百姓和官員私自擁有的禁物。在劉瑾經常拿着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當年的八月,劉瑾被處以凌遲刑,即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季節變化),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原來受過其害的人家紛紛用一文錢買下劉瑾已被割成細條塊的肉吃下,以解心頭之恨。

明朝的宦官專權使清朝充分總結了教訓,所以在清朝對太監管束很嚴,沒有出現過太監專權的情況。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中國文化訊息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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