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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家女借1.4億澳門輸光 涉嫌詐騙被判無期

31歲的東陽女子盧曉琴出生於富商之家,婚後還生了一對龍鳳胎,原本過着令人稱羨的生活。

但從2011年開始,盧曉琴迷上了到澳門賭博,而且出手豪闊。才一年多時間,就輸掉了上億的錢,其中有1.4億元是問朋友徐某借的。

金華中院審理後認為,盧曉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9月30日,一審判處盧曉琴無期徒刑。

對於這個結果,盧曉琴不服,已於昨日正式提起了上訴。

富家女迷上澳門豪賭借1.4億輸個精光

盧曉琴和丈夫盧欽的家境都不錯,結婚後,兩人都沒有正式的工作。也許是出於無聊,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盧曉琴經常到澳門賭博。出入境記錄顯示,她在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一年多時間內,共計27次前往澳門,幾乎每個月要去兩次。

丈夫盧欽稱,盧曉琴賭得很大。儘管家裏做生意有錢,但也經不住這樣的豪賭。輸紅眼的盧曉琴急於尋找資金翻本,2012年上半年,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徐某。

據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盧曉琴以做紅木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名,多次從徐某處騙取1.4億餘元。這些錢,全部被盧曉琴拿到澳門輸了個精光。

徐某稱:「2012年3月,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盧曉琴,她自己講是在廣東經營木材生意。之後的一年多,她多次向我借錢,理由是做紅木生意需要資金周轉、親友做工程需要資金、向銀行倒貸款、投標、買店面等等。」

債主是否知道借款用途成定罪的關鍵

檢方以詐騙罪,對盧曉琴提起了公訴。在之前的調查中,盧曉琴承認,自己問徐某借錢,一直瞞着錢款的用途。到了庭審,盧曉琴推翻了此前供述,稱自己借錢到澳門賭博徐某一直都知情,也正因如此,徐某還將借款的利息提高到了5%。

盧曉琴說:「有一次,我在澳門給徐某打電話說我正在賭錢,她說沒什麼問題,她弟弟也常去澳門賭博。我在澳門賭博時,她還好幾次打電話問我手氣怎麼樣,手氣好的話,多匯點錢還給她。我還在澳門給她買過包、藥、飾品等。」

盧曉琴的辯護人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王永傑律師表示,盧曉琴每次贏了錢,會馬上通過澳門的地下錢莊打給徐某,徐某未提異議,這本身就證明徐某對盧曉琴賭博的事情知情。

「徐某筆錄中說共借款給盧曉琴44次,作為一個經商多年的人來說,動輒幾百上千萬的借款,怎麼可能不具體考察對方的經營狀況,輕信這些很荒唐的借款理由?更不用說被連續騙44次,這明顯不合常理。」王永傑認為,盧曉琴不構成詐騙罪,此案應該是一起民事借貸糾紛。

法院一審認定詐騙罪成立

判處其無期徒刑

法院以審理後查明,2012年3月~2013年5月間,盧曉琴謊稱做紅木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等,以借為名,承諾支付月利率3.5分、6分不等的利息,先後從徐某那裏共計騙取人民幣(6.1298,-0.0087,-0.14%)14693.25萬元,用於賭博揮霍。

為了使徐某相信自己借款是用於經營並且有還款能力,盧曉琴以拉存款一天並承諾高息為由,讓朋友將5000萬元人民幣存入指定賬戶,徐某在查看賬戶餘額後,再度借給盧曉琴500萬元。

至案發時,盧曉琴已經歸還徐某人民幣6880餘萬元,實際騙得人民幣7813萬元。案發後,盧曉琴得家屬代為退贓合計839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盧曉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盧曉琴庭前供述與徐某陳述以及證人相印證,證實了盧曉琴夫妻兩人並無正當職業,在盧曉琴以高息為誘餌向徐某借錢過程中,一直隱瞞了真實用途是用於賭博的事實。而在徐某追討欠款的時候,盧曉琴將其出具的借條銷毀,足見盧曉琴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

金華中院判決盧曉琴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盧曉琴丈夫盧欽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違法所得繼續予以追繳,並發還給被害人。

對於這個結果,盧曉琴的律師王永傑表示「無法理解」。10月8日,盧曉琴不服一審判決,正式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錢江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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