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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官員違規經商 與女總經理車震

劉炯賢正陷入一場舉報。

今年52歲的他,是廣東省東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舉報內容,涉及他違規參與企業經營,以及與自家公司女總經理發生車震、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澎湃新聞10月13日從劉炯賢和涉事女總經理處證實,發生不正當關係屬實,但兩人均否認雙方為情婦(夫)關係。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區分局也曾對此有詢問筆錄。

有關劉炯賢的舉報,東莞市紀委宣教室主任黃貴新說,紀委曾對此進行過調查,並有(調查)結果。

東莞市經信局副局長丁頌慶向澎湃新聞出示東莞市紀委出具的東紀審[2012]56號文件證實,劉炯賢參與企業經營一事屬實,並因此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至於不正當男女關係,處分文件中隻字未提。

澎湃新聞注意到,東莞市紀委對劉炯賢一家投資企業的金額認定,與工商資料登記內容也有較大出入。

紀檢系統官員分析認為,劉炯賢按理應受到黨紀和政紀的雙重處分,且黨紀處分有明顯的從輕、減輕成份。

匿名的舉報

當單位的同事都了解到劉炯賢即將調任東莞市產業合作辦公室時,劉炯賢卻陷入一場舉報風波。

對於澎湃新聞收到的匿名舉報材料,劉炯賢的同事、東莞市經信局副局長丁頌慶並不陌生,因為同樣的舉報內容,曾在2012年出現。

舉報內容,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與女總經理發生車震、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二、違法參與企業經營。

上述兩方面的舉報材料,來自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詢問筆錄、以及企業機讀檔案資料。

有關參與企業經營的舉報內容,主要圍繞着劉炯賢及其愛人黃萍(化名)、女兒劉靜(化名)、女婿羅文(化名)展開。

黃萍、劉靜和羅文組建第一個公司,是在2009年11月17日。這家註冊資金為500萬元的公司,取名為東莞市永利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利公司)。其中,投資400萬元的黃萍占股80%、任法定代表人;女兒、女婿各出資50萬元,分別占股10%。

公司營業執照顯示,永利公司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為實業投資。

工商資料查詢顯示,永利公司的第一單實業投資,是參股組建東莞市匯盈通用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盈設備租賃公司)。

匯盈設備租賃公司的成立時間,是2010年1月5日,這距永利公司的成立時間不到2個月。

工商資料顯示,匯盈設備租賃公司擬定註冊資本是3000萬元,永利公司最初的打算是投資1350萬元占股45%。但最終它的註冊資本變更為1000萬元,永利公司仍占股45%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其實際出資額為270萬元。

匯盈設備租賃公司幾經股權變更,到2010年7月,其股東只保留永利公司和羅文,羅文出任法定代表人。

2011年3月15日,主打「通用設備租賃服務」的匯盈設備租賃公司1000萬元註冊資金全部到位,永利公司的出資額為900萬元,占股10%的羅文投資100萬元。

永利公司的最後一筆實業投資,發生在2011年4月26日,它和自然人王斌(化名)各出資250萬元,組建東莞市新創基智慧港產業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創基公司)。而後公司註冊資金增資到900萬元,永利公司以540萬元投資額占股60%成為大股東。

劉炯賢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最突出的地方是在新創基公司。公司的員工薪資方案、財務制度,以及一個項目是否上會討論,劉炯賢都親力親為作出批示。這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公務員法》中對黨員領導幹部、公務員不能「從事營利活動」相衝突。

劉炯賢與女總經理的香艷故事,則是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2012年4月1日對新創基公司原總經理金梅(化)的詢問筆錄。

金梅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說,她與劉炯賢發生性關係,是在加入新創基公司後,兩人是非固定的性伴侶關係。其中一次,劉炯賢與酒後的金梅在車上發生。

「老婆讓我多關心下」

對於曾與金梅發生過性關係一事,劉炯賢起初是矢口否認的。他說,這是舉報人為了故意搞臭他而故意為之。

劉炯賢回憶說,他是通過金梅的丈夫,認識了金梅。當時,新創基公司的內部管理不好,聘請的總經理也不行。於是,金梅的丈夫就推薦了金梅到新創基公司任職總經理。

澎湃新聞獲得的金梅簡歷顯示,她入職新創基公司的時間是2011年10月31日。金梅留給劉炯賢的印象是:「她很有才,出國留過學。」

劉炯賢說,在妻子生病後,公司管理的重任就在總經理金梅身上,後來公司股東發生矛盾,金梅經常要到自己家裏商量事情,進進出出多雙方也就有了接觸。

看到金梅這麼辛苦,劉炯賢說:「我老婆讓我多關心下(註:金梅)」。

劉炯賢說,他和金梅只是朋友關係。

提及劉炯賢,金梅也只承認雙方是朋友關係,而非性伴侶關係。對於南城分局2012年4月1日的詢問筆錄,金梅確認確有其事。她解釋說,當時是因為一些特定原因才向警方交代的,但她拒絕講述這其中的原因。

在聽聞金梅確認警方詢問筆錄中「發生性關係」一事屬實後,劉炯賢稍作遲疑後告訴澎湃新聞,可能是喝酒後發生的,具體情況記不清楚了。他說:「那只是犯錯誤,也不犯罪。」

默許家人辦企業

對於自己參與企業經營一事兒,劉炯賢說:「作為一名領導幹部,這的確是不對的。」

「但當時是事出有因。」劉炯賢解釋說,當年她愛人黃萍因為子宮切除手術住院治療,這期間,他是無奈之下才代替愛人參與了企業的協調管理。

劉炯賢說,家人投資辦企業,他是默許的,畢竟家裏人還要生活。不過他告訴澎湃新聞,他在經信局一年的工資收入有20餘萬元。他妻子黃萍在一家香港公司做財務,收入一直比他高。

劉炯賢說:「他們辦的企業和我分管的工作沒關係。」

東莞市經信局官網資料顯示,劉炯賢是東莞市經信局排名第一的副局長,亦是局黨組成員。分管電子信息產業科、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科、信息化推進科、無線電管理科和東莞市無線電監測站工作。

但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經營範圍為「產業園區開發、物業管理、租賃、實業投資」的新創基公司,成立之初其實也是為了獲取科技園區(孵化器、加速器)的補貼,因為這筆補貼差不多有1000萬元。「補貼的事兒,和劉炯賢其實是有關係的。」知情人士說,最終因為劉炯賢的家屬和新創基另一股東鬧僵後,公司才沒有獲得這筆補貼。

劉炯賢還對家庭所投資創辦的企業資金進行解釋。他說,表面上看,我家為永利、匯盈設備租賃和新創基三家公司的投資額達到1840萬元,但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多。

劉炯賢說,最初投資成立永利公司的註冊資本是100萬,後來增資400萬元,使得永利公司的註冊資金達到500萬元。

而後,他的家人便以永利公司的名義投資組建匯盈設備租賃公司和新創基公司。

公司相繼成立後,為永利公司增資的那400萬元資金,便作為流動資金。先是挪到匯盈裝備租賃公司增資400萬元,讓原註冊資本只有600萬元的匯盈裝備租賃公司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劉炯賢說,增資到1000萬元,主要是為了讓公司融資方便。

而後又將這400萬元資金以永利公司名義注資到新創基公司。「新創基的註冊資本是540萬元,差的錢還是找女婿父親借的款。」劉炯賢說,表面上看是增加了,實際上是通過永利公司的資金挪動來實現的。

紀委的處理

劉炯賢說,因為家屬和新創基公司另一股東經營理念不同,雙方在2012年發生矛盾。而後,該股東曾向東莞市紀委對他進行實名舉報。

東莞市紀委宣教室主任黃貴新說,市紀委當時在接到舉報後,就對此進行過立案調查。

對於那段被調查的日子,劉炯賢會議說,市紀委的工作人員前前後後調查了差不多三個月,並對家裏的各個銀行賬戶、公司賬務進行清查。

最終,東莞市紀委在2012年10月8日下發對劉炯賢的調查處理決定。澎湃新聞從這份編號為「東紀審[2012]56號」的文件中了解到,紀委只認定了劉炯賢違規經商辦企業的事實,並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77條第一款,對劉炯賢作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在處分決定中,東莞市紀委認定劉炯賢夫婦在經商辦企業中的投資金額是334.5萬元。澎湃新聞發現,這個金額和劉炯賢家屬在創建永利公司、匯盈設備租賃公司以及新創基公司時的註冊資金投入難以吻合,並有較大差距。

對於東莞市決定,當年的舉報人王斌在電話中告訴澎湃新聞,他對當初結果並不滿意,因為他從內部人士處打聽到,劉炯賢無法對幾百萬元的收入來源作出說明。同時,證據確鑿的「和異性保持不正當關係」,在文件中隻字未提。

雲南省昆明市紀檢系統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專家在聽過案情情況描述後分析說,從處分決定來看,當時紀委只對劉炯賢進行了黨紀立案,因為他並沒有受到政紀方面的處理。這有可能是辦案人員對劉炯賢「網開一面」。

這名資深專家說,從處分來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也只能算是輕處分,其中可能有從輕或減輕的情況,這和劉炯賢在被調查期間是否主動交代問題、配合辦案人員有關係。

對於舉報人和其他紀檢方面人員的聲音,黃貴新說,目前案件已經終結,不確定是否重新調查。對於這次舉報,劉炯賢說,一些個別黨員的不正之風該打擊,但他是保持乾淨的,他會冷靜對待、不會逃避。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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